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ynx70 wrote:
一堆不是開發者及作家的消費者,站在假設是開發者及作家的立場想事情,很有趣。
開發商和作家面對這種機制的改變,應該只會想著如何自己改變以繼續賺錢,而不是在那邊抱怨
機制太爛而想退出市場。
你也不是開發者跟作家吧,那你怎麼又可以代表這些人發言?
那這篇新聞可以代表這些人表達他們的心聲吧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19/135/2vbrq.html
4大出版協會挺Google 反對7日鑑賞期
sonynx70 wrote:
"台灣太小了,老子不賣也沒差,消費者買不到那是你家的事"
話說google有公開說過這段話嗎?
sonynx70 wrote:
錯的到底是誰?所以我實在不能苟同一些"沒尊嚴消費者"的言行。
market退出又如何?肥的是國內的電信商market市場,山不轉,消費者轉,開發商轉,經營商轉
只有偽開發商腦袋不轉,不是好傻好天真,就是別有用心。
對了,apple退費機制從30天縮短到7天是否經過apple官方證實,你還沒回答呢。
老實說,你說別人是偽開發商
還倒覺得有人是偽消費者,硬說自己是爭取權益
那電影怎麼不順便爭取一下,爛片也要有7天鑑賞期?也不用到7天,給我5小時就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