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台九線起始點被 A車,我方由台26線機車道方向接回台一線是處於綠燈
狀態,由新台九線方向來車,皆是闖紅燈,後方友人拍到,兩台闖紅燈車皆
入鏡,A我車雖然僅是接觸到排氣管防燙蓋而已,BUT 一家之主卻是做了
壞榜樣,前方銀白色車牌號碼是: 3976-ZQ ,A我車的車牌號碼是: 6K-2815
原始照片檔網址歡迎踴躍下載絕不刪檔:
此路口段這兩三年內有環島或是往墾丁的網友一看便知,這是新加蓋的新台九線
高架段,由於原始像片檔過大,所以就不上傳了
http://data1991.myweb.hinet.net/20120729/DSC00027.JPG
http://data1991.myweb.hinet.net/20120729/DSC00028.JPG
http://data1991.myweb.hinet.net/20120729/DSC00029.JPG
生銹的螺絲 wrote:
檢舉他吧..入鏡的....(恕刪)
今天屏東分局找我這邊的分局員警來跟我聯繫了,因為我有 PO到屏東警局網頁詢問舉發問題
,跟我朋友討論過,以及員警與我告知的事項整理出以下幾點
1.朋友是台南人,他也不想還要再跑去屏東分局做舉證
2.員警說因沒有動態影像,也就是行車紀錄器,所以必須請後方的人來作證舉發
無法單憑靜態照片舉發,這樣會引發爭議
3.員警敘述,因為是事後,所以還得要跑交通法庭(可能記錯名稱)
4.基於這些因素,我也放棄舉發,反正當時我也罵過那位仁兄了,就先這樣放過他,也希望這位仁兄
不要讓我遇到第二次,也希望他不要再闖紅燈,畢竟全家人都坐在車上,駕駛就應該負起乘客的安全
,而不是帶著一起去 DIE
5.因為頭一遭發生這樣的問題,所以自那次以後便尋找適合機車用以及本人也認可的行車紀錄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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