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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大家冷靜一點吧 …

roger33884499 wrote:
恐慌什麼?Googl...(恕刪)


其實我們台灣只是很小的市場,有沒有付費軟體機制沒差吧,看來想戰文真是多餘的,要戰留給他們那些市府高層跟GOOGLE 去戰就好,不然不會因為我們這些小蝦米的討論改變歷史吧?沒什麼好恐慌沒錯,反正對岸中國大陸商機無限,Android 便宜又大碗品質ok的大本營, 中國大陸那邊的第三方市集 app 比market 更多更優質,連付費軟體大部分都有,也有專屬的平板市集,我現在用的優質app 都是大陸來的 -.-,說的好,不如擔心自己的飯碗跟老婆比較實際--
kuanmoney wrote:
法律規定7天就是7天,這個有討論的餘地嗎?

有的,基本上因為Google拒絕協商又片面關閉服務(連公告都沒有)所以被罰。


個人也希望最終能協商出依APP類別來訂鑑賞猶豫期的機制,當然前提是Google要先建構出
一定程度的APP防盜機制,不然什麼都沒用。


你看這個7天新聞一出來,馬上多少人急著分享啥遊戲早點破關拿去退費啦、電子書快看看然後退費的、
甚至連趕快下載把APP備份出來馬上去退費之類的...想想還真是可悲。


為什麼中華民族擺脫不了這種投機的劣根性?
塔綠斑網軍頭子已成淡水河浮屍,各位綠網軍繼續助紂為虐不怕成下一位?
台北市:你違法 限期改善 消費者:好唉!!政府英明

GOOGLE:無法配合 不賣了 消費者:GOOGLE財大氣粗 抵制!

台北市:無預警停止服務 罰款 消費者:好唉!!罰得好!!

GOOGLE:無法配合法令 宣佈退出台灣市場 消費者:幹..




怎麼看到最後吃虧的都是消費者..

有人說GOOGLE綁架消費者威脅政府

換個角度想..消費者不是也被政府綁架威脅商家?

我賣得東西違法 接受罰款 下架不賣

政府卻說:不行 你要繼續賣?不過你不改善我就要繼續罰

這哪招?賣了違法 不賣還不行?

今天我搶了東西 坐牢出來要改過自新

警察來跟我說:不行 你要繼續搶 但是因為你搶劫 我要繼續罰

被害者:幹 上次被搶算我倒楣 這次警察威脅歹徒繼續搶我是哪招?


GOOGLE態度很差 但是我也看不出來台北市政府有腦到哪去

kuanmoney wrote:
網路交易本來就應該有...(恕刪)


法律規定七天就是七天無法討論?那我很納悶為何法律明明規定死刑為何遲遲不肯執行,,,還有得討論呢?

幽魅殤影 wrote:
在這次的Androi...(恕刪)



各為有沒有想過...

為何別國可以...但台灣不行...

而且不知道已經過多久的事才翻出來講不會很怪嗎..

簡單不簡單~
所以你們連這裡都要開戰了嗎?
好歹留個樓當中立區吧

每天進 PDA 版看到的都是無雙戰場
都看不到想看的新軟體分享之類的東西

你們不累啊 …

幽魅殤影 wrote:
幽魅殤影 wrot...(恕刪)

老招了啊
因為北北基、義美事件
http://www.imeifoods.com.tw/index01.html
這件事竟然沒有媒體要追...真是妙了~~
隨便搞個事件 讓媒體轉移焦點
民眾沒兩天就忘了 相關人等SAFE~~~~

更營養雞棑 wrote:
法律規定七天就是七天無法討論?那我很納悶為何法律明明規定死刑為何遲遲不肯執行,,,還有得討論呢?...(恕刪)


因為子彈放太久.....生鏽了..打不出來~~ XD

RR wrote:
真可悲啊,看看國外的討論區多數是支持台北市政府的作法
(也不少人認為7天太長,15分鐘又太離譜的短)

結果我們自己人在窩裡反...


說的很有道理
理盲,意識形態.....瘋狂島嶼
讓人搖搖頭

加菲爾 wrote:
我是覺得你沒有搞清楚...(恕刪)

是你沒搞清楚吧!
APPLE長達三十天的退款反悔期限,但是由APPLE來決定退不退,
而APPLE的角色就像代理商,APPALE是有抽成的,
但GOOGLE是沒有期限的,只不過GOOGLE只提供軟體上架的平台,
但不收費,所以是交由消費者和軟體商或創作者來協調,GOOGLE是不介入的,
而開始GOOGLE是提供24小時可退,但GOOGLE表示有太多消費者濫用,
軟體商和創作者向GOOGLE的抗議才縮成15分鐘,
大多數的都把人家提供的方便當作理所當然的,
APPLE的退款反悔期限是30天,退不退是由APPLE來決定
GOOGLE的退款反悔期限是沒有期限的,退不退是交由消費者和軟體商或創作者來協調,而15分鐘不是讓你試用的時間,而是假如你按錯的反悔時間
當要問如何解決問題時,想要的是意見,而不是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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