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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已付費的market 軟體都不讓你下 您還挺google?


xc_yiou wrote:
暫停服務沒甚麼不對,google它爽就好,
但憑甚麼不讓我下載已付費軟體!!
google可以隨時中止market 是它家的事 我也不屑再買,
只是要恢復我已付費舊軟體使用權,
這跟中止market 服務是兩碼事


暫停服務後,已下載的軟體部份是另一個議題,
我也覺得非常不合理,所以你可以向google寫信抗議,甚至提告,
這絕對是消費者應有也應爭取的權益,我完完全全支持你。
政府+1
在台灣販售本來就要遵守台灣法律規定!
不能因為是google就例外!

木村 wrote:
樓上,那是博客來自己...(恕刪)


是嗎?
台北府葉狀師可是認為pchome等有改善了。

"市政府也針對PCHOME、Yahoo等各家網路銷售平台業者的服務條款進行追蹤,並且要求各家業者修正其網路銷售服務的定型化契約,落實消費者保護法七日鑑賞期的規定,並且都獲得了善意的回應"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23&t=2227139)

可是,事實上,pchome等還是軟體經拆封就不能退了。

neverfly wrote:
有爭議的是付費機制部份,所以暫時關閉,
拉免費下載的部份下來戰是想表達什麼?

如果免費下載的功能,毫無理由且毫無預警的關閉,我相信有很多人會跟你站在同一邊,
可惜,不是。

這樓蓋的還不高
請享用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23&t=2227400&last=28918453
什麼樣的產品該用什麼樣的規定

比如一個小型或中型game 我不用七天就破關了

買完快玩破關 然後退費 這樣只會讓做game 的人沒賺頭

Apple會同意是因為 你他媽的台灣這麼小的市場他不在乎,別人IP4, IPAD2就已經用半年了
你台灣才開始能拿到貨 你說會去在乎台灣這鳥規定嗎

台灣市場有多大???
自己看看自己有多少人就知道!

政府為民眾把關!
但是在商言商
誰理你啊!!

國際大廠有哪一間看得起台灣的???
連自己家的都不太削!
大家要團結起來才對!!!
想在台灣賣又不想遵守台灣的法律......

是怎樣.....

Google很大是嗎?
在台灣就受臺灣法律約束
在美國就用美國法律
這是一定的道理^^
政府 +1

不過確實有些類型的APP,不太適合七天的規舉,例如圖書之類的
rhy660713 wrote:
二邊都有錯北市府拿錯...(恕刪)


所謂的七天鑑賞期絕對是可研議的
直到開罰才把所有焦點鎖在七天
現行台灣法規就是這樣
如果google早與政府協調
七天說不定就能下修

針對google
只會聚焦七天
別開玩笑了
政府錯在哪
大家難道真以為罰100萬是當天裁定就當天罰嗎
再罰之前一定有相當的流程和公文往來的


最後
政府他X的一點都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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