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

拜託大家冷靜一點吧 …

台北市
google下架
我們教小朋友到國外要要入境隨俗,
外國人也是一樣會教自己的小孩子到別的國家要入境隨俗。

這是每個國家都會教的基本禮節

結論就是不想聽媽媽的話入境隨俗,當個有文化的人
那就不要入境不就不用隨俗了,反正這樣還是有文化的人

所以都是


但法律的話就不是入境隨俗的基本禮節問題,
沒有禮節並不犯法,也沒罰則的。

新北市發生僱主逼三名印尼女工吃豬肉,否則扣薪,引起國際媒體大幅報導,損及台灣形象

入境隨俗是尊重他人為出發點,那可以強迫別人入境隨俗吃豬肉嗎?
為何不行,因為不尊重他人,所以尊重他人才是核心價值。
我本來要買android pad,但是這次的事件我認為google完全沒有尊重法律規範的意識(很多網民也是),任何事都有遊戲規則,今天你可以不遵守這一次,那你就可以不遵守另一次,這樣的公司讓我沒有安全感!所以,聽其言,觀其行,谷歌在不改變態度,那就抱歉了!

我開始懷念以前的不智慧手機時代!
反璞歸真,底片機是我的最愛!
yungsheng_us2001 wrote:
說的很有道理
理盲,意識形態.....瘋狂島嶼
讓人搖搖頭



要跟人談判

是要有籌碼的

Google算盤打一打~聽北市府的意願有多少?

北市府沒那個屁股~又要吃那個瀉藥

"台灣"這個籌碼~很大嗎?


你說法律不是談判沒得談

對阿

法律最大

北市府

你有本事就叫Google改成七天~還一定要賣~不賣不行

爽的是我們~我雙手讚成

如果你有本事讓Google跪下來求你的話


阿寶 wrote:
我本來要買android pad,但是這次的事件我認為google完全沒有尊重法律規範的意識(很多網民也是),任何事都有遊戲規則,今天你可以不遵守這一次,那你就可以不遵守另一次,這樣的公司讓我沒有安全感!所以,聽其言,觀其行,谷歌在不改變態度,那就抱歉了!

我開始懷念以前的不智慧手機時代!


Google下架是為了什麼

就是為了守法規

他有不尊重法規嗎

難道不賣就是不尊重

是不是一定要賣~還要改到好拿出來賣才是尊重?


Google越界台灣法律

所以下架守法規~也要讓你嫌~他應該怎麼做呢?

xmanhman wrote:
支持搬去高雄

軟體公司要搬家應該滿容易的

台北市政府官員愛胡鬧就給他們去鬧吧

搬去能接受Goodle世界通用規定的地方去設公司


我也完全支持喔,我雖然反對google的作法
但完全支持google搬家

搬到高雄去,google的成本也會節省的多
那邊的規定說不定也比較適合google

何必留在台北呢?
我知道這是大家的權利

但我要說的是我不喜歡台灣政府的做法

台灣就是這樣!我知道買了不好的東西要有管道解決的通路

但台灣政府不要亂來,不然Google Market付費Apps不見了

那就是我想哭的時候!我會想殺了政府!XXXXXD

更營養雞棑 wrote:
法律規定七天就是七天無法討論?那我很納悶為何法律明明規定死刑為何遲遲不肯執行,,,還有得討論呢?...(恕刪)


法律明明規定死刑為何遲遲不肯執行沒有得討論啊,所以才會下台

不執行死刑犯的槍決,那豈不是帶頭違法嗎?

結論:下台

法律規定七天就是七天無法討論?

結論:下架

ken9028 wrote:
GOOGLE的退款反悔期限是沒有期限的,退不退是交由消費者和軟體商或創作者來協調,而15分鐘不是讓你試用的時間,而是假如你按錯的反悔時間


恩....消費者如果不滿意軟體商的退貨策略
顯然與google無關囉...
退不退是交由消費者和軟體商或創作者來協調

原來如此...感謝您的資訊...google果然與蘋果是不同的...

yungsheng_us2001 wrote:
恩....消費者如果...(恕刪)

這一篇分析得很好
http://kocpc.pixnet.net/blog/post/28790809

mega wrote:
入境隨俗是尊重他人為出發點,那可以強迫別人入境隨俗吃豬肉嗎?
為何不行,因為不尊重他人,所以尊重他人才是核心價值。


苦笑,我覺得你說的很好,可惜看了這麼多的文
一堆都說google是國際大公司,人家不接受走了,台灣就虧了
..............

沒了張屠夫,就會吃帶毛豬?
國人的信心真的不是很足夠...

ken9028 wrote:
是你沒搞清楚吧!AP...(恕刪)


好奇一下....

既然有人說Apple APP退費比較好....
請問一下有誰真的在7天內要退app退成功的....?

至少我就盧很久....apple才退錢......
  • 3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