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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已付費的market 軟體都不讓你下 您還挺google?


tomap41017 wrote:
一直不懂為何大家要針...(恕刪)


如果GOOGLE事前先通知就算了

ROM刷下去了誰知道他忽然就停了阿

還好都有備份

kaiend wrote:
為何無關?

他無預警停掉Service,我強調在"無預警"這三個字

這樣對嗎?

他可以公告,它可以有其他法律手段

但是"無預警"說停就停,這對嗎?



google可以無預警停止付費機制的部份,早在它的服務條款裡面有寫清楚了,
就算無預警停止這件事不對好了,
這跟北市府硬要把google market的app套在七日鑑賞期有何關係?

這次是因為北市府的動作才會令google決定停止付費,
等google改天有事沒事吃飽太閒無故停止軟體付費機制,
您再來討論同樣的內容吧。
整個只是在於溝通協調沒有做好
很明顯能看出A 與 G兩家公司的差別性
A追求技術同時也在意公關與形象
G較在乎技術與公司價值觀
此外A家的商城本來規定是30天內可以寫信要求退費
但須經過審核通過,並不是一定可退
G家目前的15分鐘太短了點,這點可以在協商
我記得以前是1個小時的時限,退過就不能再度退費
但是機制方便不少,只要點解除安裝與退費就可以
整篇文看下來不少人根本沒用過也在發言


keny922 wrote:
APPLE也是可以退
好用的軟體也是很多人買正版的
當然也有人JB用迷版
國外也很盛行JB
可是付費下載量還是很高

大家...
真的對臺灣消費者的素養,
消費能力這麼沒信心嗎?
...(恕刪)


APPLE也沒你想的那麼佛心
要找到退費的地方,寫信申請, 請也未必過
很多貪小便宜的人就不會做了

google是弄了一個太方便的退費方式..
相信我...退費機制方不方便影響很大的

實體店面, 有些東西除非金額大..我根本懶的去店家退
但如果是按一下就可退...呵呵  情況就不一樣了

對..我對臺灣消費者的素養是沒信心啊

Google乾脆也學Apple好了,取消現行一律退費的方式.
一律寫信申請..再把人工處理費再轉嫁給各家手機業者(當然也會轉嫁給消費者囉)
這樣北市府就高興啦. 北市府才不管你方不方便,售價多少哩

只是不知道這樣使用者就高興了嗎?



我本身有在寫android程式,只是還未曾放到market去賣,

因為我不想要我寫的東西可以讓人玩爽爽玩七天後又退掉,

所以我投GOOGLE一票.

今天GOOGLE為了不違反台灣的法令,所以停掉台灣的收費軟體下載,

這不是正好說明他們現在是在遵守法律,有什麼好砲的?




kenkenken001 wrote:
APPLE也沒你想的...(恕刪)


所以說學APPLE就好啦

照規矩來大家都開心不是很好

還是說人家APPLE做得到的

GOOGLE沒辦法做到阿

木村 wrote:
這我不知道,你可以去查大潤發和家樂福的規定,

而且這本來就是實體店面,又不是用消保法19條的規範,

他愛怎樣規定都好阿,只要不要違反消保法
...(恕刪)


那我告訴你  不行不行不行不行不行不行不行不行!

軟體開發商...你們也罵錯對象
市府是在幫消費者發聲
你們應該抗議為何google收費機制要搞成這樣
害消費者人人不爽
才透過市府站出來抗議
開發商卻反過來責難政府
那不是跟消費者為敵嗎?

google目前做的都是犧牲消費者而保護軟體商
好軟體商爛軟體商都捆一包,無差別保護
那消費者權益呢?
google有能力在二方面都做得更好更周全

kenkenken001 wrote:
APPLE也沒你想的那麼佛心
要找到退費的地方,寫信申請, 請也未必過
很多貪小便宜的人就不會做了

google是弄了一個太方便的退費方式..
相信我...退費機制方不方便影響很大的

實體店面, 有些東西除非金額大..我根本懶的去店家退
但如果是按一下就可退...呵呵  情況就不一樣了

對..我對臺灣消費者的素養是沒信心啊

Google乾脆也學Apple好了,一律寫信申請..再把人工處理費再轉嫁給各家手機業者(當然也會轉嫁給消費者囉)
這樣北市府就高興啦. 北市府才不管你方不方便,售價多少哩...(恕刪)


其實APPLE佛不佛心這倒還好
重點是他有提供了機制
合理的退費是會過的
一些不斷惡意退費的被刁難也是應該的
目前這樣的機制下
開發商是可以獲利的

按一下就可以退
那也要消費者覺得這東西很爛不值得購買
應該也是有消費者覺得值得
儘管七天已經破關或是閱讀完也會支付費用
惡意退費的人真的占多數嗎?
想想之前15分鐘也夠盜版的人用了
會惡意退費的人現在也都用盜版的吧
根本不在目前會乖乖付費的消費群裡面
簡單來說
7天還是15分鐘
盜版的還是會用盜版
變成7天只是給正常的使用者鑑賞期
然而大家卻變成假設變成七天這些正常使用者都會變成澳客
我覺得這樣的假設心態一點都不合理
我用的是iPhone,Google的Android Market被北市府搞到下架,讓人覺得蠻爽的!
幫Apple開發Apps,雖然也會寫Android,但是因為大家都能寫,所以比較不希罕.

Apple Store的限制,其實比表面上看到的多很多.
也許是因為Apple銷售做了二十幾年了,和當地政府打交道要比Google熟練得多.
Apple Store架構上是各個國家分開的,
在台灣的Apps Store其實是和美國的Apps Store不同,有很多東西是在台灣買不到的.
而且Apple的Apps跑的是自家的機器,退費對Apple的影響不很大.
反正倒霉的是軟體開發業者,Apple本來就不缺.

對Android陣營的影響則大得多,Google本身是不賣硬體的,Apps抽的錢也不多,5%而已.
Google的Android Market搞不起來,對HTC,Asus,Acer等台廠的影響反而比較大.
而且Google Android Market的架構,還不如Apple Store成熟,
也許網站寫得比Apple厲害,但商業模式上的熟稔是還比不上Apple.
要馬上改成台灣跑台灣的制度,美國跑美國的制度,
短期上應該會有一定的難度,不像Apple,早就是分開的.

這種分開的Android Market真是台灣消費者所要的嗎?
到時可能會像Apple Store一樣,許多Apps可能不會進台灣市場.

在產業價值鍊上,Android其實會帶給台灣比較多的好處,
Apple的話,台灣只能賺硬體零件(機殼,觸控,鏡頭),和代工的錢.
Android反而會讓台灣在整機銷售和系統整合上有更高的利益.

但是,產業歸產業,Android硬體那一塊,我是看得到吃不到.
所以還是乖乖的寫Apple的Apps.
如果Google的Android Market意外被台北市政府惡搞到了,
也算意外的收獲了.
最好是HTC,Asus,Acer等一掛都被Apple打趴了...

PS: 另外,當一下抓耙仔,Android Market是不收營業稅的.會不會有逃漏稅的嫌疑勒?!
(我好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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