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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喔,不要隨便辦MOD

jellpop wrote:
要不是想看個高畫質頻...(恕刪)


有違約就繳一繳吧!又不是好幾千或好幾萬元,

搬一次家就要重牽...那是你和房東的問題,不是中華電信的問題,

總不能辦手機的人,機器拿了也用了,

突然說要出國,然後綁約也不繳了,

再來說中華電信不體諒出國人的立場之類的,

還是中華電信外國沒基地台,要收違約金之類的,

覺得中華電信讓你不舒服真的就不要辦...

而清楚使用規則也用得很開心很省錢的,幫不了你!



你搞錯重點了~~~~

我的小舅子跟你狀況一樣,原本居住在桃園市區有申辦50M/10M光世代,且綁約MOD豪華餐(100元二年未到期)。但是因為賣掉原住處搬去龍潭鄉下的四合院,四周都是田的結果只能申請ADSL 3M(這是中華電信工程人員自己測試的結果)。當初我也擔心違約問題要罰款,所以叫小舅子用移機名義申辦...電話移機,網路移機...MOD移不過去...那是中華的問題...中華自己認了所以沒有違約問題,一毛都沒付。

所以說你當初應該用移機名義,而非停用。就不會有違約問題。

jellpop wrote:
這一篇是最後的回覆,...(恕刪)



這一篇是最後的回覆,不想再回覆了

難怪國內的消費者這麼弱勢,卯起來檢討消費者

1.很簡單的一個點,我們這種租屋族,房東沒提供網路情況下
我們有沒有使用不綁約的網路方式:

沒有!!

這對消費者合理嗎?


有,裝機費及月租費都不優惠,一開始就付清的情況下,就可以沒有合約的使用。但是通常有合約比較划算,因為就算用到一半要解約,電信公司也是按未執行完的時間比例補收費用,而不是全部補收,還是會比沒有合約划算。


2.網路費約1000元違約金要600
mod只要199 違約金要1100 合理嗎?

合乎比例原則嗎?就因為所為豪華套餐已經有折扣.所以違約金比較多?
怎麼不說光世代50mb是因為有折扣,所以違約金要6000
中華電信敢這樣嗎?

小弟難道會那麼笨不知道要繳違約金嗎?
我當然知道,但我有選擇嗎????BB寬頻不用繳違約金嗎??

辦MOD退租我當然知道要繳違約金,
問題是可拿送的{豪華套餐}來罰顧客嗎? 這民法上絕對是不行的

中華電信看準了沒人會為了590去告他,才敢訂這不平等條款

中華電信爛,消費者不用去護航,爛就是爛,

各位大哥知道我可以不用繳這筆錢嗎?


當初要送你的時候,應該會說這合約是兩年,你若不接受,那時候可以拒絕,若接受就是同意該合約,你可以去告它,但是你自己應該知道會不會贏。

基本上按我認知一般合約是如果因為甲方的關係或要求而要而要終止,那甲方就要賠付乙方相關的損失或違約金。現在問題是甲方認為乙方應該保證其服務範圍是沒有限制的而致使甲方無法繼續執行合約,所以要責任不在甲方。試問不知世界上有哪間電信或媒體公司敢保證服務範圍是沒有限制的?還是說當初是甲方換房子租的時候,乙方須限制甲方換租的地點呢?

換到最近的新聞來看,站在我們這種小老百姓的立場,還好政府還有持相當的股分,不然正常以營利為目的的純民營公司在沒有補助的情況之下會配合政策賠錢去偏遠地區鋪設光纖網路。現在NCC要強迫把該公司投資建設的網路免費給純民營公司用,既然這樣,白癡才要去投資建設網路,反正有個被政策逼得傻瓜會一直蓋給我們免費用....反正中華電信收益減少,上繳國庫的股利就少,也不關我們純民營業者的事,我們純民營業者老闆賺錢就好。

jellpop wrote:
不合理的收費怎麼是怪消費者,

網路費每月1000左右違約金600

mod費用每月199 違約金 1100

這叫做怪誰?

這明明就違反比例原則

好心上來勸不能100%使用兩年的消費者不要辦,

現在變成怪誰?

這什麼鬼?

我想看兩年阿大哥,中華電信自己沒有光世代耶,怪誰?





什麼比例原則 哪有人這樣算的

架設的麻煩度呢? 人力資源的耗損呢?

費用給你特價就算了 憑什麼違約金也要特價阿?

jellpop wrote:
要不是想看個高畫質頻...(恕刪)


什麼爛比例原則,我還頭一次聽到這種拗的,不景氣也不要製造亂源嘛!!


關MOD什麼事~~~同意簽約書的名子是你自己簽同意的不是嗎??

jellpop wrote:
這一篇是最後的回覆,...(恕刪)


取暖失敗
沒人幫你講話
就這樣說了
那真不懂你發這篇文做什麼
不過又是一篇浪費網路資源的文章
然後還想利用網路大眾的力量來幫你說話
結果自已搞不清楚狀況
果然是個爛地方
都會租屋了 難道租屋的時候不用簽合約?
住到一半你要結婚生小孩了 不想租了半路解約 難道合約沒罰則?
租屋會看合約 為啥申租MOD變成不會看合約了?
我只能跟你說很抱歉取暖失敗
而且不要把自己取暖失敗
說成不支持你就是錯的
只會讓人覺得你的思考邏輯有問題

我太晚看到這一篇了
最近去辦退租,繳了6千多

真的是坑人!

簽約(不平等條約)的那一刻就已經損失了權益,也沒得到甚麼!

所以樓主的心情我懂!

當初簽約的時候就應該看清楚
認為違約金不合理就不要簽約
最近我也因為MOD和網路問題
有做解約的動作
不過印象中我算了一下
即使綁約後解約
還是比不綁約划算

價差應該沒有多少



Samiel wrote:
這一篇是最後的回覆...(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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