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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發了封e-mail給全球的Android Developer,此事是否為真?


wesley87 wrote:
Google全面將台...(恕刪)


希望google不要在回來!
換做我是軟體開發者, 我也不願意在台灣上架

例如: 明天我要去xx, 下載個xx軟體來用用, 反正七天內可退

如果Google順從北市政府的規定
最後就會造成廠商把台灣剃除
導致消費者買不到該軟體, 吃虧的一樣是消費者

so...有差嗎?
這種消費機制應該交由市場來決定淘汰與否
北市府該管的事情還很多, 這種雞毛蒜皮的事倒是管得很勤快...囧

kaoding2007 wrote:
我也是曾軟體開發者,...(恕刪)


不好意思

APPLE的STORE 也是要分地區,分別守每一個國家的審核標準 和法律

你以為STORE的APP是全球通? 你試試台灣帳戶搜GOOGLE EARTH 和太鼓之達人, 搜都搜不到

SAMSUNG NOKIA 的APPS市場也是分國家
身為開發者,可能是我不夠格,我並沒有收到這封信
希望對產品特性,行銷管道,制定更明確的法條.
要讓一般人都看得懂了.

政府難為.管了就說管太多.不管就說政府再作什麼?

有時該想想,我們自己在做甚麼?又做了甚麼?

舉雙手贊成 google 全面退出 台灣市場
台灣加油
如果我是GOOGLE
我現在就把公司從新設籍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等其他地方
反正設籍換地方.不表示公司就要搬家

我想其他縣市應該張大雙手歡迎....
平心而論
Android Market軟體-15分鐘 太短
台北市政府-7日 太長 尤其又是有版權的產物

話說前一陣子Google因侵犯個人隱私
位於南韓首爾辦公室被警方搜查
結果連個屁都不敢放
所以Google應該是看哪個國家拳頭大,才會有不同的作為吧

不管此次Google與台灣方面
對軟體的試用期產生怎樣的歧見 或 是不是合理 姑且不談
但Google對全球寄發這樣的郵件
個人認為是非常不妥,且有調侃的意味
一個國家被一個公司這樣調侃
雖然我也是Android用戶,身為一個國民也是極度不爽
leos1204 wrote:
希望對產品特性,行銷...(恕刪)


北政府是在邀請Google一起來演戲給那些撿到皮包還覺得錢不夠多的消費者看啦,
看看他們還會有什麼怪異舉動,說不定是台灣新聞開始邁向美國電視愛做的社會文化考驗一樣,

真是妙招。
是否意味以後買所有軟體都適用7天審閱期!!包括店裡賣的!?因為要試用過才知道喜歡與否!?我覺得太保護消費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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