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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錯嗎?Google對嗎?那消費者的權益就該被犧牲嗎 ?


Grunder2006 wrote:
1.消費發生地不在台...(恕刪)


如果是在台灣的話,為什麼要用美金當金額單位?
你確定整個金流體系都是在台灣嗎?都是Google台灣分公司管的嗎?
還是你沒買過?

kenkenken001 wrote:
說的這麼好聽
那怎麼不辦網路上賣軟體的?
現在又從寬了???
這就不是圖利特定廠商了??...(恕刪)


不過就是個網路討論
不必如此憤恨之詞

我上篇已寫的很清楚
你要台北市從寬解釋
百分之兩百
一定會有人為其冠上"圖利廠商"之名 (套一句網路名言:選舉快到了)
有人檢舉不去處理
就是瀆職一罪

只要是註冊台北市的公司
PCHOME也好
YAHOO也好
有人去檢舉
就是台北市政府的責任

所以啦
你如果對PCHOME或是YAHOO不爽的話
阿就給他檢舉下去啊
不要天真的以為台北市會"主動"的去查
今天就是有人去檢舉GOOGLE
台北市政府才會出來LDS

GOOGLE一定很懊悔
想說
當初如果把公司註冊到高雄去
應該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了吧
SHIT HAPPENS!!

Frank5904 wrote:
如果是你,你會一直被...(恕刪)


我不是 google 耶,所以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但印像中,政府在6月初就有和 Google 講過七天退貨問題...當然,將近一個月的時間夠不夠做修改,這個我不會寫程式,就不多說了....

接著以下是我個人的看法,如果大家看不下去,請按上一頁,如果要討論,也請理性些,不要嘴炮酸來酸去謝謝 ^^


以 Google 的規模來講,罰個二三千萬台幣,眉頭都不會皺一下,如果今天 Google 選擇的是,用金錢(罰款)換取時來改程式,等改好了,再停止付費軟體服務,我想現在的風評不會是這樣,也就是我個人覺得 Google 在這次的事件上,公關處理不及格,若是我有一間市值上百億的公司,被罰二三千萬,可以在台灣贏得所有消費者的好口碑,再加上媒體操作,讓這件事上到 CNN 等等國際大媒體,讓全球人都了解,我的公司可以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寧願被罰上千萬,也要做好配套再停止服務,我想這二三千萬的支出,是絕對值得的,公關的用處就在於,把危機化為轉機,但在這次 Google 事件中,我絲毫沒有感覺到 google 有做過公關處理.....至於為什麼不做公關處理,這就讓大家好好思考了 ~~XD ( 怕說了主觀的想法,會引戰 XDD )

對了,再補充一下,先排除DVD/軟體等等的商品,就單純以Andorid Market上的APP來講,我下午問了一些身邊用 Android 手機的朋友,三位,和他們聊這次的事情,其中一位同事說,15分鐘還是七天還是隨時能退或是買了就不能退,對他來講沒差,因為他根本沒想過在 Market 上花錢,要什麼軟體,上 Google 下個關鍵字查一下就好了,要程式有程式,要遊戲有遊戲,有的還有漢化版..XD

另二位同事都有在 Market 上消費,他們對於可不可退,多久可退,就在意了,一位是說該照著七天可退來走,一位則是說七天太久了,一二天就可以了,因為有些軟體15分鐘根本不夠....

OK,先不講要多久可退才合理,這裡我感覺到的是,會用盜版的人,根本不在意 Market 退貨機制是什麼 XDD,但會再意的人,多半是會在 Market 上消費的人,所以.......15分可退和七天可退,對盜版者來講是無意義的,或許 Google 可以再思考看看這個情況,當然,電子書/小品遊戲/電影/MP3/或許可以再思考合理的時間,

最後,還是想再說一次,Google 有義務把防盜機制做好,不能因為主要收入來源非在販售軟體,而是廣告收入,就一直不把心力花在軟體防盜上....(中華電信的商場,防盜就真的是..^&$%@^*$%((*emome 帳號+手機IMEI+啟用軟體時線上認証 Orz )

說錯話,死不認錯,下流!!!做錯事,死不認錯,無恥!!!!敢說敢做不敢當,畜牲!!!...你今天下流無恥當畜牲了嗎?

Sideway wrote:
消費地發生地點是看開...(恕刪)


請問一下,消費地發生地點是看開發者在哪個國家,這個有法條佐証嗎? 無惡意,只是想知道,這是大家口傳的,還是有白紙黑字法律証明的
說錯話,死不認錯,下流!!!做錯事,死不認錯,無恥!!!!敢說敢做不敢當,畜牲!!!...你今天下流無恥當畜牲了嗎?
AlexChai wrote:
還是你沒買過?...(恕刪)


哈哈哈,我有沒有買過,這個查一下我之前發文文章中,就有了喔~
說錯話,死不認錯,下流!!!做錯事,死不認錯,無恥!!!!敢說敢做不敢當,畜牲!!!...你今天下流無恥當畜牲了嗎?

Grunder2006 wrote:
我是在台灣刷卡消費的,消費發生地應該是在台灣吧...(恕刪)


你沒被收境外交易手續費?
milo2314 wrote:
你如果對PCHOME或是YAHOO不爽的話
阿就給他檢舉下去啊
不要天真的以為台北市會"主動"的去查
...(恕刪)


你以為沒人檢舉過哦? 人家做個面子他就不管了啦
我不憤恨啊

不過如果 台北市不會"主動"的去查...那就是瀆職啊 (我很高興的說)

公部門如果這樣的心態就是爛啊 (我還是笑的哦)
還"查"哩...沒人要他扮無間csi去查, 退貨規定都晾在哪, 小學生都查的到耶!



Grunder2006 wrote:
我不是 google...(恕刪)

請問一下,那時只是在商討,有說一定要這樣硬做嗎?且翻遍中華民國法條,沒有任何一條軟體類需給七天鑑賞期,如果你認為你這樣的做法全世界都認同,你會先修改程式嗎?且apple也無承諾無條件退款,商討到最後台北硬要google給七天無條件退費鑑賞期,google說無法這樣配合,北市官威很大就馬上開罰,難道google沒有退費機制嗎?apple也是給mail退費,但是並不是無條件退貨,為什麼台北市要google無條件退貨呢?這真的是google始料未及,且最初不退費是apple,不是google,那台北市的大小眼,google也是最後才知道台北市的無理,談判破裂,台北市立刻開罰,殺的google措手不及,你覺得應該是google的錯嗎?如果這者退費機制有問題,全世界早就在討伐了,可是並沒有,發生這件事,也不見各國一起申援討伐,可見各國並不認為台北市這樣說法是對的.且蘋果也是事後才要做中文平台,有給時間改善且無罰款,並沒照台北市政府說的無條件退款,但google只是說無法配合無條件退款,台北市就立刻罰,這真是賞罰分明,台北市萬歲嗎?要這樣歡呼嗎?
Grunder2006 wrote:
我不是 google...(恕刪)

就是Google的android market不綁手機IMEI.
讓你換手機時軟體跟者你的Google帳號跑所導致.
所以人家才會喜歡用 android market 包括我.
我換2次手機已購買的軟體就跟著我跑.
除非是手機相容性問題.不然都能用...
當然也有奧客會去退貨.但不在此討論...
就是太便利.才有漏洞可鑽.Google有再改.台北市政府就放大絕了..

像台灣電信商的MARKW綁手機IMEI.
換手機時除非該軟體是大廠寫的.可以提供你幾年內幾次的換手機時軟體轉換服務
不然請看著他乾瞪眼或是拿舊手機...

這次台北市政府亂搞.拿有爭議的法條來用.作秀阿...
Google公關不及格.直接關掉沒公告...
雖然他對於違法的東西就直接下架是沒錯.
但消費者對於此觀感可是不好的.
會讓人懷疑以後Google是不是要關掉服務都不用公告的.雖然他不收錢.
傷到的是Google自己在台灣的商譽.不小心會燒到國外去.
(網路是發達的.這件事也有外國人在關注的...)

這件事到最後誰受害.還是消費者...
Grunder2006 wrote:
請問一下,消...(恕刪)


這不用法條佐證吧… Google checkout的消費記錄裡面有寫購買地點啊,拿出來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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