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geevil wrote:
這就好笑了今天提出懷...(恕刪)
所謂的邏輯並不是我來定義的
任何人去看該邏輯, 得到的都是相同的是非結果.
想驗証24耐後還很有精神, 結果叫人來看自己24耐, 那叫啥鬼驗証啊?
很有精神的部份要怎麼証明呢? 叫人用看的?
看? 又不是去看相?
看完若有人說反面意見你又會甘願接受嗎?
都己經騎了24H, 有精神的話剩下的部份是在小氣什麼?
那不如乾脆一開始就叫人來看相就好了, 反正自己看想像空間很多嘛...
dudance wrote:
所謂的邏輯並不是我來...(恕刪)
rageevil wrote:
我想你搞錯了讓你從頭...(恕刪)
dudance wrote:
"笑笑的接受"? 依...(恕刪)
rageevil wrote:
呵呵36耐或一圈半是...(恕刪)