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x0307 wrote:是真的可是當然不是無...(恕刪) 請問, 這些內容這是您親身經歷..還是聽說的??而且你寫的內容前後矛盾,一開始前面說 Apple 會退 app. ..後面又說 apple 有權力拒絕短期太多的 退 app...那代表 Apple 也 "不一定" 會讓你退 app. 不是嗎?? 那不是代表消費者不具有"完整的"鑑賞期敢請賜教~
Apple 絕對不是七日內無條件退費,這件事的處理上,Apple 讓台北官以為他們有些實際上不是那回事的東西,Google 選擇了原則與正面回應,一如這兩家企業一直以來的企業形象,展露無遺。另,他們都沒有違法,前面有人說了。
shochin wrote:請問, 這些內容這是...(恕刪) 質疑什麼目前我退款機率百分百frankw wrote:Apple 絕對不是...(恕刪) 正面回應就用無預警暫時全面關閉market的付費軟體?這樣不妥吧
Zaladin wrote:我只對一點有意見無預警將付費app全面下架就算了,連已經付費的都不能更新,這叫那門子保護使用者難道被強暴時歹徒拿潤滑油給你,你還要感謝他保護了你的菊花? 這位大大的形容~~~~實在是很露骨阿..@@...
ophthalmic wrote:辦網路跟電話不是都是要去門市辦嗎? 跟無店面販售不太一樣吧.跟七天扯不上邊吧還是現在辦網路跟電話,都可以不用去門市了阿 門市實體商品一樣也是七天,跟有沒有門市有關係嗎?!北市府的這個政策只是要乎攏一些分不清楚是非的選民 ...七天鑑賞期並不是不好,但是用於智慧財產之產品之上的確是欠缺考慮MOD 上的影片也是不是該套用到七天鑑賞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