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必分組同樣的頻道數現在沒有競爭的地方1個月收5~600有競爭的地方只需1/3~1/2開放業者自由競爭及自由定價即可現在由各地政府公開定價只不過仍是延續民國90年初期政客被利益團體收買(更離譜的是有些政客本身就是業者)以保費消費者權益之名行牟利財團之實訂下的惡法
NCC 真的管得動嗎?低價組合多為傳統冷門頻道據觀察,業者所提低價組合,頻道數雖符合至少二十三個的標準,但除無線數位台及政府規定兒少、教育等必載頻道,多是傳統較冷門的素人歌唱台、宗教台或股市台等,熱門的電影台、體育台等則不在其中。媒改團體因而呼籲慎審,避免「低價搶客」、劣幣反驅良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