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cnic wrote:
好奇一問,apple做這個決定需要得到App 的作者或廠商同意嗎? 還是Apple有主導app store的權利?...(恕刪)
問的好,可惜這是台灣法令要求,作者或廠商能不同意嗎??不同意就別上架了
不過作者或廠商倒是可以要求立委修法的~~~~~
john07658724 wrote:
你先買一支iPhon...(恕刪)
還要多幾張信用卡才夠!!!

還有這句話
UPON CANCELLATION YOU WILL NO LONGER BE LICENSED TO USE THE PRODUCT. THIS RIGHT CANNOT BE WAIVED.
自您取消購買時起,您不再被授權繼續使用該產品。此項權利不可拋棄。
這應該不是說不能再購買,當您在app store購買app後,要在電腦上同步,必須些把購買帳號授權電腦,接著您與iDevice同步時會檢查您的設備內是否有未授權軟體,如有發現未授權軟體,會將之自動刪除。
我想受權應該是指這個,並非是購買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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