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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大家冷靜一點吧 …

我也來提個樓上都沒有的方案.

由於數位商品網路販賣一直有爭議性, 事實上網路上販賣軟體依經拆封或者註冊都不能退款
既然台北市政府的解釋, 就是一定要7天可退. 那只要與其它市政府協商, 如果對法令的解釋與目前台灣其他數位商品網路販賣皆有一致性. 只要把公司登記遷往該市, 問題就解決了.

台灣自己網路上販賣軟體或者數位商品, 都還沒有一致的準則, 市府執法就先拿國際公司開刀! 也不見更上層的主管機關出面處裡. 這裡面又牽涉到消保法與智慧財產法的衝突. 有很多數位商品都能在七天內使用完畢
電子雜誌/書籍, 小型益智遊戲, 應用軟體等.

舉例來說, 如果外國人到台灣來玩, 買個導航軟體, 7天後回國退款. 它已經使用完畢了
或者玩個憤怒鳥, 破關完, 退款, 已經使用完畢了
買個電子雜誌/小說/書, 看完退款, 已經使用完畢了
當然以盜版來說, 就跟目前現行的網路販賣軟體一樣, 只要一經拆封, 就有被盜的風險, 不管你是15分鐘還是7天. 但是至少7天有很多是盜都不用盜, 看完就退了.

所以, 消保法把所有人當聖人, 智慧財產法把所有人當小偷, 兩法的平衡點在哪裡?

覺得 Google 這次的做法不對,一堆人說 Google 沒有綁架消費者?
我就是衝著它可以購買軟體,而且軟體數量不輸 iPhone 才會踏入 Android 的,這不是漠視用戶是什麼?
難道 google 不用先通知自已 ”客戶“ 未來的做法嗎?

過份
聽到一些人說什麼入境隨俗啦 還是什麼應該尊重台灣的法律等

笑話了! 這讓我明白當初滿清是怎樣的滅亡!

阿Q的中國人 剛好建國100年再來一次!

你再鎖國啊 你再故步自封啊

八國聯軍再打一次啊!

現在都什麼年代了 不是你說了就算了

除非你叫 中華人民共和國
你現在不兇google一點,以後google就用鼻孔看人了.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結局就是:嗯嗯嗯嗯嗯嗯嗯嗯,社了


如果google服務全面退出台灣,濠逝掌就準備出偶前頭
生活照舊
工作賺錢

幽魅殤影 wrote:
在這次的Androi...(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panypan wrote:
GOOGLE到底綁架了你啥啊
GOOGLE綁架了消費者啥啊?
GOOGLE野蠻了啥?

搞不清楚狀況亂扣帽子
產品有爭議先下架,哪一家開門的店的不是這樣?
已付費的要能下載,這當然合理,給人家一點時間改程式吧!
大半的人也都下載完了
除非重刷機或剛好重裝
不然對大半人都不影響

或許再等幾天也就好了
到底綁架啥?看新聞就拿來亂講~


Google 有先跟用戶說它要改程式嗎? 誰知道會不會以後都不能用了。
官方一句話都沒在說明的耶。我就是衝著他的 Android Market 規模不錯才用的。

Louisvuiton wrote:
這一篇分析得很好ht...(恕刪)


感謝你的轉貼,已經拜讀!
文中顯然懷疑北市府適法性與時代脫節...數位內容應有另外的規範

其實,不僅數位內容,還有很多產業的內容法規都需與時俱進....
理想擺在那裏,但現實卻在這裡

想修法或者藉由解釋法令來完備法理都是可以的
但無視於法的存在則不可原諒...


會怎樣嗎?
頂多就是 Google 關掉台灣 Android Market 付費的部份,
回到二年前的樣子,

大不了搞完 Google 再搞 XBOX live 和 PSN,
然後 XBOX live 和 PSN 也關閉台灣這一塊,
不打 Game 又不會死,

最後再回頭要求 Apple 的 App store 要能在
七天內 "無條件" 退費,
Apple 不接受也關閉台灣的付費 App store,

就算以上都發生, 會怎樣嗎? 電話會不能打嗎?

洗洗 wrote:
如果不能團結一致對外
人家看台灣只會認為是一個軟腳蝦而以
未來吃定台灣人的事會層出不窮


早就在吃了而且還得看他的臉色 ...

例如,今天馬總統今天第20次拜託美國人賣飛機给台灣,

這與台灣人是否團結有關嗎?會有幾個台灣人反對這事?

結局很簡單,台灣有什麽能卡住 Google ?

而台北市可要堅持到底,退一步就是國際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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