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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APP 檢舉小幫手 交通 違規 紅線 並排 停車 違停 檢舉

57803167 wrote:
我覺得根本沒有必要去檢舉
如果他是惡意違規的 ~ 那他也改不了
如果他不是惡意的 ~ 下次他也不會犯
是不是違規,這不是警察該去做的事情嗎?

不是警察搞這些幹嘛
那麼愛當警察請去報考警察

難道警察不用作事,事情由這些小老百姓去做嗎?

真搞不搞這個邏輯,還一推人當自己是正義的使者
搞得不同交通工具之間對立 ~ 這樣有比較好嗎?
搞得每個人開車人心惶惶 ~ 這樣有比較好嗎?

更可怕的事還有人自己違規可以,別人就不行


你好,針對你的意見,我來說說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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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03167 wrote:
我覺得根本沒有必要去檢舉
如果他是惡意違規的 ~ 那他也改不了
如果他不是惡意的 ~ 下次他也不會犯

當每次違規,10次只有1次會被抓,想僥倖的人是多的;但當10次有9次會被抓,想僥倖的人就會變少。

證明一:
雪山隧道雪科技執法系統一出來,竟然造成塞車,WHY?因為確定被抓的機會百分之百,所以大家都故意拉長前車距跟降車速。
引用新聞
「「雪山隧道自動化科技執法系統」歷經2年多建置,預定下周要最後複驗,只要驗收合格即可啟用,未來可取締超速、未保持安全距離、任意變換車道等違規項目。但先前在測試階段,就引起駕駛恐慌,造成隧道大塞車,高公局透露,雪隧每小時車流量因此減少200輛,啟用後罰單大增,恐讓雪隧塞車更雪上加霜。

原文標題: 雪隧科技執法最快春節後啟用 罰單大增塞車恐加劇 原文網址:http://gotv.ctitv.com.tw/2016/01/140351.htm

因反對的人就是「怕」被罰錢才反對,對他們的言語當「狗吠火車」即可,更可看出他們的無知。
沒人檢舉就不怕,被人檢舉個兩件就會怕了,之後想違規時也會考慮一下,畢竟不想跟自己的錢過不去。

證明二:
以自身為例
在我生活工作區附近長期違規導致我與他人不便的人,在我相同車輛檢舉第二第三次後,忽然再也沒見過這些人違規停車妨礙交通了
除此之外,警方似乎也因為有人檢舉,而把這附近列為重點區域,每日都會有人來開單「逕行舉發」
實際上多次舉發才花了我累計十幾分鐘時間吧?這整體期間才過了一個月時間而已。
我生活區域,工作區域慢慢的變成無人違規,一眼看過去賞心悅目不雜亂。

證明三:
數據會說話,看到一些目光短淺之人回文,讓我為這國家的未來擔心。
有遠見有遠光的人知道這不是一就不是一倃可即而是長期慢慢累積才能漸漸得出的效果
在舉個更能讓大家感受到的案例
近年台灣因酒架重罰,又重點查,酒駕死亡機率大幅降低
引用最近新聞

「內政部為防制酒駕,敦促警政署以「零容忍」的態度嚴格取締酒駕,使得近年來酒駕肇事案件已大幅下降,使去年酒駕肇事死亡人數降至142人,是近20年新低。
內政部表示,警政署自76年開始統計「酒駕肇事死亡人數」,觀察該年迄今相關數據,95年死亡人數727人達最高,之後逐年減少,至104年酒駕肇事死亡人數142人,與103年相比,酒駕死亡人數減少27人(-15.98%),為歷年最低,更較95年減少585人(-80.46%),顯見近年來警察攔檢見警率大幅提升,取締戰術運用、執法技巧及標準作業流程的精進,像是在熱炒店、居酒屋、小吃部及KTV等較可能發生酒駕的熱點加強攔檢等,有效減少酒駕肇事情形。」

http://n.yam.com/nownews/politics/20160126/20160126528162.html



57803167 wrote:
是不是違規,這不是警察該去做的事情嗎?
不是警察搞這些幹嘛
那麼愛當警察請去報考警察
難道警察不用作事,事情由這些小老百姓去做嗎?

警察人手就是那麼多,在加上偷懶的,效率就是維持在那個低比率
如加上人民舉手之勞,效率就會在增加。
也不用時時特意,就是想到時,有空時,有人為了他自己的方便而害你跟後續其他百千行路人不便時。
警察不會隨時在場,打110也無法即時,那就自己來,這是為了我自己,因為他妨礙我,跟警察無關
給他個小教訓,卻讓因而不便的百千行路人與你爽快,而他日後也有較大機率不敢在犯,有何不可?

搶劫現行犯,有能力的路人會協助逮捕,沒能力的路人事後作證,這都是很合理的事。
照您的邏輯,這些路人應該冷眼旁觀,警察受理報案還來不及趕到就算了,對吧。

民眾檢舉,這是一個趨勢,因為軟硬體只會越來越進步,方便性時效性只會越來越大增,因此只會有越來越高的機率被檢舉,尤其現在人人有照相連網手機,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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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03167 wrote:
真搞不搞這個邏輯,還一推人當自己是正義的使者

到底是你的邏輯有錯誤大部分人搞不懂,還是我們大部分人邏輯有錯你的才對呢?
想想吧

我不是正義使者,我是自私的為我自己
路口紅線停車 造成轉彎視線不良而車禍 害人不淺,以後也有可能害到我
並排停車 造成別人繞道而車禍 害人不淺,以後也有可能害到我
不只是為了大眾,眼光放遠,也是為了日後可能的自己,避免自己成為受害者

57803167 wrote:可
搞得不同交通工具之間對立 ~ 這樣有比較好嗎?

我沒想過機車族與開車族及路人對立,因我三者都是,大部分人也是三者都是。只有某些想引起對立模糊焦點的有心人才會提起。



57803167 wrote:
搞得每個人開車人心惶惶 ~ 這樣有比較好嗎?
更可怕的事還有人自己違規可以,別人就不行

誰人心惶惶?你嗎?我不會耶,這篇文章裡也有許多人的回文可看出佔多數的他們也不會你有作過統計嗎,怎麼你講得好像是所有人似的?
誰說自己可以可是別人不行?不是所有人吧?至少我不是,相信就算有也是少數中的少數?
我自己也會被人檢舉,被罰我沒話說,就是繳錢,我知道這是我活該,假如因為我違規為了我自己方便而害別人別人不便甚至出車禍,是我不對,不會沒人品的牽拖別人也是這樣作。
別人禽獸不如殺人強姦,不代表我就要讓我自己當禽獸,這就是人品的不同。
但我的確現在會慢慢注意,我自己的違規次數也減少很多。

您的文章講了很多破綻一堆又沒有支持論證的話
您的邏輯的確與眾不同

其實看到像如此的回覆言論,都會讓我想想他們文字後真正的目的,目的就是他們會「怕」被檢舉導致花錢,才會有此言論
結果就是因為他們會「怕」所以我更要檢舉,讓交通長期下來變更好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建議不要使用

這是在釣魚,釣個資!

根本不會轉到 警察單位去!

絕對不會受理!

別傻了!...(恕刪)


看了你的回文,我的感覺你是否沒實際用過?
假如沒實際用過,那我想你這回文是無意義又不負責任只是亂猜,武斷回答,這樣的行為並不太好。

而我

1,有親自試用過,確實可成功檢舉。政府機關還會回覆電子郵件或簡訊給我案件號碼與後續查詢處理進度的連結。
2,我也怕掉個資,故身份證字號請亂填,因實際檢舉不需身份證字號


另外作者有回答:
「MAI33.NET 2016年1月28日
朋友您好,一月份我重感冒兩個星期,工作又很忙,所以比較沒有時間看評論回覆各位朋友,這一點很不好意思。 和這位朋友說明,原先做這一個app是為了要達成檢舉有效的結果,我個人很不希望自己辛苦的檢舉了以後然後警政單位說沒有留下個人的詳細資料,然後最後不受理我的檢舉案件,這種事情會讓人非常灰心,因此我在做這一個app的時候就希望都可以填上去,至少警政機關就不會有這樣的回覆。 接著,去年年底的時候我研究出一個新的方法,可以增加檢舉的受理案件,而到了這個時候,才開始有可能可以針對各縣市的個別規定來設定哪些欄位必填,哪些可以不用填,有的要身分證字號,有的不用,有的檢舉至少要兩張相片,有的最多只能四張相片,這些林林總總,接下來的時間我就會開始加上去了,我絕對沒有收集過『任何一筆』資料,請朋友們千萬個放心。」
剪影片送警察局信箱不用輸入身分證字號阿,

APP需要輸入的話整個就很怪,還是自己來比較實在。
57803167 wrote:
我覺得根本沒有必要去檢舉
如果他是惡意違規的 ~ 那他也改不了
如果他不是惡意的 ~ 下次他也不會犯
是不是違規,這不是警察該去做的事情嗎?

不是警察搞這些幹嘛
那麼愛當警察請去報考警察

難道警察不用作事,事情由這些小老百姓去做嗎?
...(恕刪)


但根本是常違規者的心態,擔心檢舉的人多,

自己早晚被檢舉..
OrzAss wrote:
檢舉別人對檢舉人來講~就是看你被罰錢就是"爽"
...(恕刪)


因為你的違規讓自己一個人方便自己爽,卻讓多數的別人不方便不爽
自然就會讓多數不爽的別人,也來讓你不爽
很公平

OrzAss wrote:

沒有別的!你還不能把他怎樣~
...(恕刪)


假如你為了自己的自由而違規,因而妨礙到別人的自由與方便
那你被罰是應該的,你還想把別人怎樣?這種話你也說得出來?
還好我不認識這種人

OrzAss wrote:
不管罰小罰大~被罰的人不管有錢沒錢~心底都會不爽~
所以檢舉這件事就只是為了讓你不爽來達到我的爽笑...(恕刪)


當你為了方便違規在爽時,有先想過會造成別人的不爽嗎?
那你讓別人不爽,別人就不能讓你不爽?
可惜你只是個普通人,別人也可以讓你不爽
APP輸入一次就自動記住以後都不用輸入

而桌上電腦的話
某些縣市現在改為WEB填寫介面,不讓你直接用電子郵件寄件,會退回
導致你每次檢舉一台車都要重新填一次資料,還有要記住時間地點,可能還要編輯照片
還是沒有此軟體上已經幫你記好檢舉資料幫你定位地址與上時間標籤,不用自己一樣樣記,直接送出方便


Wazzuup wrote:
剪影片送警察局信箱不用輸入身分證字號阿,

APP需要輸入的話整個就很怪,還是自己來比較實在。
...(恕刪)

532t wrote:
因為你的違規讓自己...(恕刪)

只有一個問題,騎、開車不是不能用手機,包括拍照或攝影都是違規吧!
結果為了要檢舉別人自己先違規,這樣不會很奇怪嗎?
lin325 wrote:
你要不要自己把樓主的...(恕刪)


樓主好像沒有叫騎、開車的人使用這個app
lin325 wrote:
大幅簡化檢舉流程:舉...(恕刪)


跟有沒有騎,開車還是無關呀!

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ct?xItem=78008&ctNode=12869

這是全國所有檢舉交通違規的網頁!

再累我也一定用 PC 網頁檢舉!

以免全部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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