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IL wrote:
當然要定義清楚,不過...(恕刪)
因為「檢視」的目的不是「避免瑕疵」,而是「充分瞭解產品」
經過樓主幾番說明, 漸漸了解這兩條法令,
對google這邊的檢視商品, 我沒有意見了, 謝謝說明
對壹電視和MOD的影片, 我覺得預告並不足以達到檢視商品, 只是剪接過, 對劇情了解並沒有幫助
就如同剛剛大大所提到的"「檢視」的目的不是「避免瑕疵」,而是「充分瞭解產品」"
另外樓主在前面的文章有提到, 如果是你就不會主張它是郵購或訪問買賣
但是按這兩條法令來看, 感覺就是阿, 有透過網際網路, 也有買賣行為
不知道樓主看法如何,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