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7563 wrote:
好事多的1個月鑑賞期,那是商人給予的福利~
東拉西扯牛頭不對馬嘴~
在國外消費是都可以退貨退款,不需要任何理由~
不是只有網路上的消費,實體商店都可以~
這不是商家給的福利~如果有興趣查查國外消費網站就可以了解~我所發言的意思!
當初立法不完善,現在就應該要修法,合乎時代潮流!
美國好市多條款:
http://shop.costco.com/en/Customer-Service/Returns.aspx
台灣好市多
http://www.costco.com.tw/faq.htm
mark0826 wrote:
博客來網路書店,書籍...(恕刪)
以下擷取自博客來官方網頁:
影音商品(如CD、VCD、DVD、DVD、藝人週邊商品等):
會員退回之商品已拆封(即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完整包裝(商品、外盒、封膜及封膜上之貼紙、側標、贈品等)。
滿足以上要件是不得退費的。
個人建議在思考這件問題時不妨參考一下行政院對於消保法做出的最新修正草案,
http://www.cpc.gov.tw/detail.asp?id=573
其對於該商品或服務是否可適用於七天鑑賞期有更為詳細的分析與界定,
相較於現行法令籠統式的以"郵購購物"來定義更周延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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