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ypower2 wrote:
所以就不賣了呀然後還...(恕刪)
不同意當地政府保護消費者規定,你當然可以不賣呀!
但你過去依照自己訂出的買賣合約,
是必須提供已購買者的下載及更新的,
這部份Google未經預告及通知已購買的消費者逕自關閉,
已損及已購買者的消費者權益,
你覺得可不可以呢?

個人看完最近的相關文章,
以後消費者在Google的Android Market上再購買騙錢軟體時,
千萬別再向政府申訴了...
因為,政府要幫你,會被罵腦殘,
不幫你,也要被罵圖利廠商沒做事.
唉!台灣人到底是太自卑還是太自傲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