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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ogle: NO; Groupon: YES! 】- 台北府葉狀師 7/15 Update

葉慶元

葉狀師

Google除了付費區

免費區的軟體在上架前

有經過台灣相關單位審核過內容嗎?

暴力與色情充斥

小孩在使用手機的同時是否會受到不良的影響?

請還給小孩一個乾淨成長的空間

麻煩葉狀師為民服務~對Google要求免費軟體在台灣上架前~

先經過台灣相關單位審核

跪求~拜託~~~~



我嗆你沒這個種



要玩法

把Market免費區一起挑掉也不是問題

這種完全沒有Market可以用的民怨

才能把官員過時的腦袋和過時的爛法規一起轟掉


一兵勤務 wrote:
葉慶元葉狀師Goog...(恕刪)


大哥 酒後不發文 發文不喝酒 拜託
Facebook 反Samobile01專頁 成立!!
真的...
他有名有姓...
不會找不到人...
要嗆不用來這邊...
我想這邊大部分的人都不叫葉XX...
依照版規把第二篇文章「再談 Google 違法問題」也放在這裡

Mr. 黑 wrote:
作者葉狀師(北市府法...(恕刪)


北市府法規會主委這時候才知道要拉消保會、消基會等來背書,但是好像還是沒看到產業相關人士。


只是為何陣前頻放話。。。

該不會是吹口哨壯膽吧。。。。


一切照程序走,協商完再發言就好,法規會主委不是更應該謹言慎行。

如果主將心虛了,推測大概會往大家不想看到的方向走了。





一兵勤務 wrote:
葉慶元葉狀師Goog...(恕刪)


人家每天都在市府上班,快去那邊嗆聲啦~
搞不好只會用噗浪,不會上01喔~

快去~

[IMG]http://hdwing.com/user/humourlo.gif[/IMG]

Mr. 黑 wrote:
也有很多人說,消保法七日鑑賞期的規定不能適用於手機應用軟體,因為會有消費者濫用這個機制,在七日內把遊戲打破關、電子書看完,然後馬上退費。的確,會有極少數的消費者濫用這個機制,但是不能因為有極少數的人是奧客,就把所有的人都當作奧客,並且因此否定我們依法所應享有的檢視以及退費權。
...(恕刪)


呵呵...為了支持自己理論,奧客就變成"極少數"了?到底買到濫APP的人多,還是未來當7天奧客的人多?

真的要做,就推動修法,把消保法對數位內容規範清楚,而不是拿既有的東西亂搞,

消保法19條就說退貨要與廠商協商回復商品,APP如何回復?

>>把所有的人都當作奧客,並且因此否定我們依法所應享有的檢視以及退費權。

真的是矯枉過正。
找人去台北市電腦公會 著作權人協會 台灣商業軟體聯盟 幾個線上購物平台 攪一下
提醒一下它們這個惡法對軟體音樂影像租售商業模式有多傷

我看好市府和這葉狀師還會不會這麼秋條


Mr. 黑 wrote:
作者葉狀師(北市府法...(恕刪)

我們實在沒必要為了外商法人來修消保法

外國法人來台灣就依現行法令就可

google有問題就申訴

不需特別為google這樣大費周章
Mr. 黑 wrote:
作者葉狀師(北市府法...傍晚,希望是和所有台灣的消費者一起迎接屬於我們的勝利(恕刪)

傍晚了,誰跟誰迎接屬於誰的勝利呢???????????????????????????????????????



chanmingtao wrote:
我們實在沒必要為了外商法人來修消保法
外國法人來台灣就依現行法令就可
(恕刪)

惡法不修,誰還願意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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