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cs7703 wrote:
前面很多人講過了。。今天就算是惡法也是法
我們是「國家」,他們「企業」
本來就應該照我們的規則走
法令有沒有問題需要去修改那也是之後的事情
...(恕刪)
為政府護航到這種地步也算大開眼界
惡法也是法...?數年前的"刑法100條"也是法啊
這裡我不會說google做對
但難道法律一定對?政府一定對?
還有人說法律及公權力不容踐踏哩
看了就好笑
政府自己就常常視法律為無物,濫用公權力了
在本土大財團的淫威下
早就不知道被踐踏多少次了
現在法律被摸兩下,也許有個電子商務的修法機會
不是很好嗎
我認為兩方都有錯,等爭議沒了再來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