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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付 Google 這個大怪獸?


TRong wrote:
搞不清楚狀況,Google是走服務的,你有付過錢給Google嗎?你使用Gmail、Google maps、Google Earth等服務,Google有跟你收過錢嗎...(恕刪)


要澄清一下

GOOGLE 是沒有跟多數使用者收錢,但是GOOLE卻是透過使用者去跟別人收錢。
他從來就都不是免費,只付錢的人不是你而己

守當地法律是應該,不想被罸不賣是他的自由
真的沒有理由去怪到台北市,要怪去怪GOOGLE不重視你,及立法委員訂那種法律

就像女性去中東地區要蒙面一樣,在台灣會被告限制自由,在中東你去告看看

守當地法律是每一個人及法人應該要做的事

不要是非不分

要買Android軟體也可在中華電的Hami平台、遠傳市集、台灣大的match買到

可是內容有google market 那麼完善嗎?

還是中華電的Hami平台、遠傳市集、台灣大的match也想要抽一手,不給抽的,不上銷售平台? 這樣子不是官商勾結嗎?

當然前面大大也有提到的是"中華電的Hami平台、遠傳市集、台灣大的match是不是都可以七天內退錢"!!!

也請比照辦理

rayang wrote:
至於無預警立即中止服務
那也是台北市政府突然開罰一百萬 --> Google違法
..(恕刪)



倒果為因,胡說八道。



http://www.law.taipei.gov.tw/ct.asp?xItem=2041592&ctNode=25476&mp=120041

Google停售付費APP 拒絕遵循臺灣法律 臺北市重罰一百萬。

google開罰是27號



再來個對照組:蘋果承諾App Store將提供7天試用退費機制

http://www.ithome.com.tw/itadm/article.php?c=68348



頻果承諾七天退費是24號的事,而google開罰是27號,這證明開罰絕對不是「突然」,是google不協商還無預警下架,這種態度還不罰?
買wp7系列手機
vsq wrote:
請問....我(或各...(恕刪)

diaplo432 wrote:
我也是開發者,從六月...(恕刪)


只能說這樣買apple的app的人並不多啊zzz
說真格的,我身邊的果粉用了jb後就是為了XX<--你那二字可自己腦補代入
google限制15分就是這類人太多了才改為15分鐘的
漂浮星球 wrote:
倒果為因,胡說八道。



http://www.law.taipei.gov.tw/ct.asp?xItem=2041592&ctNode=25476&mp=120041

Google停售付費APP 拒絕遵循臺灣法律 臺北市重罰一百萬。

google開罰是27號



不賣為什麼要開罰?
不賣就不違法了為什麼要罰??
那假設不賣要罰
那台北為何不連續罰???

罰到google拿出誠意來談
又可提升政府的行政力...
舊聞了
http://www.udn.com/2011/9/29/NEWS/FINANCE/FIN3/6620074.shtml
天龍國民不買,不賣天龍國民。雙贏
我以為很多人被哀瘋綁架
看過此篇
更多人被咕勾綁架
嗯...
算是替咕勾打工了
罰鍰是罰咕勾在期限內未作出回應
不是罰它賣不賣的問題.....
rhy660713 wrote:
只能說這樣買appl...(恕刪)



科科,一堆果粉都說是為了更方便,更方便裝盜版啦~

jb後都沒裝盜版軟體的不知道有沒有1/10,然後還可以在網路上大聲說自己只是為了有更多操作權限。

當然android那邊刷機的也沒好到哪。

這點“教堂裡幹炮”的個性真的是一堆台灣人的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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