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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已付費的market 軟體都不讓你下 您還挺google?

支持政府
gacker wrote:
google選擇無預...(恕刪)
我己經愈來愈看不起他了~尤其是至從中國大陸退場機制又進場~~讓我覺得google再炒新聞而己
諾基亞西門子 wrote:
免費的都用不完了

哪還有那美國時間去看付費的

不過這才是google的初衷所在
免費但帶有廣告

nethawkc wrote:
政府+1為什麼軟體就...(恕刪)


盜版何時變成google的錯了????

不過我也希望所有的智慧財產的東西都有7天鑑賞期
軟體買了我用不慣我可以退
電影看不卡意,我也可以退
CD歌太難聽,我也可以退
不要光只搞軟體下載,其他的也一併比照辦法
台灣的法律要硬起來啊,不要容企業亂搞

這個真的是替人民謀福利啊....


gacker wrote:
PS, 怕大家不知道,一向最強硬又自負的APPLE已經同意按照台灣法規,修改退貨申請期為七天,不知道這是否是全球第一國讓apple改apps market的rule...(恕刪)



可以誰都不投嗎?

雖然本該是站在政府這邊,因為谷歌停止市場這舉動實在過於強勢
不過面對法律上的不堪,正需要修法才對
而不是兩邊硬碰硬
政府贏了面子,谷歌退出,消費者受損
政府輸了底子,谷歌戰勝,台灣人民整個大失望
這兩個情況下不是都很尷尬了??

因為以消保法來說,如果谷歌願意打訴訟
會有很多問題出現...如果單單就條文字面上來說
如果真的有所謂的公平,別開主觀意識來看,消保法該修正的地方太多了
雖然台灣是依法行政,不過就法律面而言,該是整修它的時候了

也不是偏重蘋果或谷歌,只是這樣做法,是不是有違 國父當初的民生主義了??
因為開發商也是有台灣廠商存在,政府間接扼殺了那些開發商??
不過這就不在這問題範圍內了。

另外,等到蘋果真正拿出方案再說吧
至少我登入的時候,還是一樣超過8成的條款是英文
首要不是要先中文化?而且已經是上禮拜的事了
今天星期二,還是一樣是英文,所以??

如果沒記錯...之前蘋果的退費期限好像是30天?
假設我沒記錯的話,現在縮限到7天
如果你是蘋果,你不會開心嗎??
太久沒用過退費了,都直接買了,買到爛APP就當作自己沒做功課了
如果我記錯的話,最後這段可以不用看了^__^

aliona wrote:
至少我登入的時候,還是一樣超過8成的條款是英文
首要不是要先中文化?而且已經是上禮拜的事了
今天星期二,還是一樣是英文,所以??


+1

Apple說答應,但也沒給個日期,誰知道他要何時弄好中文?
01不給改暱稱,請叫我柚子 Blog: http://www.3cblog.idv.tw
根本是一開始的立法有誤…
如果軟體也能七日保障期,那以後大家不就都網購軟體拷貝後退款?
還是說買個遊戲七日破關後再退?
以後出國自由行,買個當地圖資導航,七日到期時再退款?
軟體不等於硬體…如果軟體適用七日退款的話,那網路上一堆軟體商已經犯法這麼多年了,怎麼不罰?
再來看北市府對其它的網路軟體商如何了?
當初立法沒料想到現在社會型態
或許,這也可以用來當作修法的推手

谷歌代表平台的話,站在消費者這一邊的是政府,那沒人站在開發者那邊
也許,透過調整可以讓平台提共者的退費機制更完善

假設
如果今天開發者不想要有退費機制,有開發出來的軟體不是爛軟體的自信,那平台提共者就不該有這機制,消費者買了就要認。
不過要這麼作就得要有配套,比如說需要提共閹割版,如果覺得好用就購買完整版

如果開發者願意自行設定有退費機制,而這機制該適度給開發者時間,讓開發者決定退費的時間是多長,平台也只能提共最低設限的時間,這樣才對。

而谷歌要提共更完善的平台服務以及防盜服務
這樣對於消費者跟開發者才會有所平衡

或許退費機制這功能可以修改成
如果決定開發收費的APP時,由開發者自行決定上架的商品有沒有退費機制
選擇有,而時間由開發者決定,MARKET平台只能設最少使用時間,上限由開發者決定
選擇沒有,除了正式版之外,要強制再提共免費版,而這免費版最少要能使用五成功能,最多到幾成也是由開發者自己決定。
如果改成這樣,不是比較好??(雖然這樣看簡介時間拉長,不過反正都繁體字,不差那一兩分鐘來看退費時間限制吧)
要怪就要怪政府
Google做得事完全是合法的
沒有自己的頭腦
一昧的因為是自己人所以就支持 是最愚蠢的

台北要求給7天鑑賞期是不合理的
反正台灣的法律都是寫來搞笑的

哪有人軟體用了7天還可以退的

gacker wrote:
google選擇無預警的停止market中的付費產品.
說的好聽是在因為與市政府協商中, 但其中有幾個破綻讓人看出端倪:

1. 市政府的文早就送到google,拖到要開罰才忽然關閉,並宣稱要派員協調. 如果不罰或是開罰時間較晚, 那就多賺幾天錢?

2. 不賣新產品是一回事,但不該對於之前已購買的紀錄逕行關閉,完全把消費者權益視為無物到極點... 要推說是系統功能方面的問題嗎? 堂堂google難道這麼長的時間都沒派人處理相關必要的程式修正? 鎖住台灣區購買權限但顯示已購買紀錄有這麼難嗎? 已購買的用戶如果需要重灌自己已付費的產品怎麼辦,活該當笨蛋嗎?

3. 以戰逼和,無預警停止market販售,並把矛頭指向因為要與市政府協商,藉此想誤導消費者對政府施壓. 市政府應該立刻發文要求google在協商期間須開放以購買用戶的使用及下載權限, 並顯示相關紀錄. 把球拋回去.


google號稱不幹壞事, 這次真是讓人看破手腳, 商人到底還是商人...
差別在有品沒品而已...


小弟先投政府一票..
順便問問大家, 這次事件, 你的立場是 支持政府 還是支持google??.

PS, 怕大家不知道,一向最強硬又自負的APPLE已經同意按照台灣法規,修改退貨申請期為七天,不知道這是否是全球第一國讓apple改apps market的rule...



1.投政府一票。(當然是支持政府。)

2.最好的結果是,恢復成24小時退費的機制,然後請google把付費程式的加密認證機制做好。

3.消保法應該再修法,使之更明確及具適用性及合理性。

真的喜歡軟體就會去買來用,安卓的軟體沒有貴到難以入手的程度…

正因為不是什麼東西都買正版的,所以能負擔的起的還是盡量負擔。


至於那些覺得政府來亂的,說穿了:

1.我不管長期的發展會是好還是壞,就是讓我"現在"可以用啦。
(標準的短視近利。)

2.如果政府的公權力被打臉成這樣,未來各公司都不鳥政府的政策…
以及政府幫人民做事,卻還被人民怪罪…心灰意冷而不努力做事

你能想像你未來的國家會是多差勁的嗎?

3.軟體買了7天內退款?
a.喜歡軟體就會買而不退,尤其是安卓軟體又不貴。
b.真的錯很大的是買了退款還可以留下一份,這是誰的錯?這是google防盜機制做的太差。
c.連100元以內的軟體都會想買了退款…這種人也別告訴我他會想去用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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