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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刪---還android版清淨空間


盧曉易 wrote:
挺什麼鬼啊?

政府在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居然有人棄權益不顧而挺踐踏自己權益的鬼企業?



權益?

連國人都覺得七天太誇張了
你還在那邊權益

七天太不合理
這不是權益是私慾吧

你只看到事情的一面就別妄下評斷



世界教了我們太多的堅持與等待, 卻忘了教我們同樣重要的放棄與釋懷
別吵啦
反正就是如此嘛
從事APP開發者一定反對有七天鑑賞期
一般使用者一定贊成啦

好的軟體不會只用七天啦 你在怕甚麼咧
怕 自己開發的APP被列為爛軟體嗎?

回火星吧地球是很危險的
nqa466 wrote:
Google是私人企...(恕刪)
支持北市府保護消費者的行為!!

北市府就 Google Market 販售的 APP 要求七天的鑑賞期,

並非數位內容, 樓主合必那麼牽強拉東扯西模糊焦點,

再說微軟的軟體都有試用版了, 更甚至有預裝版,

七日鑑賞期...有何不可?!
有人拿微軟的軟體來比我笑了...

只有少部分微軟軟體有試用版

建置系統的版本常常用不適合

但是花了大錢,找誰討

並不是拿少部分來對照全部

一般APP的金額那麼少!退了又怎樣

不退又怎樣

難道你不退,你就少吃了一頓午餐還是晚餐的錢嘛

你買高價app那是沒話說啦!

但15分鐘是短了一點!但視app屬性給予1~2天的時間試用

其實只要加上試用次數就很好限制人了!,例如7天內開啟3次...etc

kevin2100 wrote:
下載一本書/漫畫 7...(恕刪)


如果真的要這樣故意~也沒辦法~

國外一個月內商品都可以無條件退貨~

明知道很多人會這樣做~

法令也沒有改掉阿~
國家為消費者挺身而出.

為何還有人幫Google說話?

如果這件事情Google贏了...未來任何外國廠商都會以自己的規定來辦事..消費者的苦日子才會真的來.

我建議軟體有試用版的不准退
沒有試用版的才改成7天

不過對所有網路發行之軟體、影音商品或著作應該一視同仁
力挺 將 孤狗 逐出 台灣市場
因為我們被 孤狗 無理綁架 了
當一個私人企業大到可以無法無天時,大到不能倒閉~~~~
消費者理當反思,這樣的企業不顧已購買的消費者權益,這樣做法對嗎?
消費者何來理由力挺,而損害自己的權益呢?

電子書 可以 不提供七天鑑賞,可以理解,
但一些App理當提供試用版(與正版功能無異的試用版)

華爾道夫 wrote:
權益?連國人都覺得七...(恕刪)


7天不合理?那15分鐘呢?
結果沒出來,為何是先站在15分鐘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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