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15分鐘你有辦法完全瞭解這個程式合不合適嗎?
如果碰到像是網路塞車,手機CPU速度慢,
說不定你要上網設定解約時,已經剛好超過15分鐘,
那你不會很嘔嗎?
對軟體業來說,七天的鑑賞期也許是超過了一些,
但是GOOGLE的15分鐘這個時間更讓我反感,
通常要付費的程式都是比較複雜的商業程式,
15分鐘是能試出什麼問題?
如果碰到詐騙程式,
試了老半天才發現被騙了,
那消費者的權益誰來顧?
對我來說,GOOGLE如果不能讓可以考慮退費的時間開放到六小時以上,
我都覺得你被罰活該

elliot681019 wrote:
一、什麼叫無條件解除買賣合約,誠心請教!!!
二、如何讓軟體的使用過程(經驗)回覆原狀!?..(恕刪)
DAVIDC2924 wrote:
所以衛生綿可提供試用小包,就不需下單購買 7天後,再寄給消費者衛生綿及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