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做我是軟體開發者, 我也不願意在台灣上架例如: 明天我要去xx, 下載個xx軟體來用用, 反正七天內可退如果Google順從北市政府的規定最後就會造成廠商把台灣剃除導致消費者買不到該軟體, 吃虧的一樣是消費者so...有差嗎?這種消費機制應該交由市場來決定淘汰與否北市府該管的事情還很多, 這種雞毛蒜皮的事倒是管得很勤快...囧
kaoding2007 wrote:我也是曾軟體開發者,...(恕刪) 不好意思APPLE的STORE 也是要分地區,分別守每一個國家的審核標準 和法律你以為STORE的APP是全球通? 你試試台灣帳戶搜GOOGLE EARTH 和太鼓之達人, 搜都搜不到SAMSUNG NOKIA 的APPS市場也是分國家
平心而論Android Market軟體-15分鐘 太短台北市政府-7日 太長 尤其又是有版權的產物話說前一陣子Google因侵犯個人隱私位於南韓首爾辦公室被警方搜查結果連個屁都不敢放所以Google應該是看哪個國家拳頭大,才會有不同的作為吧不管此次Google與台灣方面對軟體的試用期產生怎樣的歧見 或 是不是合理 姑且不談但Google對全球寄發這樣的郵件個人認為是非常不妥,且有調侃的意味一個國家被一個公司這樣調侃雖然我也是Android用戶,身為一個國民也是極度不爽
leos1204 wrote:希望對產品特性,行銷...(恕刪) 北政府是在邀請Google一起來演戲給那些撿到皮包還覺得錢不夠多的消費者看啦,看看他們還會有什麼怪異舉動,說不定是台灣新聞開始邁向美國電視愛做的社會文化考驗一樣,真是妙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