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們的法律不正確,所以就代表google 的做法是正確囉?那立法院關一關,讓google 來開法院就好啦google 最偉大?google 最了不起嗎?而且又不是每個人都是那麼閒會無聊到在七天之內把遊戲破關是當台灣閒人太多了嗎?還有google 可以提出替代方案來說服北市府啊例如推出免費有限功能試玩版想玩的去買完整版的啊這也是一招啊或是尋找其他能雙贏的方案啊為何google 不積極的去尋找替代方案?而是做消極的抵抗呢?反正google 的言下之意就是台灣人沒資格被google 放在眼裏就對了台灣的法律是狗屁google 才是最偉大的
google現在沒做台灣生意又沒犯法,怎麼罰google阿?google就很清楚用行動表達台灣法律跟google公司規定牴觸,除非台灣自行修法還是認輸妥協google才跟你玩啊台北市早就輸了,google說不賣就不賣,人民還能怎樣選票可以制裁台北市政府,人民力量要法律在google面前低頭那選票可以制裁google,要google在人民力量面前低頭嗎?想一想,我才不挺google咧
Lawu wrote:請問葉狀師違反行政程...(恕刪) 那請問一下,有誰去提告葉狀師違反行政程序法了呢?google 被罰了,然後就消極抵抗台灣的法律請問一下葉狀師是被告了,然後消極扺抗行政程序法嗎?連類比都不會真是失敗
speedstar wrote:哦,我們的法律不正確...(恕刪) 不要太激動上面不知道哪一樓已經說了阿,google正在遵守我們的法律中,不賣就沒違法囉至於試用版什麼的,之前也有啊,大部分都有,不管是完整試用XX天或是半殘試用無限期都有,結果哩,還不是無視,現在一律都是免費版或是試用版,試用完想買還不能買完整版至於法條正確性與否,我們在這爭的面紅耳赤也沒用,要修早就修了,要硬怎會修?歹戲拖棚,兩個演員還都不想上台演,買票入場的觀眾吵著看結局,飲料,爆米花早沒了
speedstar wrote:那請問一下,有誰去提告葉狀師違反行政程序法了呢?google 被罰了,然後就消極抵抗台灣的法律請問一下葉狀師是被告了,然後消極扺抗行政程序法嗎?連類比都不會真是失敗 公務員應該是積極的處理他的事物跟法院不告不理是不同的!依法行政,依的是什麼法?最基本的就是不能違反行政程序法!第一步就站不住腳了!後續再怎麼精彩,都只是屁!還有~你誤會了!我沒在跟妳類比~反正你也不懂你只需要回答我,葉狀師,有沒有,違法?YES?OR NO?相同的事物,要做相同的處理這是平等權最基本的要求!這可是憲法位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