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MOD風波 中華電信該學到什麼 ?


kenduest wrote:
…不過不推豪華餐依據討論似乎也是當時候一直虧錢
賣越多豪華餐虧越多 因為中華光給台戶的授權金似乎導致成本過高...(恕刪)
這個是謠言,不要再相信沒有根據的說法了。

中華電信有政府投資,不能經營媒體,付授權金給頻道根本就是違法的。頻道商的收入是收視戶付的錢,中華電信是幫頻道商代收,並不是中華電信自己掏腰包。反而是頻道商要付上架費給中華電信。記得有看過一篇文章,台互付給中華電信的上架費有十幾億,而不是中華電信付授權費給台互。
7月有去申請退MOD的各位,請好好檢查一下自己的帳單

7/4 就申請拆機,結果帳單除了違約金之外,竟然還有從7/06~8/5 的帳單

今天已去種花電信申訴,有人跟我一樣的情形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調查7月份中華電信MOD組合套餐頻道異動及復播事件,針對中華電信公司違反營業規章事實明確部分予以裁處,因本次事件受影響之新用戶將督促中華電信改善,關於MOD平臺服務對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有所不足部分,將要求中華電信公司修正營業規章及服務契約,另要求頻道營運商訂定服務契約範本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106/09/13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於106年9月13日第765次委員會議決議,中華電信公司經營多媒體內容傳輸平臺服務(下稱MOD),未於頻道營運商106年7月1日提供調整後之MOD組合頻道家庭豪華餐、家庭優質餐及家庭超值餐服務前,將資費提報NCC備查,即予以實施;又於同年8月1日起,未於頻道營運商恢復提供同年6月30日前之組合餐服務前,將資費提報NCC備查,即予以實施,未依MOD營業規章第29條第4項規定辦理,涉違反電信法第27條第1項規定,前後2案各處新臺幣25萬元罰鍰,並命其於裁處書送達之日起2個月內將前開組合套餐資費提報NCC備查。
  NCC說明,在這一次事件中,中華電信公司未能於組合套餐頻道異動事前充裕時間預告並揭露資訊,將相關訊息告知訂戶,影響訂購組合套餐訂戶的權益;之後組合套餐之再異動,又因此衍生消費爭議,例如增購組合套餐後無法涵蓋原先套餐組合內容、加購後金額比原本套餐還要貴等等,顯對新訂戶有不公情形,在此更突顯出中華電信公司之MOD營業規章及服務契約以及頻道營運商與用戶之間的服務契約對於消費者權益保護皆有所不足,後續NCC將要求中華電信公司修正營業規章及服務契約,另要求頻道營運商訂定服務契約範本以落實保障消費者權益。
  NCC指出,因7月份中華電信MOD組合套餐頻道異動及復播事件受影響之組合套餐新用戶,NCC將督促中華電信公司就下列事項改善:
一、應尊重訂戶之意願,選擇維持原契約或重訂契約。
二、因此選擇退租組合套餐,不收取違約金。
三、因本次頻道縮減及復播事件致使選擇加退訂購單頻或組合頻道之用戶,應尊重用戶之意願重新選擇,且不收取違約金。
四、給予適當方式之補償。
  NCC另指出,組合頻道營運商間之營收攤分方式採單一收視率方式議題,頻道營運商間之合意情形及是否可能會引發爭議,NCC將行政指導中華電信公司就MOD平臺管理制度層面及消費者權益維護妥為處理,維護及提升頻道內涵及鼓勵創新,並保障用戶多元選擇之收視權益。

改頻道套餐「偷襲」消費者 NCC開罰MOD

MOD組合套餐資費未提報NCC備查 中華電信遭罰50萬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中華電信MOD未將7月1日和8月1日的組合套餐資費提報NCC備查,今天(13日)以未依照MOD營業規章第29條第4項規定,違反電信法第27條第1項規定,各處罰新台幣25萬元,總共50萬元,並要求在裁處書送達之日起2個月內將組合套餐資費提報NCC備查。

NCC指出,有關中華電信MOD的組合套餐爭議,雖然上個月15日已經恢復播送台灣互動電視、友量和中華超聯旗下所屬頻道,但是因為中華電信未能在組合套餐頻道異動前有充裕時間預告並揭露資訊,影響訂購組合套餐訂戶的權益,之後又因為組合套餐再異動,衍生出消費爭議。

發言人翁柏宗表示,經過委員會議討論後,根據「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多媒體內容傳輸平台服務營業規章」第29條第4項規定:「本公司應於頻道營運商提供非鎖碼頻道前,將該單一頻道或組合頻道之資費提報主管機關備查」。由於中華電信未將7月1日和8月1日的組合餐資費提報到NCC備查,就予以實施,因此以違反電信法第27條第1項規定,各處罰新台幣25萬元,總共50萬元,並要求裁處書送達之日起2個月內提報到NCC備查。
大家可以看看有多少中華電信類似資費方案未經報請主管機關NCC核准

一堆電信法規定視若無睹,也不怕罰,知法玩法 ,NCC身為主管機關,長期怠忽職守不想去管,做做表面,面對有線電視業者態度又大不相同

這次要不是有財團力量去檢舉... 之前多少消費者用戶的申訴陳情信都是被草草帶過複製貼上結案...屢試不爽...

背後的東西是管制失靈、交叉補貼、(選擇性的)適法性、掠奪性定價...


中華電信MOD頻道下架事件 NCC:罰50萬
MOD頻道無預警縮減 NCC開罰50萬



這下坐實了中華跟NCC是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左手罰右手,左手打右手
怎麼會痛呢?

放寬黨政軍持股比例來解決中華電信MOD困境 只是緣木求魚

中華電信MOD發展困境非放寬黨政軍持股比例能解決

廣電三法中的「黨政軍條款」,近日因為交通部長賀陳旦的「放寬黨政軍投資媒體限制」一句話,再度受到外界關注,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也明白表示,黨、政持股比例必須檢討,但放寬程度不得達到實質控制。只是交通部持有中華電信35.29%股份,且實質控制,縱使放寬了黨政持股比例,中華電信MOD也難擺脫黨政軍條款。

回顧NCC在民國99年1月20日公布「衛星廣播電視法第9條和第42條修正案」,確定放寬政黨和政府可以間接投資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但持股比例不得超過10%。NCC解釋,之所以訂10%,是在參考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五條內容,申報公告門檻為股份總額10%,顯示10%持股已達實質控制。不過當時並不被立法委員接受,修法無疾而終。

這次交通部長賀陳旦提出的「放寬黨政軍投資媒體限制」,其實就是為了解決中華電信一直無法「自組頻道」的困境,但是若根據NCC主委詹婷怡「不得達到實質控制程度」的說法,開放「有線廣播電視法」的黨政持股比例,很有可能比照民國99年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黨、政間接持股比例不得超過10%。只是在交通部直接持有中華電信35.29%股份,且實質控制的情況下,縱使放寬了黨政持股比例,中華電信MOD也難擺脫黨政軍條款。

NCC在石世豪主委時期(民國104年10月14日),推出了整合原先有線廣播電視法和衛星廣播電視法的「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與頻道事業管理條例」,其中最大的變革,就是取消黨政軍條款,讓政黨法和預算法,來約束政黨和政府投資媒體的行為,不過因為當時政黨法尚未立法(今年5月25日才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完成初審),因此並沒有獲得立法委員同意。NCC若要徹底解決中華電信MOD的黨政軍問題,唯一的方法,可能要參考「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與頻道事業管理條例」。

然而,在「黨政軍條款」過去淪為政黨競爭工具的情形下,朝野政黨能否在數位匯流的當下,毫無心機的探討「黨政軍條款」不合時宜之處,並轉給政黨法和預算法約束黨、政投資行為,才能真正為台灣媒體產業的發展找到出路。

適度放寬黨政投資媒體 NCC主委:不得達到實質控制程度

ko.wei wrote:
放寬黨政軍持股比例...(恕刪)


NCC主委詹婷怡:最快下月提修法放寬黨政軍條款

MOD複訊拆帳爭議又起 台灣互動譴責中華電信將提起訴訟

台灣互動今天發表聲明,譴責中華電信董事長鄭優背信毀諾,將提起訴訟。

聲明全文如下:
今年7 月1 日發生中華電信「MOD 斷訊事件」,枉顧收視戶權益,並造成頻道商重大損失。事後「台灣互動」與中華電信協商復訊問題,中華電信董事長鄭優親口承諾將補償台灣互動短收的收視費。不料竟於會後抵賴不認。台灣互動對此深表遺憾,譴責鄭優背信毀約,將透過法律途徑主張權利。

針對MOD斷訊事件,先前在社會賢達的居中協調下,中華電信與斷訊頻道商在7月13日在台北市慕軒飯店會談達成協議、於7 月15日將包括台灣互動在內的44個頻道復訊。表面上斷訊風波看似已經平息,但事實上中華電信與相關頻道商之間的關係仍是爭議不斷、暗潮涵湧。

11月初中華電信要求由愛爾達擔任主席所召開的豪華餐營運商會議,討論民視新聞台加入豪華餐一案,會中2票贊成3票反對9票保留意見。愛爾達旋即對外宣布「因為營運商沒有全體合意一致反對,所以民視新聞台加入豪華餐一案通過」。中華電信也立即將「民視新聞台」上架MOD豪華餐。

此事引起愛爾達以外的所有營運商反彈,包括台灣互動電視及壹電視在內共十餘家營運商也聯名發函,表示無法贊同這樣的議事處理。而未來即使民視可以加入豪華家庭套餐,究竟該如何分帳,勢必仍有極大的爭議與歧見。

此外,針對7月上旬的斷訊事件,當時中華電信為了安撫消費者、化解斷訊的民怨,宣布讓觀眾可以少付套餐費用(由270元減為145元),以作為對觀眾的補償。

在與頻道商的會談中,鄭優董事長要求台灣互動配合自復訊後至7月31日止(共17 天)不收取收視費。但台灣互動認為,斷訊是中華電信片面且違法的行為,本應由中華電信對後果負責。要給用戶優惠、補償,也應該由中華電信負擔約3000多萬元的斷訊補償成本。

最後,鄭優提議,如果台灣互動同意免收用戶半個月收視費,中華電信會以其他方式補償台灣互動短少的營收至少一半,台灣互動王志隆董事長當場也表示同意,雙方對此事即達成合意。

雙方協商日當天稍晚,台灣互動的執行長嚴立行與中華電信的主任秘書柴方文針對復訊事宜又再進行細部協商。柴主秘要求台灣互動簽下「復訊後至7月31日期間不參與分配收視費用」的書面協議以為憑據,並重申中華電信會以其他方式補償收視費用至少一半,但希望書面文件不要出現「中華電信補償至少一半」的文字。台灣互動因為信任鄭優董事長及柴主秘親口的承諾,而未堅持將此條件形諸文字。

然而,頻道復訊至今已超過4個月,儘管台灣互動曾先後多次去電、去函要求鄭優履行補償收視費的承諾,卻一直未獲回應,日前竟接獲中華電信正式來函表示「本公司代表人並無承諾將分擔貴公司任何損失」,翻臉否認先前所做出的口頭承諾。

台灣互動認為,鄭優身為中華電信董事長,具有一定的社會聲望,但對於自己親口承諾之事,竟於事後抵賴不認。如此背信毀諾,實在令人不齒。

台灣互動表示,我國民法並未要求契約必須以書面做成,口頭承諾亦具有契約的效力。至於鄭優的親口承諾,當日在場之人均可做證。既然鄭優已無誠信,台灣互動只能依靠法律途徑尋求公道。因此,近日將針對收視費補償的承諾,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討回應有的公道與權益。

MOD頻道商怒告中華電 批董事長鄭優「鴨霸無誠信」
中華電信MOD斷訊賠償 台灣互動:鄭優曾承諾賠償一半營收,將控告背信毀約
談好的復訊承諾卻跳票?王志隆親自操刀新聞稿要告鄭優
MOD頻道商罵中華電信毀約具補償 將告董事長鄭優
蔡明忠攜手王志隆 鄭優攜手練台生 有線電視大戰中華電信 打破媒體通路長期壟斷

凱擘16日突然宣布從明年起放棄頻道代理商身份,市場分析,應該是近來公平會的屢屢開罰、分組付費制度和被扣上「媒體壟斷」」的大帽子,讓凱擘決定重新建立有線電視市場規則。不過真正原因,可能是凱擘、練台生、MOD、台互之間的四方角力,恐將重整有線電視和MOD的權力版圖。

跨區經營 練台生北市低價搶客 蔡明忠失血

在開放有線電視跨區經營後,根據NCC統計,台北市的新業者北都數位從2015年第四季只有1888用戶,成長到2017年第三季38508用戶,兩年增加3萬多戶,就是因為推出一年1800元,甚至兩年3000元(士林、北投)的收視費用搶客。市場人士分析,北都數位增加3萬多戶,相當於凱擘損失3萬多戶,若以每個月495元收視費計算,凱擘一年等於少了1億7800萬元的收入,就資產損失估算,當初每戶買入價格為5萬元,3萬戶即損失財產15億元。而北都數位背後的大金主不是別人,就是三大頻道代理商之一的練台生。

鄭優強勢主導MOD 王志隆提告並醞釀出走

中華電信MOD今年7月1日發生與頻道代理商台灣互動電視公司的斷訊爭議,雖然事隔兩週後復訊,表面上風波看似平息,但實際上中華電信和台互之間的關係仍然緊張。台互11月17日發表聲明,指稱由於中華電信董事長鄭優不認自己曾親口承諾將補償台互復訊後到7月底的一半收視費,背信毀諾,將透過法律途徑主張權利。

市場人士認為,台互和中華電信因為分潤制度鬧的不可開交,目前的合作關係其實相當脆弱,尤其台互董事長王志隆計畫自己開發OTT機上盒,埋下可能出走的種子。

王志隆代理頻道上架有線電視 練台生代理頻道欲上中華電信 耐人尋味

有部分在中華電信MOD上架的台互代理的頻道,10月悄悄上架凱擘200台以後的數位頻道區,此舉被外界解讀蔡明忠欲結盟王志隆來教訓練台生,而台互也終於有管道「進軍有線電視市場」。

當然練台生也不會坐以待斃,由於手上目前掌握了近30個頻道,市場盛傳,練台生將自組頻道套餐上架中華電信MOD,而中華電信對此傳言並沒有否認,董事長鄭優甚至表示,MOD是公平開放的平台,任何頻道業者自組頻道在MOD上架、爭取收視戶的支持,中華電信都很歡迎。

市場人士預測,從這個月到年底,將可能頻頻出現平台業者(有線電視系統商、中華電信MOD)和頻道業者之間的爭戰,板塊大挪移,電視產業將會非常「熱鬧」,不過消費者收視戶有福了,長期媒體通路壟斷,因此而打破。
失控的說明會 中華電MOD、豪華餐風暴籠罩的三大危機
匯流新聞網記者蘇元和/調查報導
12月12日,中華電信MOD邀集營運商的一場說明會,原是要針對展延最低應付10萬元費用、展延推薦新頻道措施與各套餐運作管理與會議規則等事宜討論,卻上演一場推薦新頻道表決大戲,也就是中華電信要將頻道包括:民視台灣台、Eleven、Eleven Sports、DreamWorks、HITS 、Eurosport與BBC World News在明年1月1日上架到「家庭豪華餐」。

豪華餐的15家頻道營運商面對中華電信「此舉」,讓營運商直呼太突發了。「我根本沒有來得及反應,不曉得會議變成要現場表態贊成與反對。」境外頻道業者友量娛樂科技負責人陳蕾琪表示,議程根本沒有此案。

近兩個半小時的說明會,數度籠罩在緊張氛圍下,中華電信與營運商口角不斷,火藥味十足。
由於,當日會議主席中華電信MOD執行總監高武松數次提高說話音量,並要當日出席的15家豪華餐營運商表決同意新推薦7個頻道,自1月1日起加入豪華餐。

台灣互動執行長嚴立行率先表示:「所謂推薦的定義是中華電信有推薦權,……。」此話一出卻遭民視董事長郭倍宏打斷並回嗆:「合約上中文字是『推薦加入』中文字是這樣……。 」

嚴立行繼續說,「沒關係,郭董希望是這樣,新推薦頻道要全部包裹一起進來,或一起退出,大家認知有落差,我的個人看法是民視台灣台、Eleven、Eleven Sports、DreamWorks、HITS 、Eurosport與BBC分開建議比較適當,否則今天全部要表決贊成,都只會有各自一家營運商舉手,其他營運商都不會有意見,大家僵在這很尷尬。」

高武松態度強硬,表明要將7個新頻道在1月1日全部上架豪華餐,最後也回嗆台互:「台互一路走來貢獻很多,我們很肯定……我們有很多高官被告,懂法律不只有你們……,講難聽一點,要搞大家一起搞(台語),我穿草鞋的,你們穿皮鞋,我不是在恐嚇你們,我們就是依約行事,要過就通通過……。」

這次中華電信主動邀集營運商召開說明會,事先被營運商認為是要回應與所有營運商有關展延「最低應付10萬元費用」建議,豈料2個小時半的會議,11月初民視新聞台才加入豪華餐的民視董座郭倍宏發言的時間就占了會議一半的時間,讓境外頻道業者更覺驚訝。

對於表決新頻道加入豪華餐,郭倍宏發言認為,「中華電信沒擔當,我們根本不需要表決,今天就可以加入,只要有一家營運商沒有跟大家站在一起,那就是遵循(聽)中華電信的意思,你(中華電信)要我們表決就不對,蓄意在我們營運商之間製造分裂……。」

不只如此,郭倍宏還發言不滿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他說,他曾親去電副主委翁柏宗詢問NCC介入MOD一事,那NCC算涉及黨政軍哪一個?翁柏宗親口告訴他外界傳言不是真的。

「NCC與這些事都沒有關係(指MOD營運商運作),如果有關係,我就用新聞台公布,看NCC要怎樣介入。」郭倍宏說。
郭倍宏話裡滿腹委屈:「鄭董(中華電鄭優)好多次邀我加入豪華餐,嚴兄(台互嚴立行)也邀我加入豪華餐,我們本來是好朋友,沒有錢就進來,吃飯也吃很多次了,我真的以為你們(中華電與台互)是同一家,現在進來了,發現我掉進陷阱……。」

話鋒一轉,他又說:「現在MSO如果把民視新聞台下架,他們(指有線電視)會惹來很多麻煩,未來1-2個月,民視沒有心情在這跟大家討論這些事情。」;「我們也尊重前面為套餐努力這麼久的人,若要得到比較多的比例,那就把遊戲規則訂出來,大家共同努力把餅做大。」

然而,MOD豪華餐在沒有營運規則之下,在高武松主持的會議之下也沒有引導會議進行往正向的討論,他還說:「中華電信不是哪一家的,我口氣是不大好,抱歉,但要好好做就做,不好好做就離開,不免強。」;「中華電信會訂一個遊戲規則版本,你們(營運商會議)去討論,但不能超過中華電信的版本,看營運商要不要加入套餐,中華電信有推薦權,如果有意見的營運商,要去上中嘉,要去上凱擘,我們都沒意見。」

一位營運商事後表示,高武松的發言並未解決爭議,還讓會議氛圍更僵。

危機一:溝通粗糙 國家級電信龍頭有損國際形象
郭倍宏岔題的發言與高武松非理性的發言,讓參與會議的其他頻道營運商沉默甚至發言有困難。
引進達文西頻道的境外頻道業者陳蕾琪接受訪問時表示,各別營運商要發表自己的立場與意見都可以,但套餐是很多營運商組成,一個會議某一家營運商發言時間占了會議一半的時間,又以情緒方式談論非議程的議題,這對一個外商公司來講,是一件很冷不防的事。
陳蕾琪說,每一場會議進行與內容,境外頻道都要向總公司回報與說明,現在要如何去完成一份報告內容,把會議一半以上的時間都是非理性的語言報回總公司?他們被MOD告知是去出席一場說明會,然後,在會議程序上,不曉得竟變成要面對一場表決與表態的突發狀況。
「這樣的程序是讓人很難接受的,是不是以後在MOD的營運商會議都會變成這樣模式進行,無法理性與冷靜討論事情。」陳蕾琪說,中華電信需要與各營運商溝通,不能在沒有溝通前提之下,就要達到自己的目的,這是很令人遺憾的。
當日沒有出席會議的境外頻道杰德總經理林玲安表示,會後,她得知中華電信MOD以這樣的程序與方式推薦新頻道進入豪華餐,「我是沒有辦法接受的。」
林玲安表示,中華電信單方面的宣布推薦加入新頻道,這是未經過豪華餐營運商會議的討論才做決議,且在沒有配套措施,與沒有充分溝通與協議情況下,這不僅對舊有的豪華餐的營運商沒保障之外,新頻道也無法確保自己加入套餐的條件。
「套餐變動因素與方式都應經套餐所有營運商協議後才能做成決議,這也才能保障觀眾權益與穩定消費群。」林玲安強調。
中華電信與營運商之間簽訂一份合約:「雙方同意於原契約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不新增頻道(稱閉鎖期),但甲方(中華電信)得推薦頻道加入,且乙方(營運商)在不超過原約定頻道數(以雙方於本附約簽訂前有效之同套餐附約為準)之範圍內所為頻道替換,非屬前段所稱之「新增頻道」,不受閉鎖期限制。」對於此條文內容,引發各營運商與中華電信的理解不一,聯利公司周瑾玫也向中華電信提出詢問。
陳蕾琪說,「在法令條文理解上,中華電信與各營運商有如此大的落差,在解釋合約上,大家確實有盲點,當初簽合約時候的理解與現在MOD的說法又不一樣,如果我們停留是6月簽約的思維,那麼,問題就是中華電信與營運商的溝通不足。」
林玲安表示,第一次的閉鎖期(今年6月至12月底),中華電信在這期間推薦頻道都沒有獲得所有營運商同意,也就是中華電信都沒有成功推薦新頻道加入豪華餐。「中華電信擁有推薦頻道加入的詮釋權、解釋權,但也遭營運商們駁回。」林玲安說。
事實上,中華電信董座鄭優8月中、下旬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對收視大眾有吸引力的內容頻道,我們會視機會去洽談合作,但引進也都要依照原則與規則進行。……我們提醒與告知合作夥伴有這個可能性去推薦有吸引力的內容頻道,我們推薦之後,最後還是要讓大家討論,這不是強制性。」
如今,推薦頻道新措施已成為豪華餐引進頻道的爭議點,據了解,中華電信內部執行人員對推薦新頻道的認知與鄭優對媒體言論並非一致,甚至中華電信人員在會議上發言認為「鄭優對外新聞發言是官場話。」除了凸顯中華電信內部與上下溝通這堂課不及格之外,對媒體若是以輕率發言看待,不負責任的發言恐怕等同於欺騙公眾,未來中華電信所發出的新聞又該如何取信於大眾?

危機二: 法令理解不一 各說各話 誠信受考驗
11月初,民視新聞台加入豪華餐沒有獲得所有營運商同意,引發爭議至今仍未解,緊接著還要面對另一個問題是民視新聞台到底能不能分帳?一位不具名的營運商表示,如果所有營運商認為民視新聞台「尚未加入豪華餐」付費,那麼民視新聞台的收視率當然不能納入計算,也不能參與分潤。若中華電信把豪華餐的收入分配給民視新聞台,就會有違約的問題,也就是對所有營運商違約,這可能會有背信的問題。
另外,有營運商表示,事實上,由於「全體頻道營運商一致反對新頻道加入」是極難達成,因此,中華電信形同擁有絕對的權力將新推薦頻道加入套餐,此舉顯然恐「干預頻道營運商之內容服務規劃與組合」。
一位熟稔法律學者則表示,中華電信在此爭議上要避免濫用市場地位,否則恐會違反公平法第9條,營運商即可依此條舉發;此外,中華電信依電信法授權訂定之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60條之1規定,「MOD為開放式平臺,不得拒絕頻道請求上下架,也不干預頻道節目內容服務提供者之內容服務規劃與組合、銷售方式及費率訂定。」房東干涉房客分帳或推薦有強制性,即屬違法。
目前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剝奪MOD平台訂價權以及黨政軍條款阻礙中華電信有自組頻道與排頻權,然而,在法令還未鬆綁與解禁之前,學者表示,中華電信必須依據現行法令與規定走。

危機三:激戰不斷 頻道推薦誰說了算?
據了解,豪華餐營運商並非反對與阻擋Eleven、Eleven Sports、DreamWorks、HITS 、Eurosport與BBC World News等頻道加入,有不少營運商都認為,豪華餐(70萬戶)有新頻道加入的同時,豪華餐價格應適當調漲,否則仍以現在270元(打個折變189元),會讓既有豪華餐的營運商經營有壓力。
陳蕾琪分析指出,現在台南市向下分組付費出現最低價188元,反觀豪華餐這樣的大鍋飯組合方式還有吸引力?現在是低價市場競爭激烈,她旗下的頻道包括古典音樂多屬於個人化的節目,不能以收視率去衡量價值。從MOD實施新制以來,6月至今,旗下頻道在MOD豪華餐的收入比過去少了三分之二,若加上其他套餐的營收,整體上還少更多。
現在,豪華餐15家營運商會議正在擬定營運規則與會議規則,據了解,章程起草委員會共有9家營運商,包括台互、壹傳媒、愛爾達、友量、杰德、聯利、民視、靖天、靖洋。
「未來包括頻道上限總數、調價、折扣與頻道進退出管理規則都要制訂出來,但,也不一定任何決定都要一致合意才能通過。」陳蕾琪說,這才能帶領套餐運作朝正向發展。
林玲安說,過去以來,豪華餐營運商是在「默契」下運作,現在要把「默契」變成「文字」條文。儘管豪華餐章程起草委員會的第一次會議仍有「異」聲,但林玲安認為,豪華餐已運作多年了,本來就要讓大家把不同意見與聲音都提出來,這才是健康的方式,建立一個溝通、活化機制,到最後形成共識。但她坦言,「這都還需要一段長時間。」
「把頻道選擇權留給消費者。」這是中華電信MOD推動新制後,打出吸引消費者青睞的口號,然而,從10月下旬民視新聞台加入豪華餐,引發諸多位營運商連署不同意會議紀錄的爭議與風波,到這一場「失控」、「變調」的說明會,這一位甫到MOD擔任執行總監的高武松能否具備處事的智慧去克服困難,而推薦機制能否真正落實把選擇權交給觀眾,值得外界持續觀察並逐一檢視。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