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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鑑賞真的如洪水如猛獸嗎!?


tsaichisheng wrote:
7天鑑賞真的如洪水如...(恕刪)


智慧財產權是啥會

有谁知道嗎??

ih17 wrote:
他可以退費阿
除了15分鐘以外 可以寫信跟開發商退費


您覺得會寫這種騙錢軟體的廠商會退錢嗎?
他不會要我去美國總公司領美金1元吧?
哪裡買就那裡退應該是天經地義的.

他這裡不收錢也不管理, 放任大家在他的平台做詐騙. 他有沒有責任?
如果 我買了CD DVD 軟體等 之後 把它破解 再它儲存到電腦上 且在7天內 之後在退貨!
他應該是怕有人做這種事吧!!
所以沒有7天鑑賞期吧!
tsaichisheng wrote:
7天鑑賞真的如洪水如...(恕刪)
對...
目前大家對智慧財產權的重視,比不上估狗及市政府.
真的要回頭看看,問題到底在哪?
好好把軟體分類,並同時保護軟體工作者及消費者,很難嗎?
我想我該吃飯了,哈哈.
EC
其實在七天退貨的規定下,我覺得還是有很多細節可以商量,
例如適當的審核機制或軟體分類機制,
藉以過濾那些用過就退的惡意消費者(例如頻繁的購買跟退貨)
並保護善意的、真的不小心抓錯,或是真的抓到地雷品,不得不退費的人。
何況Android硬體並不是統一的,
常常抓了軟體後跑不順或當機,以致根本不能用,也是常有的事。

各大購物平台都有退貨機制,而且絕不是15分鐘這麼嚴苛,
即使pchome的軟體,那也是拆封後才不能退,
至少你有機會看看盒子,拆封前還能先確定有沒寄錯買錯。

北市府開罰是因為google連提出轉圜或商量的空間都沒有,
還直接把軟體下架,擺明綁架台灣消費者,
那被罰是應該的。
歡迎光臨https://500px.com/ddcat
concall81 wrote:
他這裡不收錢也不管理, 放任大家在他的平台做詐騙. 他有沒有責任?


他有責任
所以管理這件事被拿出來討論
目前的試用版跟評價方式都沒有辦法讓大家信任的話
大家都可以發表更好的方式
不就在討論嗎?

不過把他跟APPLE放在同樣的位置比較
不去了解他們的差異
只要求他們要一樣
真的莫名其妙

不過我也支持軟體分類就是了

Riya wrote:
但是把保護消費者權力的7天鑑賞期無限上綱,變成在鑽法律漏洞,
就是一種奧客行為


用完才拿去退我也覺得是奧客. 而騙錢軟體更奧.

7天你覺得長, 請修法.
遵守法律是公民的義務.


Riya wrote:
今天之所以會有評價系統

評價系統也是別人的錢所累積出來.
詐騙者已經得手.

tsaichisheng wrote:
買軟體還要做工課.....(恕刪)


所以你才覺得15分鐘太短阿,給你七天也一樣

多花幾分鐘看一下其他人的評論,影片,試用試玩心得

按下購買,15分是理性與感性的猶豫時間了。



北市府快硬一點阿,市場上的網路購物都一視同人,我看很快PSN跟X360也沒付費區了只剩廠商佛心免費下載區

(真三國無雙6)括弧內自行套用,主程式,DLC玩完就退,爽爽玩,爽爽退,以後連巴哈,01也看不到什麼心得,可能還會放大下面這行字:

"本軟體有七天鑑賞期,自行體驗"

的字樣。

這次事件,Google在處理上是硬了點,有網友說的,協商不成可以先公告預計關閉時間,這是比較合乎情理的作法,但他只選擇了對法的作法,你不給我賣,我就不賣啦....可憐的付費消費者,不知道以後我的付費遊戲更新怎辦喔


題外話,剛突然收到朋友whatsapp來的訊,想到以後也不用吵什麼要跟ios版一樣要一視同仁的一次性付費,因為一年後就不賣你啦
樓主的邏輯能力真的很不好
tsaichisheng wrote:
7天鑑賞真的如洪水如...(恕刪)

ih17 wrote:
這點是開發商的責任
而且一直都存在著這種模式
干Google什麼事?


這是他的平台, 他不定規則規定要有試用版, 莫非要等北市府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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