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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大家冷靜一點吧 …

chao0707 wrote:
在商言商沒錯,
可憐的是安卓的台灣用戶與安卓系統繁體中文軟體的開發商。


不好意思,那砲口請對準對的目標。

google不想受制於7日的這條規定,所以不玩了,退出。(繼續上架會被連續開罰)

這樣暴力的是google嗎?

還是閒閒沒事而搬出這套法律的市府?
換個角度來說
當台北市政府告知任何歐美大型跨國公司違法,得連續處罰高額罰金,
我想他們一定是暫時停止銷售,找律師了解,可能的話進行RECALL降低損失吧.
EC

ming1976 wrote:
後續還有轉機。
至少...(恕刪)


當然,世界還是很大的。
只是很怕會像下面那篇文提到的四輸情況,連開發者資格也被剝奪。
http://kocpc.pixnet.net/blog/post/28790809

虛偽人生 wrote:
這有什麼,不就是暫時...(恕刪)


你點他的文章就知道他為什麼會講這種不根據事實闡述的屁話了
這幾天討論串這種屁話太多了,點進去 10 有 8 個是 iPhone User
台灣人就是難討好
政府做事也要被罵
不做事一樣被罵
法就是法沒修之前
那就是遊戲規則
你不遵守還有什麼好說?
而那些好辯者我只想問你們有好哪一點不站在台灣消費者的立場去要求自身權益
反倒是為google說話呢?
小弟愚鈍實在是想不通你們的腦袋到底在想什麼?
不要把你們的好辯精神和事情該不該做混唯一談
到處都有人學舌那個北市府憤青主管,『Apple可以,為什麼Google不行?』

很簡單,app Store對Apple的重要性遠非Android Market之於Google所可比擬的。

先問Android市集現在最缺的是什麼類型的軟體?
當然是遊戲類。
這類軟體的質和量和app Store天差地遠,手機硬體規格多樣性又讓遊戲廠商裹足不前,早就讓Google很頭痛了。
偏偏,遊戲類軟體就是對「試用期」、「鑑賞期」最敏感的。

Google答應台灣無條件七天鑑賞期的話,世界各國難免會要求比照最惠國待遇,那些還在觀望的遊戲製作廠商可能會嚇跑光光,後續對Android市佔率繼續擴大會有什麼程度的不利影響,很難評估啊。

但Apple為什麼敢答應?

一來,大部份遊戲廠商早就進去剃半了半顆頭,跑不掉。
二來,沒有app Store,iPhone/iPad只能靠JB裝一些來路不明的盜版軟體,這絕不是一般人想要的。

沒有app輔助,iPhone/iPad等於廢了一半,看日劇韓劇謎片不行,互傳照片不行,互傳免費的IM短訊不行....,這種手機還有多少人想買?

Apple向來是軟硬通吃兩邊賺的,少賣軟體還好,但少賣iPhone/iPad,每少一支就是幾百美金的營收損失,虧大了!

Android就不同。
不能上官方Android市集買軟體,其他多的是提供相同服務的市集,使用者所受的影響遠小於iPhone使用者。
還有,Android本身內建功能就相當齊全了,真的不裝app,日子絕對是還是過得下去的。
也就是說,Android手機銷量不會降太多。

而且,就算真的少賣了,對Google的營收影響也很有限,不過是十來家大廠才會乖乖付的授權金,這些廠加起還沒有iPhone的量呢,小錢一筆,那個痛和Apple差太遠了。

總之,Google把Android市集撤出台灣,Android手機一樣可以在台灣大賣。
Apple把app Store撤出台灣,iPhone和iPad也不用在台灣上市了。
sympholin wrote:
到處都有人學舌那個北...(恕刪)


所以我一直想知道 Apple 答應的是七天無條件退費嗎
有人可以 update 這個訊息嗎?

如果他是的話,我想 Google Market 除了退出台灣我想不到招了
囧rz~ wrote:
又亂舉列了.

所以我買了軟體, 就可以拷貝分享了嗎??

如果都不行, 那為何跟15分鐘退款機制有關

"拷貝分享"是另一個行為, 他的來源可能也是別人分享的. 根本跟你有沒有買無關好嗎??

大家都把, google 15分鐘內退費的規定, 合理為對抗盜版. 根本是搞錯方向

要盜版的人, 15分鐘夠他備份了. 也可以借別人的手機來備份.就算通通不行他買了一份. 也可以分享給無限的人.

但對正當的使用者來說, 15分鐘夠他試出軟體的問題嗎?...(恕刪)

你才在亂舉例吧!

對正當使用者來說,為什麼要試軟體有沒有問題?

會擺上架的都是通過一定的測試,才會擺上去讓你買。
15分鐘是讓你買錯的、不符合你預期心理的、功能不符合的等等,讓你退貨用的。

15分鐘才不是讓你拿來測試軟體有沒有BUG!

你要測試軟體有沒有BUG,乾脆進去估狗裡面上班當軟體測試員,不知您意下如何?
只出得起香蕉的公司自然只能請到猴子! 客戶爛不是廠商爛! 老是下訂單給這種爛廠商,不就正代表了其實是你們爛! 明知道廠商爛還一而再再而三下訂單給他們?
沒APP至少還有DEHP,所以消費者不用太擔心。
台北市政府好像玩過頭 如果法律自己關門解釋 以為自己是法院
那....比恐龍法官還可怕

Google反應過度 連公告一下android的用戶都沒粗糙下架
真的非常沒有禮貌 形象大損

總得來說 我同意必須下架不賣了 等法律上的爭議說清楚講明白在上架(請由法院法官解釋)

google下架最重要的原因就是 我目前無法配合台北市政府的法律解釋 我下架

中華民國法院最後解釋判文是什麼 我在考慮是否恢復上架或是繳罰款

任何私人企業都是這樣的處理和面對至於中過程是否粗糙 那是形象問題 干你何事

台北市政府點的火 自己要滅火 google不想再被罰 下架了 球丟回給台北市政府

有些人竟講些有的沒的 還要google不可以下架 我笑了 你宅夠了沒

如果法律是由市政府在完全解釋 那法院關起來 立法院也關 國際跨國平台沒人敢來了

入境隨俗很重要沒錯 不與世界拖軌 自我感覺良好 那跟義和團有何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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