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o0707 wrote:
在商言商沒錯,
可憐的是安卓的台灣用戶與安卓系統繁體中文軟體的開發商。
不好意思,那砲口請對準對的目標。
google不想受制於7日的這條規定,所以不玩了,退出。(繼續上架會被連續開罰)
這樣暴力的是google嗎?
還是閒閒沒事而搬出這套法律的市府?
ming1976 wrote:
後續還有轉機。
至少...(恕刪)
囧rz~ wrote:
又亂舉列了.
所以我買了軟體, 就可以拷貝分享了嗎??
如果都不行, 那為何跟15分鐘退款機制有關
"拷貝分享"是另一個行為, 他的來源可能也是別人分享的. 根本跟你有沒有買無關好嗎??
大家都把, google 15分鐘內退費的規定, 合理為對抗盜版. 根本是搞錯方向
要盜版的人, 15分鐘夠他備份了. 也可以借別人的手機來備份.就算通通不行他買了一份. 也可以分享給無限的人.
但對正當的使用者來說, 15分鐘夠他試出軟體的問題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