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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google不鳥台北市政府

奇怪軟體跟影音一樣都是屬於智慧財產
在美國也沒有所謂的軟體鑑賞
要退費除非是軟體片人或者跟系統不符才可以申請退費
如果這種軟體購買都需要七天鑑賞
那買類似AUTOCAD或者WIN7或者WINDVD而序號也啟用或者遊戲在七天以內也可以退?
那叫哪些設計程式師吃啥生活
如果什麼都要比照七天鑑賞
那全國只要是網路拍賣軟體不管是遊戲或者OS或者編輯軟體都是比照辦理
所以這次我不支持所謂台北市政府的七天鑑賞政策因為我認為不適用軟體及影音產品
如果今天APP沒發生那件騙人軟體事件
請問APPLE會鳥台北市政府嗎~~



wtkao wrote:
對消費者沒信心、對自...(恕刪)



說得太好了!
真搞不懂現在挺google的人,腦袋裝的是什麼?
若真的覺得7天不合理,google可以談嘛…
不談直接關閉收費項目,是想怎樣?

北市府為人民發聲難道不對嗎?
還是說等到android market發生交易糾紛後,
那些受害者去找立委指著官員的鼻子罵無能?

不要到時候和google談好了,時間卻少於7天,又跑上來酸市府沒guts…


steven0415 wrote:
Google maP 免費 給大家用?

它只是跟商家收

免費世上有那麼好的事?

Google又不是"慈濟"沒錢賺它來幹什麼?



Google Map 有跟 "個人" 收過錢嗎!?

你上網 Search Map 有要附費嗎!?

他不跟一般人收費


但是 我不知道 商家 要在 Google Map 上面打上名字 要不要收費

要的話 他跟商家收錢 合理阿


不過 一般使用者 他有跟你收過錢嗎!?

不要說 你是要把 所有 Google MAP 資料全下載!!


你可能不知道 Google 怎麼賺錢吧
Sideway wrote:
有一個東西叫做 An...(恕刪)


這證明了android的使用者都是同意market開張與否,怎麼個開張法都由google決定
使用這個系統,不代表你一定可以使用market

條約上很清楚,google有權不讓你用,沒market給你用無妨,那不是google應負的義務

所以每一個使用android系統的人,不應就market關閉感到奇怪,條約上明明白白註明的

說白了,android是號稱免費的系統,google有啥義務要幇你搞market...
開market給你用是幫你,不開給你用是剛好!
簡單講一個啦


電影啦

我要上網 訂購一個 電影DVD or 網路看電影

我 買到 且下載 看完 嗯~~~七天內 我覺得 電影不好看

我要求 退費~~~~~~~~~~~~~~~~~~~~~


那你覺得合不合理呢!?

要不要退呢!? 電影都看完了~~~~~

那以後 電影 是不是可以這樣搞~~~~~~~~~~~~~~~~

andy1007 wrote:
我個人是覺得這次針對...(恕刪)


我認為七天鑑賞期也太久了點,遊戲都玩到破關才來個七天鑑賞期不滿意
要求退費,覺得北市府的做法有點誇張,誰以後還要認真開發軟體,北市府
靠海邊嗎?管太多.

skycc wrote:
我要上網 訂購一個 電影DVD~~~~ 網路看電影

我 買到 且下載 看完 嗯~~~七天內 我覺得 電影不好看

我要求 退費~~~~~~~~~~~~~~~~~~~~~


讓我想起國外有些服飾店是可以退費的,所以有人就買了洋裝出席盛會之後去退
=====>退還是給退,只是讓人覺得水平很低就是了

台灣好事多也常常發生食品幾乎已經吃完才要拿來退的案例
====>還是給退,只是讓人覺得這人奧客而已

擔心這些低水平的奧客那還怎麼做生意?
七天鑑賞期~~都給消費者爽就好了丫~~
每天都會遇到客人想打著七天鑑賞期來退貨的人
政府出這個法案~~有跟賣家討論過嗎?
而且台灣人都那麼不可理喻~~
明明在現場挑好,也測試好,ok了
買回去沒有二天就說買錯了要退
那要商人吃什麼~~
yungsheng_us2001 wrote:
讓我想起國外有些服飾店是可以退費的,所以有人就買了洋裝出席盛會之後去退
=====>退還是給退,只是讓人覺得水平很低就是了

台灣好事多也常常發生食品幾乎已經吃完才要拿來退的案例
====>還是給退,只是讓人覺得這人奧客而已

擔心這些低水平的奧客那還怎麼做生意?



說的好~~~~

不過 就是讓人看不起 這麼這邊的顧客 水準這麼低


不過你說 擔心 水平奧客 怎麼做生意

Google 也覺得 於其難做生意 不如不做 ~~~~ 反正市場不大 對他全球市場 沒影響

但是 消費者 就吃虧囉~~ 沒軟體可以用 這時再來願 就~~~~

aab1 wrote:
北市府
靠海邊嗎?管太多.


北市府依法行政,他覺得這樣合理就做,我也覺得這樣合理,當然你覺得管太多了

每人看法不同就是,但這樣做是北市府的職權,適法性無虞,其他廠商也願意配合,
就google不守法而已....處罰,連續罰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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