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若是買了東西 有個功能不能用了 想要解決是第一步
若是遲遲不能解決 那要求賠償 是第二步
到此為止 我覺得也都再正常不過了吧 至於很多人說賠電信費很扯很貪之類的
我覺得這是見人見智的吧
在美國一大堆更不合理的消費者要求都有 像是在速食店被咖啡燙到要索賠的所在多有
我不認為像原po這樣的想法應該要被這樣批評 如果這種不同的聲音一出現就被批的要死
那怎麼會有進步? 一些不合理的店家只會被包庇而已
像有版友提到 我們還要舉證說我們是為了youtube才去買smartphone的
我也覺得蠻奇怪的說法 好像說你買電子產品 只能設定一個你鎖定的功能去買
其他壞了 或不能用了 就不可以去要求修理或賠償
就算用這種邏輯去考
反過來想 我們提告時只要說我們是為了youtube去買的去辦3g吃到飽的
反而是店家很難舉證我們不是為了那去買的吧
這整個討論串有夠奇怪的 版上一大堆在討論HTC售後服務怎樣不好不好的
但是討論到可行的賠償或補救時 很多人又跳出來覺得原po不該這樣的要求(不論你是覺得他的要求太扯或不是)
他也不過希望大家集思廣益來想想怎麼樣比較合理
什麼說他是王雪紅之類的
真的很無辜耶
sugar1234 wrote:大原則上觀點算是相同,但是裡面細部內容跟邏輯不同.
是覺得樓主觀點不同 ,硬是要說服他??
sugar1234 wrote:
還是口頭上還是想要爭個理 ///??
後面的確是這樣,但是這有什麼問題嗎?
sugar1234 wrote:我有下指導棋嗎?如果你認為第第15樓第150篇是指導棋,那麻煩你重新檢視一次..那是根據樓主的標題,他第一篇的發言以及其他人的意見打出來的.
不過 ,去消保官是他要處理的 ,難道是你要下指導棋 ??
他的客訴案件也是他要去修正的 ?? 難道對應窗口是你 ??
sugar1234 wrote:我前段回文對樓主針對性很重,前面也說過不好意思了,誰知道樓主不接受,那本人只好奉陪到底
爭到後面有點模糊觀點 ..
sugar1234 wrote:這幾句話對樓主跟我同時說會比較讓我能認同
若要討論就對事討論 , 若要從文章理再生文章 ...
sugar1234 wrote:對,各位都是大聖賢,懂得把時間花在美好的事情上.本人今天被閣下用這句話酸,原因原來就是因為本人有使以來,在01第一次跟人發生"激烈的討論".
只覺得你應該把時間花在美好的事上吧..
mickuo wrote:我也同意原po的想法,也沒表明反對過,如果有誤解的麻煩看完全文,別像樓上某人一樣.
基本上 我蠻同意原po的想法
copson wrote:我就剛好在電腦前,剛好在逛01.那我除了逛各大討論版,就是三不五時按[我的文章],誰叫那麼剛好呢
有同感.
而且那位J大...你盯的也太緊了吧!?
copson wrote:難道你要我等你發文7分鐘後再回嗎
我發完文6分鐘就回文了...

copson wrote:又來了,又是以某種心態來猜測別人.某些時候回文快了點就叫做其心可議囉?
其心可議!
我只能跟你說,我這邊時間快你們兩小時,那時候我這邊已經半夜12點多,算是本人睡前的工作時段.這時候把文回一回再離開有什麼心態可議?不懂.
cychiu.tw wrote:
您寫的好多, 看的很辛苦也不是很清楚, 您想要表達的是?
能否簡單扼要些呢?
簡單來說,我在前面幾樓的發言頻頻釋出善意也有退讓了,沒有看完全文的那幾位如果不介意,麻煩回去翻一下..
這是回覆給以上幾位的.
最後,如果原po還有話想針對本人說,麻煩當面說清楚,不要一直放馬後炮,背後酸人
(都針對用詞跟你說不好意思了還要推薦精神科醫師給本人

我當然懂得時間該花在美好/適當得事物上,但很抱歉我就是跟這種事情過不去,不是吃不起虧,是認為沒必要受這氣.
因為今天如果我完全是針對原po在搗亂,或是我沒道理,我的結局一定是給他一個合理交代,我不是沒那個氣度.
我的一些發言紀錄可以證明這點.
所以幾位和事佬,如果有看完這討論串的文章後還是想批評本人的話,那我不會再有什麼話好說.
對於HTC想提出廣告不實這點來看,並沒有任何的不對.
而中間卻有人一直模糊焦點,甚至還有人居然回說要看Youtube不會用電腦看,
真為01這塊地感到悲哀.....
今天你買了台電視,跟你說有內建數位電視盒,身處數位訊號非常好的你,卻不能收看,
請問你要找誰?
這不就一樣嗎?
今天HTC跟你說你手機可以透過3G,Wifi觀賞Youtube,身處訊號非常好的你,
卻要點個2,30次才可以看,身為使用者的你,找上了HTC,只丟下了一句"這我們更新的時候會解決喔",
然後再看到HTC對於Hero更新一拖再拖,你會怎麼想.
結論:死也不是死我,買到爛手機你活該.
jefferysung39 wrote:
簡單來說,我在前面幾...(恕刪)
嗯..
我並沒在批評你..
你有你自己考量的部份
只覺得到後面是否已經偏離你所要的..
我的著眼點在這邊
要不要繼續,或是讓你覺得針對你,這部份我和你道歉
只是稍微點一下 , 因我文字本身就太簡化 , 只是對事情處理
至於樓主已經做他該做的事
你覺得合不合理,你也已經提出你的想法了
若你覺得選邊站的部份 , 抱歉..
我並沒這想法
因也是剛不久對些廠商勦過和客訴
所以對這種爭議議題部份比較感興趣 ,只是想看怎麼想怎麼看而以
並非有要去評斷和左右他人看法的想法
角度不同 , 看法也不同
目標是廠商,要怎樣的證據和說法,這部份當然是要多看多學會比較好..
消費爭議和使用爭議,談判的部份當然是要知道點在哪..
要不然浪費那時間成本本來就是沒意義..
要爭理還是爭一口氣 ...
若回歸原來樓主部份
我只能說 ,樓主這部份, 告規告 ,學個經驗也好..
合理與不合理...看人解讀 ,但說真的邏輯性是不通的 ..
要和那些人玩 ,自己要非常清處 ,才能咬的深 ..
要不然你只是被玩的 ..
我很歡迎繼續和你討論 ..
因你有耐性一個一個指出問題 .. 就代表你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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