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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google不鳥台北市政府

這不是幾天的問題!GOOGLE的態度?
他把台灣人民當甚麼??APPLE雖然說對台灣消費者不見得有多好
可是GOOGLE這樣帶頭??

恩!沒關係...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給我個理由,憑什麼我拍照片還要拍到你喜歡??你有付我錢?
Derrick :) wrote:
MOD買影片應也要納...(恕刪)


博客來買書也比照辦理!

abula7788 wrote:
這不是幾天的問題!G...(恕刪)


等大家當老闆或者APP軟體研發者,看大家態度會多好

ilight11 wrote:
禮拜四Google總公司人會跟台北市政府協商,等看看吧...(恕刪)


應該事先把公司營利登記移到其他的地方...

家樂福總公司原本在淡水竹圍
後來.因為公司設在工業區有營業賣場
違法分區使用
一再被罰
賣場關掉.
公司遷走..
營利事業登記移到台北北投..

acks wrote:
WIN7有試用版喔....(恕刪)

說真的 不用引一些你自己也只能選擇性對自己有利的法條
你先試試看MSDN上下載的軟體7天給不給退就好了
突然覺得 01人多了之後 一堆社會功能障礙患者也多了起來
參考樓上某大大的想法~
突然想到~ 那...
壹電視上買的電影,應該也有七天鑑賞期吧
是網路沒錯, 我都有接網路線~
是購買沒錯, 我都有付錢~
那希望博客來, 誠品也比照辦理~
市府快硬起來, 就靠你了~

如有雷同, 拍謝~ 我沒看完每一樓, 請見諒~ 謝謝~


shiannoxo wrote:
以上為極端想法, 僅供參考, 歡迎補充
不滿意那就當笑話看摟~ 謝謝賞文~


果然極端,哈哈哈哈...

Google Inc.,NASDAQ:GOOG、LSE:GGEA)是一家美國的跨國科技企業,中國大陸譯作谷歌,台灣譯作科高。於1998年9月4日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型式創立

google 1998年才成立的,內容我有點懶得一條一條去回應...

簡單的說,你的意思是你贊成他國大企業綁票本國利益來踐踏本國法律??

然後我們要因為他是大企業就要修改我們的法律去迎合他?就因為他覺得我們的法律不合理?

我有簡化過頭嗎?



kurt1127 wrote:
因為使用了他人的著作權後其基於消保法的鑑賞期保護機制就會消滅,

也當然就不會有所謂的退貨行為的發生...

所以才會提到著作權法,僅此而已...


說真的,我孤陋寡聞...看不到這條條文...

可以麻煩您貼出來讓小弟增長見識一下嗎?
支持台北市政府!!
現在是在幫消費者爭取
卻反而有一堆人在罵他們,因為google把付費軟體封鎖
那該罵得不是政府,是google吧?

7天的確是有些太長,這些都是可以在做討論的吧
但是只因為不滿政府,就直接封鎖,實在是枉顧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shiannoxo wrote:
參考樓上某大大的想法~
突然想到~ 那...
壹電視上買的電影,應該也有七天鑑賞期吧
是網路沒錯, 我都有接網路線~
是購買沒錯, 我都有付錢~
那希望博客來, 誠品也比照辦理~
市府快硬起來, 就靠你了~

如有雷同, 拍謝~ 我沒看完每一樓, 請見諒~ 謝謝~...(恕刪)


我倒是覺得投幣式遊樂器應該要比照辦理...

凜 wrote:
說真的 不用引一些你...(恕刪)


MSDN上的都有試用版...

"說真的 不用引一些你自己也只能選擇性對自己有利的法條"

你何不也引用一些對你有利的條文...

雖然都是C/P,但我至少字打的都比你多,質問別人總是比較容易...
MS 有心的話,也可以讓消費者退費

消費者退費後,MS 把序號列入黑名單就行了~~~

微軟本來就有提供軟體下載,消費者自行下載後,安裝時再輸入合法序號即可完成安裝~~~

xos84292 wrote:
WINDOWS 7跟OFFICE 2010沒猶豫期吧?

別跟我說試用版,現在是說用了,註冊了能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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