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thero wrote:照您的邏輯, 誠品書...(恕刪) 我想經營者是用包容的心在經營如果每個人都是只去查資料不買我相信店家很難開下去經商就是要賺錢公司不是慈善機構也當然社會公益是企業對社會的企業責任並非強制想想看如果在路上遇到乞討的人你沒給錢就說你很糟這樣是不是太超過了
yungsheng_us2001 wrote:莫將西施比東施手機軟體下載之後,是可以透過網路使其失效的當然,蘋果同意可以退貨,顯然技術足以勝任google不同意,有可能是技術太差,軟體賣出去就無法管理了技術這麼差的公司,退出台灣也是可以接受的另有所圖則不在此列 7天!DVD 都看完了,遊戲都破關了,電子書都讀完了,透過網路使其失效是做心酸的嗎?
nqa466 wrote:北市有給google討論的空間嗎我看到的只是"限期改善"全力支持google關閉台灣的market我願意到國外去買,付信用卡手續費 同樣的要求蘋果回覆....願意改善google.....拒絕!全力支持google關閉台灣的market從此謝謝不聯絡!少了張屠夫,也不會吃到帶毛豬!
數位產品比一般產品需要更長的鑑定期,買一台電視機,七天內容易了解功能,品質....,給你一套軟體,例如一套繪圖軟體,你要玩多久才知道功能、品質是否符合廠商所宣稱的,符合你所需要的。我們不針對google,任何軟體七天鑑賞期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