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是有人不管原本Apple30天申請退費的潛規定,7天無條件退費,退的多了,最多搞的作者很煩,以後app發行區域不勾台灣就是了,至今也沒看到其他國家跟Apple要求30天改7天的。Google是全球一開始24小時無條件退,因為被轉到SD卡退費偷太兇,後來才改成現在的15分鐘,要求7天,一開始24小時的七倍,就是要做生意,所以Google才不同意,兩者起始條件差那麼多,怎麼相提並論?目前這事應該無解了,Apple同意改7天,北市府不可能讓Google維持15分鐘。Google也幾乎不可能改,24小時他都受不了,而且還有其他國家也跟著要求的風險,所以目前這樣擺著的機率很高,若是北市府要連續開罰,那可能整個Android Market關掉,跟中國要求Google接受他的網路管制,Google整個退出中國一樣。當然也可以説中國的網路管制是合理的,Google實在是不會做生意。
jackie87718 wrote:妳搞錯了,妳應該寫信給google,叫他們學習蘋果一樣是來做生意的…~本末倒置...(恕刪) 你搞錯了market主要收益來源是廣告所以google才不鳥北市府免費軟體都是廣告對google影響不大
jackie87718 wrote:妳搞錯了,妳應該寫信...(恕刪) 其實google的退費機制一向很通暢有人7天內退成功,也有人14天退成功隔壁討論區都有人提供經驗了所以....這不是google的問題了吧
真不曉得你是怎麼想的,不管如何,台北市政府維護的是消費者的權利...造成Android系統的使用者的麻煩????如果這都不維護.....那法令拿來做啥???Android = US = Google > Taiwan你的意思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