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4

自刪---還android版清淨空間

蘋果可以 為什麼Google 不行!! 七天只是剛好而已~~

chanmingtao wrote:
鬧大了其實蠻好的啊這...(恕刪)


Android手機定價是看硬體

跟軟體免不免費有什麼關係?
我也來幫忙蓋大樓~

下面的繼續~
股票網路下單應該也要有7天鑑賞期
7天內隨時可以要求原價退還

王邪虎 wrote:
Android手機定...(恕刪)


google一宣稱要離開台灣後

硬體價格一定大跳水

這你相不相信呢?
我公司的htc手機 大概有4支

但沒有一個人付費買過軟體

谷歌把付費軟體選項 拿掉

對我們同事來說 根本沒差

因為沒人要付費買軟體

建議谷歌 把台灣安卓軟體超市都關掉

這樣跳腳的人應該更多

至於“軟體"七天鑑賞期 個人感覺很不需要

我用ipad 有些軟體需要付費購買 就買

買了以後感覺不好用 就只是不要用而已

只是幾十塊或幾百塊的錢而已 有必要計較嗎?

而且七天 夠把遊戲玩到很膩了

真丟臉 怎不計較網路快不快

題外話:話說中華光世代50MB廣告都打到爛了 我家還是只能用10MB而已
好強大的谷歌教徒阿...

果然谷歌做什麼都是對的,
谷歌做什麼都是最開放的唷~
完全無法認同樓主+1

Google不把台灣消費者放眼裡~還挺?

就算是在怎樣小的市場,也是要把使用者的權益放在眼裡啊!

無預警的說關就關,這是在走哪步?

Google大概就是看準了這樣做

大家吵歸吵,罵歸罵,最後還不是默默接受了

所以隨他們高興,從 24H 變 15mins~

延長到七天真的是太長沒錯,或許他們還會在協商~

但今天最令人無法接受無預警關閉下載付費程式的服務吧!

既然有人說我們跟不上國際的腳步,只有台灣在鬧這笑話~

那想想如果是在其他國家 (EX.美國) 發生這樣的事~

被終止服務的使用者會怎麼做?挺Google?

還是該說

Google敢就這樣無預警關閉服務?





我想請這位大大先看清楚,

Google是私人企業,私人企業就是要賺錢
北市府蠻橫提出無理要求,7日內要可退
一副你一定要遵守我的法令,應該是恐龍法條

這句話是樓主寫的,
他認為北市府提出七日這件事是無理要求,
這是他個人認為,
所以就他認為的,私人企業為了賺錢,
即使違反法令,
他個人認為這是可以的.

我是順著他的邏輯阿,
法令規定午夜十二點後,未滿十八歲不得逗留夜店,
但私人企業為了賺錢,
即使違反,也是可以的阿,

這跟上面的邏輯是一樣的,
只要是他認為是無理的,
就可以違反,
這樣的邏輯本來就有問題,就是錯的.

我想不是我沒看清楚他的意思,
而是樓主這種似是而非的想法,是有欠考慮的.

國家的法律大於一切,這是世界各國都走得通的,
如果照GOOGLE這樣說,
在荷蘭賣大麻是合法的,那來台灣賣有罪嗎?
在其他各國是15分鐘,所以在台灣也必須要15分鐘嗎?
還是看各國法令而定吧.

不挺!!!

政府要求的是退款時間與試用時間!!!!!!

但卻激進的做出完全移除付費區塊,

很傻眼,

不是一個大公司應有的度量。

不僅個人感到無奈,

更讓我對 Android 系統感到可悲!!!!
  • 9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