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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鑑賞真的如洪水如猛獸嗎!?

講來講去 谷哥就是把台灣人/大陸人/亞洲人 當成二等國民啦~~

難怪就算他高打著「開放、免費、自由」之名,也打不進大陸市場....~~

不過它沒說是「為了賺錢而目的」的商業公司哦~ 並不是慈善機構哦~~


況且真的「開放、免費、自由」?? (取之於Firebox, 結果把 Firefox 打成醬~~??) -> 不屑1

還想壟斷資訊、壟斷網路搜尋市場~ 斷微軟之後更可怕的公司! -> 不屑2

台灣你不想守法~ 不爽賣就不要賣~ GET OUT! -> 不屑3

大家一直繞在【7天鑑賞期】這件事來看,但我們擴大一點到法律成面來看這件事情

針對線上購買軟體這件事情,其實爭議很大,先撇開7天鑑賞期。

想一下,APPLE和GOOGLE銷售APP為何要遵守台灣法律??
如果他們銷售伺服器是放在非台灣境內,那台灣為何有權管?
如果台灣有權管,那我拿相同手機到香港出差旅遊上網買APP時,那是不是瞬間購買合約要符合香港法律??

這些都是很有爭議的,為何在國外的色情網站台灣法律就對他無法度??
相對的,很多人看得懂其他國家語言的,直接在其他國家的線上購物系統,買了東西,透過航空快遞送來,那是否有台灣的【7天鑑賞期】? 甚至該東西是否台灣法律可以保障?

另外,照這些官員想的...那APPLE是否有涉及逃漏稅??
因為.......我買很多軟體,APPLE都沒給我發票,難不成APPLE是『免稅小吃店』??
應該只是Google的態度問題, 一切都是可以協商的, 大家吵來吵去, 法條的概念大家不太清楚, 然後自己想一大堆狀況與假設, 都與本案無關, 如果是自己去打官司, 大概都是輸.

可以參考 http://law.moeasmea.gov.tw/modules.php?name=Content&pa=showpage&pid=154

sifon wrote:
CD 買回家,把他轉...(恕刪)


要用盜版的人,跟本連買都不用買.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我看了很多篇文章 大家都說15分鐘太短 或是 七天什麼的

大家從頭至尾有去真的仔細看google的條約嗎??

它也並沒說15分鐘後不能退...只是要找軟體開發者協議退款

只是這15分鐘內你退的人 是googlecheckou還沒付錢出去當然直接就退了

15分鐘後它付了錢,當然要找軟體開發者了

也有別的文章說..android market只是個平台,所以它也沒像 apple market那樣嚴格的審核上架軟體

都說是平台了...應該沒人在y拍或樂天或露天買東西買完直接找pchome麻煩吧??

還是一樣找賣家吧??總不能錢付完 叫pchome退錢吧??

還有「噗浪上也有人討論,真的七天的話,電子書、遊戲這些的app 一堆人就可以看完、破關

甚至有人做過問卷,下載app後會先看適不適用的有幾個,答案少之又少..很多都是一次下載很多

尤其是特價的時候,反正便宜嘛,先搶再說...好不好用以後再講...」

像之前apple那個軟體 偵測手機的...鬧到政府... 請問一下 那種軟體下載下來後,不先測試 放著給它

到最後才試試看...才來吵說不能用什麼的會不會太慢??

我在三分鐘內下載了超級管理器付費版..記億體加速器付費版..和android助手付費版...

我過沒五分鐘分別就退了前兩樣...因為第一樣功能多釋放記憶體少,第二樣是釋放記憶體多功能少,第三

樣剛好介於中間...像我這樣十五分鐘不夠用嗎??我也百分之百敢說很多人沒這樣直接試...而是下載按鈕

一按再去找哪個現在是特價的再下載...等到下載差不多了,很多已經過十五分鐘了....好了十五分鐘過

了,才發現一堆不能退,才覺得自己被騙錢...google說找軟體開發者...我有試過都有退我錢...而且我

不去用有簡體字的軟體,我怕它們不退我錢

除了像金山,暴風這些在大陸有一定知名度的公司所開發的app我才敢用付費

沒錯有人說apple妥協了...但很多用apple的人說,本來可以三十天,現在只變七天,政府幫倒忙有人去看

過這個新聞嗎??

不是說七天不行,而是要分門別類的去做七天這件事...

也有人說了,我在網路買cd、軟體呀,很多都不能退,要是照政府的看法這算郵購..為啥不能退??

何況還有軟體王、pchome這些大企業在賣..它們也都沒遵守了....只是買cd、軟體光碟的都確定自己需要

才去買吧??所以幾乎沒人買了這東西後才說要退吧?!除非是有問題的!!

「如果政府是針對android market一些軟體沒七天,我還贊同....如果是android market裡

全部都要用這條七天的去開罰就太扯了,如果政府真的要嚴格管這些,必需要好好的分門別類的去做規範

而不是直接這樣就開罰....然而google雖然全部下架,至少有給那些已付費的使用者去做更新那倒是還好

如果是就這樣就都關閉,也不給更新那google就算還沒說要退出台灣,我看我自己就不用google的東西了

,畢竟我會怕它有天想到要退出台灣...」

因為它剛關那天,其實很多人寫信給google了,我是有收到回信說會開放付費軟體更新啦,別人我就不知道

了...


重點是一句話:不管在哪裡買什麼東西,東西一到手不馬上去試試貨,自己就該要承擔一些責任了...

東西買來就是要用...沒趕快試怎麼知道能不能用、合不合用、適不適用...放了一陣子才想要用,它說不定

也已經不適用了..

說個比較沒關係的,女朋友交了,不和她講電話、不見面後來再來說這個女朋友不適合自己 這合理嗎(這比

喻有點爛啦)
七天鑑賞是保護消費者。
就保障你們這些買手機買到機王七天內要拿去換的人。

消保會加油,這場仗不要輸。
你是我覺得台灣碩果僅存的幾個有用的政府機關。

遊蕩背後靈 wrote:
沒錯有人說apple妥協了...但很多用apple的人說,本來可以三十天,現在只變七天,政府幫倒忙有人去看

過這個新聞嗎??...(恕刪)



洋洋灑灑打一大段
結果光這個就錯得離譜
其他的也不用看了

apple並沒有從30天變為7天
一樣還是30天
7天是法規,30天是apple內規
就跟有些網購商家除了原有7天以外,還額外獨自保障你7天一樣好嗎
Wiiroro wrote:
apple並沒有從30天變為7天
一樣還是30天
7天是法規,30天是apple內規
就跟有些網購商家除了原有7天以外,還額外獨自保障你7天一樣好嗎


您也是錯了..

Apple也沒有說他是無條件7天退款哦..
既然大家都認定APPLE與GOOGLE的線上交易平台必須一定要符合台灣法律

那.........麻煩這些企業記得要開發票給這些購買APP軟體的消費者啊,不要逃漏台灣的稅啊~
遊蕩背後靈 wrote:
我看了很多篇文章 大...(恕刪)


遊蕩背後靈大大~可以把google給您的回信節錄一些重點出來嗎?

非常多人還不能下載已付過費的軟體

Google是否真的有恢復已付費軟體的下載更新



Wiiroro wrote:
洋洋灑灑打一大段
結果光這個就錯得離譜
其他的也不用看了

apple並沒有從30天變為7天
一樣還是30天
7天是法規,30天是apple內規
就跟有些網購商家除了原有7天以外,還額外獨自保障你7天一樣好嗎


所以Apple現在有七天

無~條~件~的退費嗎?

我現在寫"爽"過去Apple可以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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