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不甩中國政府而退出中國市場,我能理解也很佩服。Google不甩台北市政府,我就有疑問?如果強調7天鑑賞期是台灣的法律,我覺得台北綁架了台灣,也綁架了全國人民。何謂“鑑賞”?就像某媒體記者在最後說了一句“不知道能不能罰得到?”當然我們在媒體看到的也只是部分和片面的。能深思一下各方的立場,然後就看過程和結果。
支持北市府,這樣要求是合理的,我不相信沒人買軟體沒踩過地雷的,google連溝通都不肯態度也過於強硬,北市府依法處理你要抗議如不依法你又說它無能,你去幫我們處理好了讓我們也滿意。使用者只是被google用這種方式綁架的人,但你太容易被google撂倒。
我Android上的付費軟體都不能用,google他不爽也不能把消費者的權益抹煞掉,可以不讓我在買新的~~但是我買的總可以用吧,沒有人生意是這樣做的~~android上好用的app已經很少了不能買~~就不要用了,我還是用我的ipad2放棄android了~~
主張"網路購物, 七日內無條件退貨", 這是對消費者的保護, 我們不應該要配合Google妥協, 不能讓Google綁架消費者來破壞消費者權益我們抗議的對象應該是Google, 他們在台灣應該遵守台灣的法律, 並且配合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