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有線電視(第四台)不是都需加裝一解碼盒
但那 解碼盒不是免費的,是要付租金或押金才能裝用
方式 1 :有分押金約2500元(各有線不同)
不看或像現在已沒辦法使用,就可退押金( 一定要自己向第四台要,否可能還在別人口袋生利息, 最後恐無影無蹤)
方式 2: 另一種是每月加收 50元 月租費
我的是採用 方式2,每月付50元,
自己前些日子才驚覺我的第四台,竟收了我10多年解碼盒的月租金,我有5台解碼盒付出近4萬的月租金,請問這合理嗎? (解碼盒前2年第四台已都取消改用數位機上盒,我現只看有線電視沒用數位機上盒)
用押金的方法,不管你使用看多久,只要你不看不用,把解碼盒退給第四台就可以取回你的押金,什麼錢都不必付出,
想不透為何我需付出這麼多錢? 想請有緣的人指點迷津, 到底付月租金的錢要付款幾年即可或是付出多少金額就不用再付錢呢? ( 相信跟我同遭遇的人恐不少,合起來的金額更是恐怖 )
你寶貴的意見對我很重要 謝謝!
各項收費上限都明訂於附表: 具有定址解碼功能之類比機上盒收費上限
如果系統業者有溢收費用的情形, 請向各縣市政府申訴.
我有向所在地 市政府新聞局申訴過,但他請第四台直接與我連絡並處理,問題是我已跟第四台接觸過,經過一個月無聲無息得等待,我才轉向市政府新聞局申訴,那知還是無解
一個月前第四台一客服股長說,解碼盒收五年租金即會停止收款,問她我的繳租金起始日及結止日期,她就支吾其詞推說下星期答覆我
隔星期換主任級連絡我,換一說解碼盒用付租金的方法,需每台實付5000元才會自動停止向我收每台解碼盒租金50元,再追問他繳租金起始日及結止日期,他就支吾其詞不答覆我,讓我等了一個月快要腦充血,最後向市政府新聞局申訴
那知新聞局請第四台直接與我連絡並處理,要是第四台有點良心 秉照它的跑碼燈訊息所寫 他們是誠信經營,那超收的錢早該歸還給我了 事實不然 而是說法一變再變
換第四台經理他說解碼盒租金收三年或金額3600元到,才會停止收租金
到此一遊的有緣人 請問為何用押金才2500元 不用再付任何錢,可看到天荒地老 退解碼盒還可拿回自己的2500元,那我用付月租金的竟需付的這麼多呢?
還有同一家第四台租金說法都不一樣 我該如何取回我不該繳的錢呢?這樣第四台構成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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