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ks wrote:
WIN7有試用版喔....(恕刪)
說真的 不用引一些你自己也只能選擇性對自己有利的法條
你先試試看MSDN上下載的軟體7天給不給退就好了
突然覺得 01人多了之後 一堆社會功能障礙患者也多了起來
shiannoxo wrote:
以上為極端想法, 僅供參考, 歡迎補充
不滿意那就當笑話看摟~ 謝謝賞文~
果然極端,哈哈哈哈...
Google Inc.,NASDAQ:GOOG、LSE:GGEA)是一家美國的跨國科技企業,中國大陸譯作谷歌,台灣譯作科高。於1998年9月4日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型式創立
google 1998年才成立的,內容我有點懶得一條一條去回應...
簡單的說,你的意思是你贊成他國大企業綁票本國利益來踐踏本國法律??
然後我們要因為他是大企業就要修改我們的法律去迎合他?就因為他覺得我們的法律不合理?
我有簡化過頭嗎?
kurt1127 wrote:
因為使用了他人的著作權後其基於消保法的鑑賞期保護機制就會消滅,
也當然就不會有所謂的退貨行為的發生...
所以才會提到著作權法,僅此而已...
說真的,我孤陋寡聞...看不到這條條文...
可以麻煩您貼出來讓小弟增長見識一下嗎?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