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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能為什麼google不能,難道google技術不如蘋果嗎?"

....


上面講了這麼多




蘋果公司暫無回應


我在報紙上也只看到


"蘋果暫不回應"


這幾個大字而已.........


各位大哥大姊在吵些什麼XD?






況且如果真的要扯到消保法.......


蘋果公司的"有條件退款" 老實說也是有問題的


接下來會有多少人來幫蘋果漂白呢XD?

sbl wrote:
apple你要寫十封申請信,而且能退一兩個你就要感謝他,apple的做法基本上就是不能退,能退是他恩賜的。我在美國消費的經驗是,明講能退就不需理由,要理由其實常常就是規定沒說能退,你在請求他個案處理。


感謝提供實際資訊,難怪Apple的退貨回信會有下列訊息:

但是请您注意,《根据App Store 条款和条件的规定,所有项目一旦售出,本应无法退换。》考虑到您此次的特殊情况,我特意为您申请破例,执行了本次退款,请恕这一例外未必适用于今后,敬请见谅。
哈..Apple的回應可是狠狠打了葉狀師一巴掌...

pagandav wrote:
感謝提供實際資訊,難...(恕刪)


這就是傳說中的apple恩准信,我記得英文版的也差不多是這意思:給你特例,請你珍惜。

Jetter wrote:
哈..Apple的回...(恕刪)



其實別說Google

Apple也是美國來的


這種美國大企業公司本來就會有一種硬脾氣在



這次google無預警"暫停"市場服務

我只能說是"剛好"而已的作為



因為北市府的行為就有點挑釁的意味在


不過在扯下去就扯遠了XD






我這裡有段小八卦是從PTT版轉來的

大家可以稍微"參考" 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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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cgfan From:台大批踢踢實業坊

純八卦

剛剛跟電子閱讀產業推動聯盟的人在通MSN

大概這兩天

雲端產業發展聯盟跟電子閱讀產業推動聯盟的會長

就會去拜訪資策會,馬英九,跟郝龍斌了


我想
十之八九應該是去關切一下的


畢竟連個合理的配套措施都沒有,就這樣強勢硬搞
這對這兩塊產業領域的人來說是很難接受的


所以結局很可能是Google安全過關
船過水無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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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現在我比較有興趣的是

那個"隔山觀虎鬥"的蘋果公司

接下來的作為????

Wiiroro wrote:
你沒用過吧

事實上你連寫都不用寫

他直接就有選項讓你選

選好-->送出-->完成

還在說要自己寫信的根本沒用過APPLE的退貨機制...(恕刪)


我想了一下還是覺得 你根本沒用過Apps退款
我們都需要在itunes裡面申請
來往書信解釋原因才能退Apps
而且有被拒絕過的經驗

不然的話 還是煩請這位大大來個教學吧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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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我還是好心把之前我申請退款的方式分享給大吧!

目前還不知道怎麼退Apps的使用者
可以參考以下連結 教學如何要求退款
還是看不懂的人 我非常樂意協助解釋

的確你可以不用填任何原因就送出
但是你不填原因 Apple會直接拒絕你的要求退款
或是會回信要求原因

http://www.knowyourcell.com/apple/apple-ipad-2/ipad-2-guides/835497/how_to_get_a_refund_for_an_ipad_2_app_purchase.html
加菲爾 wrote:
你有沒有看看他那內容鱉腳又怪異的英文?...(恕刪)


只要七天內不給退, 就是違反消保法第十九條,
要在台灣做生意,
請遵守台灣的法律,
否則請退出

台北市政府還不趕快處理 Apple

buttass.tw wrote:
你愛打高空 我也尊重...(恕刪)


前面說過你不能把所有違法事件全部混在一起大鍋炒,如果要討論別的事件

請開新的主題,把別的違法事件跟 google 事件放在一起,是要說明別人這樣做

政府沒抓,所以 google 也可以做? 然後叫政府放水跳過他? 若是要用別的事件

來模糊 google 事件,引導我朝你的角度看待 google 事件? 那抱歉這樣的邏

輯我無法認同,當然我不希望是因為你對我的主張提不出反駁的論點,而找其

他違法事件打迷糊仗,這樣的態度叫強辯,在討論下去將無任何意義。


我只是逛討論區的宅男,看到這樣的主題進來發表我的主張,你要求我監督政府,

你會不會太高估我的能力,你即然有這樣的想法,為何自己不做? 你自己都不願意

如何要求別人? 我到要看看你有何能耐說服我放下一切,去監督政府對每件違法

事件的後續處理,

跨國企業挑戰當地政權實屬罕見,不知是不是活的不耐煩?

winsonatmob wrote:
只要七天內不給退, 就是違反消保法第十九條,
要在台灣做生意,
請遵守台灣的法律,
否則請退出


他要退了~要退了~

真不知道這條消保法19讓人驕傲的地方在哪?

因為"七天無條件"

讓消費者好安心嗎?

摸良心問

軟體

真的適合七天無條件嗎?


加菲爾 wrote:
你有沒有看看他那內容鱉腳又怪異的英文?
不要只是看了標題就高潮了。
你可以寫中文去要求退費,但他選擇了寫英文,而且寫的很怪。
你有沒有看看後面跟貼的,有人只是寫簡單的英文,甚至寫中文去,都退費成功了。


我想你是沒有跟外國人溝通過的經驗吧,
跟外國人往來,文法怪也沒關係,
只要有幾個字能表現意思,對方絕對看的懂。

又不是在考英文還會管正確性,外國人說奇怪中文,我們也大多都聽的懂啊。

在我看來,該篇作者被退的原因只是理由不夠充份,
只說該軟體難用,他討厭該軟體,稱不上什麼實質理由。

後面有人回覆說他寫了一封"Used in the above crash IPAD2"去申請,
在我看來這才真的是比較詭異的英文,
但他也退費成功了,可見外國人的閱讀能力遠超乎你想像。

既然被拒絕的理由不是英文程度,
即使寫中文去退,你能保證對方絕對不會打槍嗎?

但,基本上,無論理由是否充份,只要不符合"無條件退費",在台灣就是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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