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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能為什麼google不能,難道google技術不如蘋果嗎?"

對於你說的 我覺得有些主觀

當然每個人看法不同......

說真的 蘋果出來的產品 老實說 我買不下去 太貴了....

你說的無線迴圈 我覺得每個軟體都有吧?? 每家公司都會這樣吧

難道 IPAD IPAD2 IPAD3 就不是這樣??

PSP還不是一代一代在改.....
springc wrote:
反正以後google...
springc wrote:
反正以後google...(恕刪)


按照這個案例,連 Apple 也不合格,你還想有機會跳 iPhone。
要比態度強硬,Apple 可不輸 Google。
Google 是笨在一口回絕,沒給台北市政府面子。
Apple 則是說會研究看看。
關掉臺灣付費機制 Apple 也很可能這樣做。
且關掉 App Store 後,要買 App 的困難度,比 Android Market 難度更高。
因為得註冊國外帳號,有國外的信用卡,或 Gift 。
不像 Android Market 透過 VPN (免 root, 免註冊)繞個道,就解決。
且只有要買軟體時需要這麼麻煩,軟體更新時不用這麼麻煩。

nqa466 wrote:
台灣尊嚴?好像有點扯...(恕刪)


美國有把台灣當作是一個國家嗎?

菲律賓把台灣籍詐欺犯遣返大陸有把台灣當作是一個國家嗎?

台灣不吭聲你認為菲律賓會派特使來嗎?

台灣尊嚴是用說得嗎,你認為扯遠了,我不認為耶

Google 若因此想再台灣囂張,叫他下輩子吧。


我對台灣民主當然有信心,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我可以把 Google 當作是美國的一隻手,伸進台灣來攪動台灣社會

可能是為了某項利益,也可能是台灣 HTC 和 Apple 在美國打官司

不希望台灣插手,攪動一下台灣社會,讓政府急於滅火無暇去管 HTC

如果你要當 Google 的棋子隨著他舞動,可見得你已中毒很深了,認

不清自己是誰


一群年輕人拿著智慧型手機很時髦也玩得很快樂,google 關閉

Android Market 平台後,只因不方便沒東西玩,沒有是非對錯,開始

罵政府,認為所有人都要把他捧在心裡,連家都不要,價值觀偏離,這

樣的心態不該被糾正嗎?


希望我提 "惡質軟體" 的例子,請翻一下最近的新聞,手機定位追蹤

公車資訊,請以他當例子
放火的好像是北市府吧?不知道要轉移什麼焦點?(塑化劑? 江國慶? 六輕? 大埔事件? 楊淑君?)

菲律賓的例子就更好笑了,不是一堆人鞭了政府,政府才作為的嗎??

鞭別人是不會進步的,本人向來無反韓,反日,反美,反...情節

也向來不認同支持國貨這種鬼話,豬頭官員都知道要買ipad來玩了(沒有支持HTC國貨)

例如我們保護了汽車產業這麼久,還是沒有世界級的汽車品牌,只會說現代汽車爛

說起來追根究底,是台灣被中國打壓,無法成為正常國家,自卑感作祟罷了

所以有人進大聯盟,就變台灣之光,有人高球四連霸,就變台灣之光

甚至有些台灣之光,還是歪國人,不是台灣人

吹捧所謂的台灣之光,不過是麻痺自己覺得台灣很優秀罷了

所以把別人努力很久的成就,當成台灣的成就

當然這些人都非常優秀,但你想想,美國人會說老虎伍姿是美國之光嗎?

至於你說的'手機定位追蹤公車資訊'其實簡單想一下就知道問題在哪

手機只能定自己的位,公車資訊我想是北市府建制的系統提供的

北市府的公車資訊不正確,那個軟體自然成了廢物

糟糕!似乎又是北市府的錯

若是今天趕走了apple google,而不檢討不完整的法律 ,台灣進步了嗎?

自high而已吧(YA!戰勝美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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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再上來說嘴

台灣其實也有能力開發自己的手機作業系統

如果可以開發一套可以超越ios WP7 android

那才叫作贏別人

simonni兄會寫程式,我很佩服,期待你可以繼續努力

七天鑑賞期並不是不好,但是用於智慧財產之產品之上的確是欠缺考慮
MOD 上的影片也是不是該套用到七天鑑賞期?
mod是郵購買賣嗎...
有些網友好像真的不了解7天解約的適用...
一直亂套用在其他買賣情形...
另外,消保法已經有做修正的討論了
http://www.sports.org.tw/ch/htm/%5C95112201.htm
修正第19條為
消保法第十九條:

遠距通訊交易之消費者,得於受領給付後七日內,退回所受領之給付或以遠距通訊工具通知企業經營者之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但消費者於締約前已檢視或確認交易客體者,不適用之。

遠距通訊交易之客體為下列各款之一者,不適用前項規定:
一、交易客體之價格在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金額以下者。(交易客體之價格未滿新台幣000元者。)
二、交易客體之價格隨金融市場之波動而為調整,非企業經營者所能控制者。
三、易於腐敗或過期之交易客體。
四、企業經營者針對消費者個人之指定或符合其個別需求而為給付之交易客體。
五、報紙、期刊或雜誌。
六、業經消費者啟封之影音產品或電腦軟體。

第六項已經針對很多網友常常舉例的例子做修正了

但是現在尚未三讀通過...現在還是要遵守這個法令
GOOGLE也不例外..
蘋果現在願意遵守大家口中的惡法,以及萬惡之首的台北市政府,難道蘋果比較笨嗎
不,是蘋果比較尊重台灣市場,台灣的消費者...以及台灣的法律

dillence wrote:
門市實體商品一樣也是...(恕刪)

dillence wrote:
門市實體商品一樣也是...(恕刪)
simonni wrote:
美國有把台灣當作是一...(恕刪)


手機定位追蹤 算是 惡質軟體?

是一堆人腦殘當真吧。

iPhone 上一堆類似的軟體,都屬於娛樂類別的。

你沒看過一堆上新聞的 iPhone 應用?

iPhone 喝啤酒、iPhone 變魔術、iPhone 點蠟燭....

那些本來就是 kuso 用的。

你去看看娛樂類裏頭數數有多少同樣類似的軟體。

公車資訊 至少作者有在努力做後續處理。

畢竟很多政府的服務 API 都沒公開,或沒文件。

不少都是用 Parsing 頁面的方式抓資料。

照你的理解,一堆 新聞軟體 也算是惡質軟體囉。

畢竟 yahoo 等不可能授權給他們正是管道取得新聞。

幾乎每個新聞軟體都是去 Parsing 他們的網頁,處理後,顯示在手機上。

哪天 yahoo 故意擋掉,或畫面改版,作者來不及反應,那也叫惡質軟體囉。


一堆國產的,以及大陸的作者很多都射後不理,或改個名字重新上架騙錢。

那才惡質吧。


hack.pc wrote:
沒給台北市政府面子...(恕刪)


你講到重點了,這件事關係到北市府的面子、當然也可能影響到未來選情,有些鄉民只好躲在「愛國」、「愛台灣」的口號後面隨意賦予罪名。




simonni wrote:
美國有把台灣當作是一...(恕刪)


我覺得.你愛台灣過頭了..哈哈..台灣什麼都好就是政治不可取.說難聽點台灣在世界上本來就沒有什麼地位了.別自以為了.兩家平台都關掉對他們的營收也沒影響.但是對台灣消費者呢?所以口口聲聲說對消費者想..到最後受害的是誰??

nqa466 wrote:
放火的好像是北市府吧...(恕刪)


你講得例子很多都是新聞報導出來的,我不會去否認

有些是負面消息,有的還在處理,大都在國內發生,若是你覺得政府做不好那就讓他下台

台灣有無作為的政府,不代表可以被外人欺侮,你講國內發生的事情都可以抗議要求改善

台灣尊嚴是要向外爭取,若向國內要找誰爭取?

apple google 是外來企業不能趕走嗎? 法律有問題是不能修正嗎?

台灣變獨裁了嗎? 沒管道可以爭取權益嗎? 那 apple google 願意

尊重台灣人民嗎? apple google 有特權那其他企業政府如何管理?

如果你覺得台灣不好為何還要繼續待?

nqa466 wrote:
放火的好像是北市府吧...(恕刪)


說的太中肯了.台灣之光勒.政府(不管藍綠)花多少心力在培養.多少人才因為缺乏資金放棄的.台灣政黨(不管藍綠)只會撿現成啦.說難聽點就是這樣.還硬要貼金.= =..台灣那麼強怎不跟HTC買平版還要花大錢跟APPLE買那麼貴的??是預算太多嗎?我就不信跟HTC採購不會更低價..怎沒人說出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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