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s700i wrote:
也不見得所有硬體都可...(恕刪)
整台電腦都可以退了,何況只是個CPU。
今天令我不解的也是這句
我現在是針對 SOFTWARE 這東西來說,對消費者軟硬體一樣都是商品,但不代表法規上是同樣是適合的
為什麼不適合,那些沒給出試用版的,就像我說的,
今天我網購了一台DVD播放器,發現不喜歡他的操作方式,發現不喜歡他的介面,不用什麼理由,我不喜歡就可以在猶豫期限內退了,為什麼?因為它是硬體。
今天我網購了一個DVD播放程式(軟體),發現不喜歡他的操作方式,發現不喜歡他的介面,無論什麼理由,能不能退還要看廠商的心情。為什麼?就因為它是軟體。
請問這合理嗎?是因為軟體廠商的成本比較高嗎?還是會吵的孩子有糖吃?
今天我在這裡討論線上購物所指的商品,不管是軟體或硬體指的是那種不會隨著使用者使用而消失的商品。會消失的商品本就不適用猶豫期了,不是嗎?就像食品、沐浴乳、電影票(有時效性)的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