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dogg0916 wrote:
這種沒把合約精神當一回事的公司
在美國應該會被告到冰櫃吧
完全同意! 就是無法無天, 視合約如無物.
這次事件根本就是中華電信對豪華餐的訂戶違約,
是中華電信應該對豪華餐的訂戶提出賠償才對,
別搞錯了, 降價並不是賠償! 提出賠償金才是正道!
最可惡的是中華電信還打烏賊戰術想要誤導,
說如果訂戶決定退訂,即使未滿約亦不收解約金,
想要誤導訂戶好像是中華電信給了什麼天大的恩惠,
違約在先的一方本來就沒臉與立場向訂戶要求解約金.
沒別的好說, 違約就是應該先賠償訂戶損失才對.
如果有訂戶向消基會反應的, 請務必強調要求賠償.
如果只是單純的降價或不收退訂的解約金,
那等於中華電信對此次的重大違約完全沒有任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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