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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看來Apple真的有做到


Makoto Sou wrote:
UPON CANCE...(恕刪)





>>"自您取消購買時起,您不再被授權繼續使用該產品"

可以解讀成:

"自您取消購買時起,您不再被允許再次購買該產品"

我覺得這也算得上是奇葩中的奇葩了......奇葩王?
說錯話,死不認錯,下流!!!做錯事,死不認錯,無恥!!!!敢說敢做不敢當,畜牲!!!...你今天下流無恥當畜牲了嗎?

norika wrote:
30天變成7天......(恕刪)


哪裡有條文說 30天變7天了?能否明示一下?
說錯話,死不認錯,下流!!!做錯事,死不認錯,無恥!!!!敢說敢做不敢當,畜牲!!!...你今天下流無恥當畜牲了嗎?

螞蟻上樹 wrote:
就算已經有大大敘述3...(恕刪)


因為總有某些人,想用各種理性,非理性的,情緒性的,嘴砲性的方法,的用詞,的言論,來証明政府要求廠商依法行政,是錯的,是害到人民的,是無聊的,是選擇性執法的...

所以...實屬不意外.......
說錯話,死不認錯,下流!!!做錯事,死不認錯,無恥!!!!敢說敢做不敢當,畜牲!!!...你今天下流無恥當畜牲了嗎?
wmtsung wrote:
這幾週用過Market的人都知道付費軟體早就離開台灣市場啦
人家都走多久了你還在那邊叫人家滾出去
我看你資訊lag太久善意提醒一下怪我管很大囉XD
沒聲明有人吵它不負責任
有聲明有人說都走了還發表啥聲明
免費軟體市場的部分沒有違反台灣法規幹嘛要退出??
沒違法的部分要不要退出, 套句你說的話, "你住海邊喔?管很大耶"
管你買手機目的在哪, 台灣法律什麼時候規定智慧型手機一定要有付費軟體市場阿??
<-blockquote>

你也很好笑耶

不知道是誰LAG太久

好像你是第一天知道MARKET付費軟體已經停止了

你既然認定他已經退出市場

怎麼台北市政府還在給GOOGLE兩週時間考慮阿?

既然要退出還考慮什麼 直接回覆說不考慮了阿

Google不就是還在打量自己的利益嗎

自己搞不清楚狀況還大放厥詞

會買Android手機的人 絕大部分都會使用到軟體 不論免費或是付費

你不用 有人要用

你不用也是你家的事

別人要用付費軟體買了ANDROID系統的手機卻用不到

你負的起責任嗎?

如果你負不起責任有什麼資格砲

沒有人說免費軟體違法

癥結點自己都搞不清楚還來砲

你自己才管很大吧!

Grunder2006 wrote:
因為總有某些人,想用...(恕刪)


台灣人奴性堅強呀
廠商沒主動給的, 你當然不能開口要

台北市政府出來礙眼幹嘛?
老實說 對APPLE還是有點反...

一個愛玩文字遊戲的公司消費者還這麼愛?

搞不懂.

GOOGLE退出台灣它也沒影響

既然都不把中國放在眼裡

以ROC的消費市場 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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