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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搞清楚這次事件的本質


pyh wrote:
偏偏對軟體而言,你除了在那七天看,還可以利用那七天備份起來以後慢慢看。

...(恕刪)


沒購買還備份是合法的嗎? 自己想想... (即使有購買,也"不一定"能合法地製作一份副本)

既然打算利用猶豫期作這種事的話,幹嘛這麼麻煩? 還要先購買再退費...

直接用"其他管道"裝這些APP就好了... 反正這些管道早就是公開的秘密了.

pyh wrote:
不知道你拿一台掃瞄器或是數位相機去誠品,把書的每一頁都掃描下來,誠品會不會讓你這樣做?...(恕刪)


爛例子
panypan wrote:
連不賣了都不行!秀才遇到兵啦!


Google如果放大絕

將所有的google服務暫停使用(因為有爭議所以暫停)

有可能違反哪條法律嗎?

果然...免錢的最貴啊XDDDD

neverfly wrote:
甚至連MOD、壹網通等線上影音點閱服務,kkbox、ezpeer等音樂串流服務,
也全都應該遵守七日鑑賞期的規定,
甚至我在網路上購買電影票、演唱會門票,難不成也能"試看"後七日內退票嗎?
上述的產品全都行之有年,經營的時間幾乎都比android market來的早,
為什麼北市府就是視而不見呢?...(恕刪)


本日最中肯!強烈要求所有網路東西都要有七日鑑賞期!
以後不要跟廠商借測了!直接上網7日免費拿!

power1912 wrote:
沒購買還備份是合法的...(恕刪)

很多人沒用謎版軟體, 害怕被加料

這班人被你忽略了
pms wrote:
不賣就是綁架消費者, 當然不行

那有塑化劑的商品下架不賣,這樣也是綁架消費者?
請問你哪裡被綁了啊?
還是強迫人家繼續賣,然後再繼續開單?這什麼道理啊…

明明就是北市府見笑轉生氣,下架還要罰人家錢,再搞個什麼綁架的說法搞民粹!
無聊,適法性是你版主說了算…

假設對台北市政府適法性有疑問,google大可請法津顧問去台北市政府解釋,討論!關門嗆聲…

被罰是態度問題,OK!

第二,你對台灣人的人格是不是有疑問,COSTCO的3C產品鑑賞期,無條件退貨。就沒看到有人玩這種漏洞。

你一直對台灣人沒信心,不知道你自己是什麼國藉!
年底選舉又要到了,搞這種話題出來,我覺得...

neverfly wrote:
台灣的法律本來就沒有...(恕刪)


這個講得好,我支持政府捍衛消費者的權益,但不支持這種粗暴不講理的行為,

講難聽點,簡直是胡鬧,貽笑國際
我舉個例好了,今天我如果買了一套衛星導航15分鐘的試用過後發現有問題呢,15分可以確認沒問題嗎,也許鑑賞期可以討論 但是 我相信政府出發點是好的。

現下許多人把問題著眼在有人會惡意退費,可是那並不是法律能面面具到的話 這些可否用另外的方法來防治

要不這樣好了 如果以後政府爭取成功。有了7日鑑賞期間 你也可以選擇不遵守阿 就算你買到爛app 或是不能用的 只要超過15分你可以選擇不要退費來支持你的言論阿

neverfly wrote:
台灣的法律本來就沒有...(恕刪)


沒錯!

在這個文明社會 只能說北市府是野蠻人

要嘛就不要只針對google這一家

有本事那堆網拍網購業者也一起罰

要像google那樣扣上一個罪名隨便都找的到


要就一視同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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