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vds wrote:
其實不要怪別人這樣的退費規定"15分鐘",先反求諸己吧,為何今天GOOGLE會
改成這樣只有15分鐘反悔期限?...(恕刪)
鬼扯,改成15分鐘就找不到APK了嗎?不管幾分鐘,不會買的還是不會買,這只是在找付費使用者的麻煩。如果google 因為這樣就要退出台灣市場,根本就不重視這個市場。算了,這樣以後在台灣下載、使用這些軟體是不是就沒有違法的問題?
AlexChai wrote:
如果GOOGLE在你上傳到android market的app裡面加上「下載content加個硬體識別碼寫進去再編碼一下」的東西,我想某市府又會跳出來告GOOGLE侵犯智慧財產權的重製罪
這種「市」政府,你不能想像他接下來還會有哪些「腦殘」的決定
你到底懂不懂數位保護的機制怎麼運作?
我簡單解釋,普及一下知識,各位網友看看吧:
上傳到market的APP是清白的
當使用者A購買後下載到手機上的APP會自動被系統(ex> android OS)以此手機的硬體識別碼(IMEI)加密
簡單的說,就是使用者A就算惡意的把手機中的APK弄出來,拿到別台手機也是無法安裝的
(因為該APK已經染上別台手機的"標記")
至於未來使用者A換了另一台手機,還是可以免費下載之前買過的APP(這就是目前綁帳號不綁手機的market機制)
當然下載下來的APK會自動"染上"新手機的標記
所以為何試用期由24小時嚴重縮短為15分鐘,就是因為google沒做這機制太容易被盜版,android手機也太好取得root權限,說穿了還是google自己的問題。
這技術真的不難,好幾年前的專案也早就做過。
google為何沒做去問google吧,我又不是在google上班的~
至於括號中那兩個字,可以請閣下自己吞回去。
綠蛙思維模式:極度幼稚、自我中心、無視客觀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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