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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女生的24耐環島--乘著夢想圓夢行

nknu2006 wrote:
看到版樓主這篇,每個...(恕刪)

這個...我是12"的g max,車身已經有降低,而且原場管的出口角度還更翹...
既然是24耐的分享文,是否可以從"24耐"這個重點來看文章呢?
講的明白一點...不高興看你可以按上一頁離開,幹麻還要花時間來回覆?
喵喵騎黑鵝 wrote:
A兜,這裡面,只有喵...(恕刪)


1.
您真的清楚嗎?

現行法規命令裡,變更原廠排氣管,只要翹高都算違反法規,
哪怕您有套管,警察取締是不會管你有沒有加裝套管的!

2.
您說那台勁戰沒改管

但是把原廠排氣管翹高就是違規!
喵喵騎黑鵝 wrote:


A兜,這裡面,只...(恕刪)


3.
"我並沒有說改管就該死",只是等紅燈被噴時真的很不爽,

4.而且您把機車停在行人步道,妨礙其他行人走路的權利,

(如行動不便人士),還那麼高調,這樣好嗎??????
樓上你來找碴的嗎?

人家只是把環島的過程分享出來

卻在那邊潑人家冷水~
依照你的四點
第一點,政府規定的事情,我想有在注意的都知道是怎麼回事
第二點,出口不是已經有水平而且是低於大牌高度,我很想了解你覺得有問題的是什麼地方
第三點,冤有頭 債有主 誰在路上噴到你、請你去找他,而不是到人家的文章來做怨氣的發洩
第四點,請問我G MAX軸距長要怎麼辦??不就是政府"恩准"我車停在行人步道時,可以妨礙其他行人走路??
車都是車主所有,你連車輛"可能"妨礙到行人都提不大出來一個"真實案例",你確定你還要繼續戰下去嗎?

你到底想證明什麼?你很正義?還是想模糊焦點?
我覺得比較有爭議的是穿高跟鞋騎車
真得很危險
這次6月份的兩輪誌在124頁有板主
性感魔女(喵喵)和小黑喵!哦

蒼藍的自由之翼 wrote:
我覺得比較有爭議的是...(恕刪)


啊@@???
是開車比較危險吧
騎車...還真沒聽過柳
正妹的24耐不回怎麼行...
不過穿短褲裙(看不出來)24耐..真的真的很屌...
我騎長途一定要長褲長袖+外套.. 騎起來比較不會那麼累,一直再跟風搏鬥...

不過我比較想騎SKY250以上...
未來的目標.....
不然原廠125...遇到大風都只有5,60...到西濱跟花東海岸時..好像靜止不動一樣
gogomoto wrote:
依照你的四點第一點,...(恕刪)

gogomoto wrote:
依照你的四點
第一點...(恕刪)

根據中央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廿三條之一
,明定機車排氣管安裝位置不得變更,從三月一日起,列入臨時檢驗項目,只要查到機車
翹管,就是不合格,七天內須改正,若執意不改,牌照將被註銷。

我說錯???

拜託看清楚點再發文好嗎??
nknu2006 wrote:
根據中央修正「道路交...(恕刪)






鑒於先前我有回過文....我來認真一下

根據樓上n大所言

依法律層面來看.不得更換排氣設備.想必n大的愛車也沒有更換過排氣設備

相信以n大守法的程度 想必您在路上也是以路旁的速限在行駛....

絕不會違法的









還是自己也經常'不經意"的超速違法 卻又指責別人動產上的設備違法?

別人被開單與您何干?


別說速限腦殘的過低...奇怪的腦殘法律不勝枚舉...




而根據圖中騎士的照片

每位都配戴全罩式安全帽

基本上這種安全帽對自己的保護性大家都知道.也可以抵擋顏射管的射擊

所以n大被顏射管射擊過?

所以不是戴全罩? (RR5的海登買了沒)

所以不是很在乎自己的安全



只在乎別人的排氣設備?

所以拿著法條當令箭回文?

法條大家都知道.實在不需要強調性的貼文表示自已的內行



討論區可以自由發表自己的意見

只是文章內容已不再是發文者欲分享的延伸討論

幾乎已經流於謾罵的邊緣

這不是所有討論區使用者想見到的




而別人的排氣管影響到您 為何需要發文的作者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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