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knu2006 wrote:看到版樓主這篇,每個...(恕刪) 這個...我是12"的g max,車身已經有降低,而且原場管的出口角度還更翹...既然是24耐的分享文,是否可以從"24耐"這個重點來看文章呢?講的明白一點...不高興看你可以按上一頁離開,幹麻還要花時間來回覆?
喵喵騎黑鵝 wrote:A兜,這裡面,只有喵...(恕刪) 1.您真的清楚嗎?現行法規命令裡,變更原廠排氣管,只要翹高都算違反法規,哪怕您有套管,警察取締是不會管你有沒有加裝套管的!2.您說那台勁戰沒改管但是把原廠排氣管翹高就是違規!喵喵騎黑鵝 wrote:A兜,這裡面,只...(恕刪) 3."我並沒有說改管就該死",只是等紅燈被噴時真的很不爽,4.而且您把機車停在行人步道,妨礙其他行人走路的權利,(如行動不便人士),還那麼高調,這樣好嗎??????
依照你的四點第一點,政府規定的事情,我想有在注意的都知道是怎麼回事第二點,出口不是已經有水平而且是低於大牌高度,我很想了解你覺得有問題的是什麼地方第三點,冤有頭 債有主 誰在路上噴到你、請你去找他,而不是到人家的文章來做怨氣的發洩第四點,請問我G MAX軸距長要怎麼辦??不就是政府"恩准"我車停在行人步道時,可以妨礙其他行人走路??車都是車主所有,你連車輛"可能"妨礙到行人都提不大出來一個"真實案例",你確定你還要繼續戰下去嗎?你到底想證明什麼?你很正義?還是想模糊焦點?
正妹的24耐不回怎麼行...不過穿短褲裙(看不出來)24耐..真的真的很屌...我騎長途一定要長褲長袖+外套.. 騎起來比較不會那麼累,一直再跟風搏鬥...不過我比較想騎SKY250以上...未來的目標.....不然原廠125...遇到大風都只有5,60...到西濱跟花東海岸時..好像靜止不動一樣
gogomoto wrote:依照你的四點第一點,...(恕刪) gogomoto wrote:依照你的四點第一點...(恕刪) 根據中央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廿三條之一,明定機車排氣管安裝位置不得變更,從三月一日起,列入臨時檢驗項目,只要查到機車翹管,就是不合格,七天內須改正,若執意不改,牌照將被註銷。我說錯???拜託看清楚點再發文好嗎??
nknu2006 wrote:根據中央修正「道路交...(恕刪) 恩鑒於先前我有回過文....我來認真一下根據樓上n大所言依法律層面來看.不得更換排氣設備.想必n大的愛車也沒有更換過排氣設備相信以n大守法的程度 想必您在路上也是以路旁的速限在行駛....絕不會違法的還是自己也經常'不經意"的超速違法 卻又指責別人動產上的設備違法?別人被開單與您何干?別說速限腦殘的過低...奇怪的腦殘法律不勝枚舉...而根據圖中騎士的照片每位都配戴全罩式安全帽基本上這種安全帽對自己的保護性大家都知道.也可以抵擋顏射管的射擊所以n大被顏射管射擊過?所以不是戴全罩? (RR5的海登買了沒)所以不是很在乎自己的安全只在乎別人的排氣設備?所以拿著法條當令箭回文?法條大家都知道.實在不需要強調性的貼文表示自已的內行討論區可以自由發表自己的意見只是文章內容已不再是發文者欲分享的延伸討論幾乎已經流於謾罵的邊緣這不是所有討論區使用者想見到的而別人的排氣管影響到您 為何需要發文的作者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