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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google不鳥台北市政府

wahuiding wrote:
台北市政府開罰
所以...(恕刪)


老共都不甩了,台灣?顆顆~

煥仔 wrote:
有退出嗎?


有啊, 你試試 www.google.com.cn 看看, 看是不是會被導到 www.google.com.hk

凜 wrote:
如果你都知道15分鐘...(恕刪)


我還滿常買付費軟體,有的甚至以贊助開發商的心態付費支持
不過我永遠記得第一套買的遊戲 Need for speed : Shift
買了以後要花超過15分鐘下載數據包(我用3G有時速度比較慢)
好不容易裝完了才發現無法執行,會自動跳出程式...

結果超過15分鐘不能退費啦!

昨天手機才Reset,準備今天來重裝軟體,
又遇到這次Google使性子,我之前付費過的軟體都無法下載了!!!
這會不會太漠視消費者權益?

唉,今天又跟中華續約訂了台Asus 變形平板,
突然很後悔...

dickensking wrote:
給你時間,你摸到最後一天才要去問美國
當然就是你皮癢了還有什麼好說...(恕刪)


台灣 Google 的頭兒,該準備回家吃自己了?

[IMG]http://hdwing.com/user/humourlo.gif[/IMG]
個人是覺得15分鐘真的是有點短~
有些軟體沒有中文,然後我英文又爛..
雖然英文爛是我自己的問題~
光把那套軟體搞懂,然後可以判斷適不適合自己用就不只15分鐘了~
如果它又沒有免付費先給試用,那真的是很慘,我自己就買了好幾個不合用的,然後來不及退~

像以前一樣24HR我覺得比較OK~
超過24HR倒是不必了~

阿米孤 wrote:
有一天在路上看到一團衛生紙看了七天,才驚覺「原來,這是個垃圾啊」

你覺得是衛生紙的問題還是人的問題?(恕刪)


不好意思,你沒頭沒尾,我資質駑鈍看不太懂,

可以麻煩您使用白話文平舖直述就好嗎?

wahuiding wrote:
台北市政府開罰所以台...(恕刪)

其實看到所有market都是免費軟體的時候感覺還挺奇妙的
15分鐘 真的太小看鄉民了

洗澡+前戲都不只15分鐘
To acks

翻遍全中華民國的法律,恐怕都沒有猶豫期三個字,也沒有試用期三個字。但是在立法院討論的時候,這一條的依據,就是猶豫期。這是法學專家提出來的名詞。

至於猶豫期的原由,那話就太長了。這是從保險學裡面來的,可以自己google一下比較清楚。

wtkao wrote:
對消費者沒信心、對研...(恕刪)


我只能說你想法很單純. 我在美國經營網賣3C產品的事業, 很多'奧客'分明就是濫用鑑賞期 (如果有給的話) 把產品用到極致然後在最後一天退. (甚至慢退然後打電話來凹) 退的產品有明顯磨損然後這些奧客退貨時又再買一樣的機器繼續輪迴. 而且根據我的經驗80%就只有華人跟墨西哥人才愛這搞這種手段... 生意難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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