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ourhsu wrote:
歡迎發表提供自己論點...(恕刪)
不好意思
你前面說的那一堆
錯誤的內容實在太多了
麻煩你自己多念點書多做點功課
我沒空教你那麼多
osarain wrote:
依你的定義,iPho...(恕刪)
amourhsu wrote:
瘋哥見解有學理有邏輯...(恕刪)
amourhsu wrote:
瘋哥見解有學理有邏輯...(恕刪)
hygh771202 wrote:
轉貼自癮科科Atticus Wu先生針對三款智慧型手機OS的討論
個人認為此人分析的非常透徹
如果想知道AndroidOS WMOS 和iphoneOS的比較
可以去看看這篇文章
報馬仔 wrote:
他眼中IPHONE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