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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力挺Google 拒絕7日退貨的無理要求


Virus9788 wrote:
超過15分鐘還是可以...(恕刪)

這個我真的要回一下,不想每個人都被這個事後能寫信退款的方式給騙了

後續寫信是寫給該軟體作者的,因為google根本沒有客服

1.對方不一定看得懂你知道的語言
2.對方可以不回
3.對方可以不給退

很多軟體是開發者開發到一半就放棄,我的軟體清單裡就有一個,我用3G下載,
才剛下載好就已經過了15分鐘了,一開軟體發現點一個選項要1秒才會反應也來
不及退了,翻了評價看大家都在裡面罵,但開發者拍拍屁股閃人完全相應不理
也不更新處理,寫信反應也完全無用不回,就只能認了

15分鐘真的只能給誤按的人用,軟體有BUG你根本測都沒辦法測,寫信也有機率
遇到作者擺爛不給你退費

很多人因為沒辦法買軟體而責怪政府,但政府也只是照著法條做該做的事情而已,
台灣很多人從是軟體電子行業,所以都很支持GOOGLE"保護"創作者,但這基本上是
站在資方而不是消費方的立場來看待此事,除非google建立完整的商店軟體過濾服務、
投訴創作者服務,不然多來幾個免洗的I'm rich軟體惡意騙錢,消費者要向誰求償?
(是說當初會有此事,也是有民眾下載到這類軟體,發現退費困難才去投訴消保會...)

話說最近最常聽到的是LINE的問題...友站已經好幾例因為LAG,同表情買到兩次、
想送人點成買給自己(自己原本已有),接著完全求助無門,官網Q&A一句售出不能退
就打發你,PLAY商店的聯絡MAIL寫去完全不會回,官網完全沒有客服管道,這種DLC不
知道有沒有法條可管
0snownow0.blogspot.com *雪紋|攝影新手習作簿
我覺得用不著扯到蘋果啦
他們本來就有30天的猶豫期
那些腦殘官員還得意洋洋自以為讓蘋果聽話了
當初要求的簡易退費方式到現在不是也一樣沒有
嘖嘖

基本上我對7天猶豫期沒意見
不過在那邊選擇性執法讓人覺得不以為然罷了
一堆網路商城的軟體類、點數卡...等產品還不都碼在那邊拆封拒退
那是不是連拆都不用拆
下載來就可以用的app也可以依此類推了?
你是愛與勇氣的小風車,轉啊轉啊轉~

GaGA wrote:
我覺得用不著扯到蘋果...(恕刪)


其實蘋果一直都沒有在使用者條款中明確規定退費期限
而你所謂的三十天或者九十天退費,據我所知應該是從開發者條款中出來的
也就是說跟使用者(消費者)沒有什麼關係
我相信你在使用者條款中應該看不到什麼三十天、九十天退費才對
所以不要再提蘋果從三十天退費縮短到七天了,因為從頭到尾使用者條款中根本沒有這一條
而臺北市政府讓蘋果在使用者條款中明定七天內可以退款難道不是一種進步嗎?(好像只有臺灣有)
這邊有臺北市法規會的說明http://www.law.taipei.gov.tw/ct.asp?xItem=2072396&ctNode=30895&mp=120041
不過我看你認為官員這麼腦殘,官方的說法你應該不會相信吧?

至於在這件事上我並不認為官員腦殘,爭取消費者權益本來就是該做的事
但兩套標準的確是政府該去改善的,故把法律制定好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這件事拖到現在只能說google不想遵守中華民國的法律而已
所以說,想反葉狀師支持google或是支持中華民國法律反google其實都可以
反正言論自由嘛^^

不過還好android免費軟體夠我用了,ios大多都在買遊戲
用了兩個系統還是覺得ios的軟體質感好上許多(個人主觀意識喲)

hygh771202 wrote:
15分鐘 夠不夠使用者確定喜好? 夠!
15分鐘 夠不夠使用者按退費鍵? 夠!
請問 15分鐘 造成了多大的問題了?
15分鐘前 使用者不看清楚App簡介


你好兇喔
我可以跟你說不夠用嗎
15分鐘是能做什麼啊
安裝完初步檢查有沒有問題就不只15分鐘了吧
ANDROID那麼多款手機平板的
15分鐘真的夠用嗎
GOOGLE也太沒誠意了
這種東西是可以商量的
有試用版的先試用過沒問題再買
這種的可以放寬到一小時吧
沒有試用版的試用六小時也不會太超過吧
15分鐘?要是真的遇到不相容的讓你手機當機的
就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回復了
其實又沒人叫你買, 喜歡 Apple 就去買 iDevice 就好了. 另外天龍國與 Google 之間怎麼談, 會因這篇而影響到嗎?

Google & Apple 各家因不同情況訂出不同的規則, 要你就遵守, 不要就拉倒. 講的好像你是天龍國的國王, 還是 Google 的董事, 還發表自己的看法要 Google 遵守呢. Google 為什麼從 24hr -> 15m 你知道嗎? 若不知道或覺得不重要, 那就不要買那個 US$0.99, 不到一碗泡麵錢的軟體.

或是你把你的 IMEI 公布出來, 讓那些軟體開發商來鎖你, 讓你不小心買到時, 直接不讓你使用, 直接退費給你.

手機螢幕烙印, 你七天就測的出來呀? 你怎麼沒出來跳?
同意樓主+1, 不尊重台灣法律的國外業者有什麼資格賺台灣人民的錢?


幻影 wrote:
那篇樓主的話實在令人...(恕刪)
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最內線為"超車車道", 使用完畢(超車後)請回歸非超車車道行駛!!
寫信反應的那個是向Google回報有問題, 讓Google為你的帳號處理問題, 開發者沒權動你的Google ac的
那個退費選項是一定要用英文寫的, 會由Google決定你的理由是否充足, 如果超過15分鐘, 但短時間內按退款的90%的機會是Google會即時退款 (為什麼我知道? 因為我經常用這功能, 還沒遇過2小時內退不了款的)
至於已經過了很久的 (如數星期後) 才申請退款的Google會先考慮你的理據是否充分, 才決定是否接受退款 (90%都是退不了這情況下), 我為了測試還特地找了個買了很久但沒怎麼玩過的app試, 結果Google 1星期後回信說拒絕退款
我肯定不是寄信給開發者而是Google去處理的 (如果是向開發者申請退款的話有哪個獨立開發者會將已經放口裡的錢吐出來? 不然大家可以問問板上的開發者們退款申請是怎樣算的, 個人經驗是如果Google已轉帳到開發者戶口上的話90%機會都是退不了款)
雪紋 wrote:
這個我真的要回一下,...(恕刪)

WingC. wrote:
寫信反應的那個是向G...(恕刪)


您的實驗精神真令人敬佩
Facebook 反Samobile01專頁 成立!!
其實,為何不直接開放鑑賞期的時間讓作著自己決定呢?
就跟一般賣場與好事多的不同,這樣優質app就能出頭,不會搞的天下app一般抄,你寫,我也寫一個

搞不好,好的app公司還直接提供30天鑑及一年免費更新。
我想一些鳥app自然就沒生存空間。
(若是作者自己設計30天,那錢就是由google play壓30天才撥款)
網上流言太多,要求證只能自己試
hygh771202 wrote:
您的實驗精神真令人敬...(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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