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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oid App] 抗議臺北市政府干預Android市場

Takol wrote:
你可以寫一封信給臺北...(恕刪)


我想寫一封信支持市政府要硬起來吔

雖然過程不盡完美(提供試用版,時間長達七天,沒有集思廣益....等)

但是,做才是對的!

當然有人說法案是過時的

但,哪個國家天天修同一部法案?

你要來設公司,就要遵守當地法律不是嗎?

也有同學說估狗自大

那倒是,罔顧己付費者權益這件事

非常不合理

停賣是一回事.

己經付費者的服務,可以就不做了嗎??

比較自大的好像是估狗吧!!
愛你所選,選你索愛 http://apk.tw/?fromuid=5360
只要求中華MOD和壹電視比照辦理~

PS: 有大大提到電影有預告, 音樂有試聽, 這些都比google的15分鐘還短
+1,
好的產品絕對可以讓人再三留存
如果怕被盜拷
那應該請Google去思考,為什麼它提供的工具
無法保護開發者的智慧結晶
kershaw wrote:
+1好軟體、好遊戲,...(恕刪)
======================================== Canon 60D 新手玩家(終於痛下手~分期買入了)
panypan wrote:
台北市政府就是譁眾取寵,搞不清楚狀況!
此乃"幫助人貪小便宜法令"

主要是那個市議員搞出來的吧!

7天
可以破關3次!
小說看完3輪!
然後退費~~~

真的很保障市民免錢用軟體~
...(恕刪)


博客來網路書店,書籍光碟類一樣適用該網站規定"10天鑑賞期無條件退貨"
這家商店應該獲選全球最偉大商店......

不是誰搞出來的
純粹有良心商人跟沒良心商人的差別而已

"寫一封信支持市政府要硬起來"
+1啦......

阿米孤 wrote:
你太小看奧客了;對好...(恕刪)


您好:當然個別的「善用退貨規定的」客人是會有,但就我觀察並沒有形成大家都來「善用」這個規定的風氣~
來到我們國家就是遵守我們的法律,我們的產品到了美國還不是給他們吃的死死的,
三不五時還得被他們告,挺一下自已的政府吧。
要這樣搞的話
是不是要擴大到所有東西
實體店面買的東西也是沒用過、沒玩過
像遊戲、唱片、DVD這些
買回家發現難玩、10首歌只有1首能聽、難看
是不是都要可以退?
就連政府的表現如果不滿意
是否可以要求退稅?

軟體跟硬體的性質完全不用
硬要用同一個標準
真的不知要說什麼才好

阿米孤 wrote:
反正不是死下游APP軟體設計公司,就是死使用Android系統的硬體廠。這次市政府捅了個大簍子了。靜觀其變...(恕刪)


什 ?

是Google根本不太在乎小小的我國市場吧 .

為何Apple可以做的到 ,

Google卻做不到 ?

放心吧 . 硬體軟體都不會死 .

在Google眼裡 , 我國又不是像中國一樣那麼大的市場 .

他們也許只是少賺 0.1% . 成不了氣候 .

醬只會逼我國智慧型手機user , 倒向iphone而已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怎麼老是一堆人擔心七天太長

一堆人擔心會有人七天用夠了還拿去退

會退或是因為對軟體不滿意才對阿

好用的話為什麼要退?



App store 一向是30天內都可退

現在變成7天可退 一點也不擔心消費者會亂來

因為法律是保障人民的 不是給你濫用的



光看這討論串就可以看出android market跟app store的消費者素質分別

肯定使用者付費跟智慧財產權的族群

你給他半年試用期 他一樣會掏錢買

老是想破解、用免費、鑽漏洞的族群

24小時都嫌長
我從來都不知道台灣的消費者這麼Nice耶~ 我以為台灣消費者只會跟廠商對著幹,
不管是非都是廠商錯, 他們都「為富不仁」. 怎麼一變成google, 就有這麼多人
情義相挺起廠商來了? 真是太感人了, 賺人熱淚啊~ 希望樓主以後遇到消費問題
也能站在中立的立場, 也幫廠商講講話發發聲吧~ 千萬不要兩種標準哦~~

像房價,網路,第四台, 每天都罵政府不管事,不積極干涉, 台北市政府出來管這個
就要被罵? 真是太棒了!!

明明就是一件事情, 兩個廠商兩種完全不同的應對態度, 態度明明就很差的還要
挺到底,台灣還真是個多元而不明是非, 多重標準的好地方啊... 是態度問題!!
懂嗎?!!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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