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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軟體都可以七日試用,那以後都在博客來買書就好了

這又是跟啥戶籍謄本文章依樣來亂的嗎?

不用啥博客來,你可以去亂pchome,24h到貨超快速,你一次可以去亂幾十件上百件軟體音樂
七天內不給你退你可以上mobile01痛批,還可以去跟消保官消基會檢舉

最好大家都這樣搞,我看法律爭議馬上就會得到立委諸公的重視
我想比起android market,要是有人把pchome搞到關門的民怨更大
惡魔推銷員 wrote:
如果改成退太多次會取...(恕刪)


如果有一堆惡搞的消費者發現他不能買了,會認為自己惡搞有問題還是說公司財團無理暴力對抗消費者?
這時候我就不知道這些人會挺消費者的消費權益,還是私人公司的商業利益?
Mr.K` wrote:
明明老美這麼先進已開發的國家自己一堆用了幾月才退貨的事情一大堆(恕刪)


如果要跟老美比較的話 那他們的Google也是15分鐘無條件退款

你怎麼不拿出來說咧



而且他們一個月照樣退的東西是什麼東西 你要不要試著舉證一下啊???

真的有包含數位內容和包含智慧財產權的商品嗎??

如果在美國的話

我用Android手機購買App,用美國的VISA信用卡支付.

其實我想退APP時有以下方法:

1. 在15分鐘前,直接按退貨

2. 打電話給信用卡發卡銀行,查詢到那筆交易,請銀行幫我止付那筆交易

我再給銀行傳真或是email止付原因

3. 跟作者抱怨要求退費

這是我所能想到的完全退費方法了~~



FemcAT wrote:
如果有一堆惡搞的消費...(恕刪)



當然是看哪邊對自己有利

以前一直用 大家都沒有說什麼

好了 現在看到機會來了

還不是一堆人大聲叫囂

希望佔到便宜

Mr.K` wrote:
忽然覺得台灣網友真是...(恕刪)


你應該沒在博客來退過書吧!基本上只要拆封了沒有瑕疵....是不可能退書的!我是買錯了打開看才發現那本是我買過的也無法退,連翻越都還沒有翻越也無法退喔.......
wdragon12 wrote:
你應該沒在博客來退過...(恕刪)


你有向博客來強硬表示你要退嗎?

有向消基會申訴嗎?

我是覺得大大是因為博客來態度強硬

自己就先軟了,反正書也不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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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那些書還真的是比貴的

所以我要買書,都會問櫃台一下

退書的辦法

Mr.K` wrote:
忽然覺得
台灣網友真是超厲害的超清高的
明明老美這麼先進已開發的國家自己一堆用了幾月才退貨的事情一大堆
現在台灣開發中的國家也不過弄個7天
就搞的消費者不滿說7天太長

然後最好笑的是到處找網路軟體說某某做不到7天鑑賞期
可悲的...人家都直接給10天了XD...(恕刪)



你沒看到樓上說智慧財產相關產品拆封不退嗎?還是你的眼光狹隘到只看得到第2樓?

我奉勸樓上說可退的朋友們去PCHOME買張藍光或買本雜誌,拆封退退看,人家PChome 24H 還是請快遞來你家收,肯讓你無條件的話?

影音類"7天無條件退" 那以後直接要看甚麼BD直接免費看,還有快遞24h送到你家,連亞藝的租金都省了。
帳號被黑就再申請一個,多看幾支多賺幾支。

亂搞嘛...

19條是有但書的好嗎?廠商與消費者必須協商將產品"復原",別片面將法律無線上綱,
給你方便不是讓你隨便。
我從別篇討論串看來的,可能是比較正確的法律觀點:

所謂網路郵購7天無條件退貨的商品範圍,其實沒有規範到數位內容智財權相關商品.
所以現時法律上實情,就是沒有規範到數位內容商品.這是個灰色地帶.
因此,執法機關硬要擴大解釋成App屬網購商品之一看起來似乎沒什麼不可以,但會打死台灣所有智財權相關產業.相反的,如果執法機關如果夠謹慎,大概就不會貿然對灰色地帶商品忌出開罰動作.而是會先謹慎的溝通.

有明確規範的商品範圍,從嚴執法無問題
灰色地帶的商品範圍,如果選擇從嚴執法,那就有得爭辯了.



kenkenken001 wrote:
那也是應付啦退回的書...(恕刪)


書看了還是新的阿

除非自己無聊去折他

不然正常的看 新舊不太能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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